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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相同的命运就是是跟流浪汉相差无几了,小罗,在五哥进去后,在马路上晃悠,遇到何荻平与小飞,早已是家凤早段时间去寻平哥时看到的状况了,生活无着,凭他那不熟练的偷钱手法,小偷小摸,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
小飞由养尊处优的好日子跌落到了步小芳昔日的后尘,不愧是好姐妹呀,殊途同归!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难道不可以回工厂去干活吗?
这就是痛批这些女孩们的理由了……好逸恶劳,想挣大钱,没有其他特长,只能卖笑度日。
有时候忽略了一点,有时候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与赚钱、发达无关,还是教育的问题……
还可以考虑平哥呀?
物是人非,很难回到以前啦!
再说他也不是收破烂的;平哥也是虎落平阳,自身难保!
“难道没有五哥,你的饭馆就开不下去吗?以前我在你那住的时候,虽然辛苦点,还是能维持的呀……”
家凤还是有些不理解,为何何荻平会沦落到靠踩三轮车度日?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当何荻平为小飞、五哥的事情而忙碌之时,工业区对乱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整顿、强拆,限期搬离。
月底执法人员就要将他的饭馆进行拆除了,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时间已进入2007年5月份,可以说今年流年不顺,3月份还火红的生意,4月份为保释小芳花费了3万元,然后为五哥奔波了2个月,花掉了5万,现在轮到自己即将“失业”了。
老板是不会失业的,除非生意无以为继了,他检讨自己失败的原因。
“因为年轻、经验缺乏……我虽然开了一年饭馆,却还是没弄懂怎么做生意?”
“生意有路人无路”,“天下没有不赚钱的生意,只有不赚钱的人。”记得小龙曾说过,算是一个注释吧。
这家饭馆是他于2004年年底从一对华南汕州客家夫妇手里花了6万元盘过来的,对方开价最低8万元,好说歹说才拿下;人家是经营有方,早赚到钱转型去做其他更高档次的生意去了。他接过来时,颇费了一番周章,才稍有起色;以前汕州夫妇会做各式客家饭菜,而他学不来,厨师也请不起,就试着售卖既经济又实惠的大众快餐、炒粉之类,做低收入工厂工人的生意。虽然表面上客源不少,但利润微薄;大多工厂内部有食堂,通常台资企业很讲究内部员工食堂的伙食,不是在内容上提高,而是内部的价格更便宜,因为企业内部饭堂的运营成本更低;故靠低价竞争的盈利是不够的。
家凤在2005年年初来投奔他时,亲眼所见,说实在的,经营的第一年,他的日子不算很好过。
后来五哥等的到来,生意逐渐好转,因为五哥等经常来大摆筵席,带动了附近工友们过来消费,他和阿勇二人忙不过来;还请了厨师和杂工,可想生意做得是顺风顺水的,去年一直红火,除去各项开支,赚了不下10来万,可以看出他还是颇懂借力使力的经营之道的;第二年的日子可以用“红火”二字形容。
谁想这几月生意一落千丈,连厨师的工资也开不起了,只有辞了厨师和杂工,阿勇还显得无所事事,看来离关门不远了;第三年只留下“关门”了。
三年生意,三年人生,岁岁朝朝,同人不同命,命就是“境遇”。
最后其实比关门还惨,可以用失败、破产、一蹶不振等字眼来形容。
比如通常店主在生意不好时就会准备转让,可以收回部分投资,可以少损失一些,他的店子却血本无归。
现在转让出去根本无人接手,哪怕早一个月贴出去“转让”的消息,只要价格适度,正常6万的,可以少个一半,随时都可以出手,因为很多不熟悉内情的,有初次开店缺乏经验的过来接手。
岂不是“击鼓传花”了?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
汕州夫妇出手算是神人了,开了至少5年了,却转出去2年就拆除了,颇有先见之明,那才是做生意的敏锐目光和嗅觉;现在大张旗鼓的拆除属于政府行为,人尽皆知,再二(愣子)的人来此,也会被满大街的“转让”所吓跑,国人的从众心理太可怕了!
如果提前2年整顿,那汕州夫妇也得认栽,历史没有假如,生意场也是风险场。
如果贱卖店里的物品,不仅值不了一万块钱,很多破旧的家什白送人家也没人要,只有丢弃垃圾堆,制造污染。
早知今日,去年年底就会转让出去,不仅可以收回6万元转让费,还可怀揣数十万元,在东海要找一个地方东山再起,是怎样也不会沦落街头的。
其实他的亏损或全部家当也就那当初的6万元(转让或盘店费),也是他打工2年的全部心血,眼看就要血本无归,打了水漂了。
不是还有10万积蓄吗?
还能东山再起,力挽狂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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