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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之弗忘也。其一人率昼出坐厅事,日昃而入,民休戚不一问,竟坐是谪去。后尝一来,民亦视之如涂人。此我所目睹,其他不能知也。”朕闻其言叹息,思此小人,其言质而有理也。盖周公所陈无逸之意也。厚遣之,而遂记其语。大概是耕夫对于县官的那番谈话对宣宗起了一定作用,两个月后,他下诏追夺赃吏诰敕,并且著为令,定为制度。随后便是九位著名知府的委派。史书中说“帝以郡守多不称职,会苏州等九府缺,皆雄剧地,命部、院臣举其属之廉能者补之。”2于是尚书蹇义、胡■,大学士杨士奇等首荐礼部仪制司郎中况钟,诏任苏州知府,同时被荐的有户部郎中罗以礼为西安知府,兵部郎中赵豫为松江知府,工部郎中莫愚为常州知府,户部员外郎邵■为武昌知府,刑部员外郎马仪为杭州知府,陈本深为吉安知府,御史陈鼎为建昌知府,何文渊为温州知府。九人后来皆有治绩,而以况钟最为著名。

    这一年的九月,又有一次重要的人事任命。“丙午升行在吏部郎中赵新为吏部右侍郎,兵部郎中赵伦为户部右侍郎,礼部员外郎吴政为礼部右侍郎,监察御史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刑部员外郎曹弘为刑部右侍郎,越府长史周忱为工部右侍郎,总督税粮。”赵新巡抚江西,赵伦巡抚浙江,吴政巡抚湖广(今湖南、湖北),于谦巡抚河南、山西,曹弘巡抚北直隶府州县及山东,周忱巡抚南直隶苏、松等府县。由此开始了各省专设巡抚的制度。宣宗在给他们的敕谕中写道今命尔往总督税粮,务区画得宜,使人不劳困,输不后斯。尤须抚恤人民,扶植良善,遇有诉讼,重则付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监察御史究治,轻则量情责罚或付郡县治之。若有包揽侵欺及盗卖者,审问明白,解迭京师。敢有沮挠粮事者,皆具实奏闻。但有便民事理,亦宜具奏。尔须公正廉洁,勤谨详明,夙夜无懈,毋暴毋刻,庶副朕委任之重。钦哉。2这些派往各省的巡抚,与不久前就任各地的知府们带去了宣宗敕谕中安民求治的意旨。宣宗希望依靠他们去实现一种祥和、宽松、安定、富裕的局面。这些巡抚与九位知府都是奉敕行事的,远非一般地方官员所能相比,而其中最为突出的要算是周忱和况钟了。他们出任的苏、松一带是当时经济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区,也是文人士大夫最为集中的地区。

    当时江南一带情况十分特殊,这里素称富庶,但又是赋役最重的地区,这种情况完全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明史》记载“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惟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而司农卿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商税有二、三石者。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这是明初的政治报复与严猛之治的产物。到成祖时还在继续着这种政策。例如建文遗臣高翔,为监察御史,成祖知其名,本欲用之。但高翔却“丧服入见,语不逊”,被族诛,其先冢被掘,亲党戍边。“诸给高氏产者皆加税”,目的是“令世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十。

    2《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

    《明宣宗实录》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2《明宣宗实录》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世骂翔也”2。不过高翔乃陕西朝邑(治今大荔东)人,并非苏、松人,且成祖时的这种加税,只是个别现象,不致形成整个地区性的问题,但其起因与性质则同样是出于严猛与专制。也正因为如此,以后随着政治上的逐渐宽松,这种人为造成的重赋,也必须给予解决了。

    “苏、常诸府税粮,自洪、永以来,逋多待免。大户及巾靴游谈之士,例不纳粮,纳粮无赠耗。椎髻秉耒小民,被迫累年拖扰不定。”3结果是累年拖欠,到宣德初年,仅苏州一府拖欠的税粮就多达八百万石,相当于正常全国岁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明朝廷的财政收入,主要仰仗于江南,这种财政混乱势必造成国民两竭。因此从宣德初年起,便屡诏减苏、松重赋。到周忱、况钟就任后,与当时全国上下宽松形势相一致,他们开始着手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周忱不负宣宗之选,来到江南,第一件事就是去了解百姓的疾苦。“尝去趋从入田野间,与村夫野老相语,问疾苦。每坐一处,使聚而言之,惟恐其不得尽也。”周忱巡抚江南,最主要的任务是为国家理财,但他不为多收而横征暴敛,而是以宽纾民力去解脱困境。所以《明史》指出“当时言理财者,无出忱右。其以爱民为本。”2而就任苏州知府的况钟,则“兴利除害,不遗余力。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3。在安民求治的原则下,他们确实作出了成绩。

    他们首先着手解决的便是赋税不均的问题。当时苏州府之所以拖欠甚多,一个重要原因是富户不肯交纳赋税之外的加耗部分,这部分加耗就只好摊派到一般农户身上。结果民贫逃亡,而税额益缺。针对这种情况,周忱创立了“平米法”,让人户按照纳税多少平均分担增耗,又请工部颁发铁斛,让各县依式制造,革除了各粮区粮长大斛入小斛出的弊病。以往各粮区设粮长正副三人,每年七月赴南京户部办理公文,然后再送北京户部,往返费用均由民户分担。周忱将各粮区粮长改为只设一人,各粮区轮流赴南京,交由有关部门上送北京,从而减轻了民户的负担。

    赋税不均的问题解决后,周忱和况钟又开始着手解决赋税过重的问题。

    此前虽然有过多次免征的诏令,宣宗也曾多次下诏减官田租赋,但是并没有成为定制,周忱于是与况钟商议,把调查的情况汇集起来,计算了一个月,将苏州府官田租减去七十二万石,其他各府也都以次减征,史称“民始少苏。”

    宣德七年(432),江南各府大稔,宣宗得知后下诏命各府州县以官钞平籴,防止粮价暴跌,以备灾年赈贷,结果仅苏州一府便籴米二十九万石。当时规定,凡苏、松等地转输南京户部的税粮,每石加收运费六斗,周忱命各府支给,每石加船价一斗,其余五斗由府县集中起来,共得四十多万石,加上原来平籴的二十九万石,仅苏州府便得七十余万石,遂建仓收贮,名曰“济农仓”。明朝人对这种“济农仓”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2《明史》卷一四一《高翔传》。

    3万历《重修常州府志》卷六《额赋》。

    焦竑《玉堂丛语》卷一。

    2《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3《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

    尝言文襄公(周忱)为侍郎巡抚十九年,为尚书巡抚又二年,百姓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或问其故,曰当时“济农仓”米常数十万,一遇水旱,便奏闻免粮,奏上无不准。所免之数,即以“济农仓”米补完,所以民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与洪武、永乐时重科征,重蠲赈有所不同,那是国富民穷的时代,而此时则是藏富于民。这种根本性的政策变化正是宣德间全国政治走向宽松的具体体现。这在周忱一段谈话中说得十分明白。他的前任胡■是一位用法严峻的官吏,周忱一改其做法,以宽松为主,有人问他道“大人为何不学胡卿,使我下情不能上达?”周忱答道“胡卿敕书,令其祛除民害,我敕书只今抚安军民,朝廷委任不同。”2所谓“委任不同”则正是一种根本性的变化,江南各府首先成为这种变化的典型。

    宣宗有一句名言,叫做“清心乃省事,省事可省官”3。应该说这也是他为治的指导思想,简繁政,去苛政,改严政,行仁政,作为守成之君,这也是一种改革。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宣德致治”过程中相反相成的实际效果。以宽松求治,结果事情不是多了,而是反而少了,以仁德代替苛严,结果是民安乱少,难怪宣宗可以自信地说道“国家创业垂统,贵以仁厚为根本。不然,周世宗英武可几长世,而不能者,根本缺也。”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三四《顾东江杂记》。

    2焦竑《玉堂丛语》卷二。

    3查继佐《罪惟录》卷三二《宣德逸纪》。

    查继佐《罪惟录》卷三二《宣德逸纪》。

    第三节任人唯贤明仁宗洪熙元年(425)九月,也就是宣宗即位后将仁宗安葬的同月,陈山被擢升为户部侍郎,张瑛为礼部侍郎,戴纶为兵部侍郎,徐永达为鸿胪寺卿,蔺从善、王让为翰林侍讲。这些人都是宣宗为太子时的东宫旧僚,因为宣宗的即位而得到晋擢。另一名太子中允林长懋被命出为郁林知州。

    太子即位,随从的官僚升迁,这几乎是历朝之惯例,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得到升迁的东宫旧僚后来却湮然无声息了。甚至在史册中都难寻其迹。只有戴纶和林长懋得以传列《明史》,但他们的不幸结局,又绝无丝毫承恩旧人的样子。戴纶与林长懋因为在宣宗为太孙时,“以太孙春秋方富,不宜荒学问而事游畋”2,反对习武事。戴纶并为此上疏成祖,因而招致宣宗的不满。结果在加恩官僚时,林长懋被以自南京来得稍晚,出为郁林知州。戴纶虽擢为兵部侍郎,又因谏猎忤旨,被命外出参赞交阯军务。不久,两人都以怨望罪入锦衣卫狱。戴纶因再触宣宗怒,被棰死,家遭籍没,林长懋被系十年,直到英宗时才被释复官,仍任郁林知州。但是在宣宗为太孙、太子时的旧官僚中,只有戴、林二人有政声,史称戴纶“为人刚严,累进直言”;称林长懋“有惠政”,死后州人立庙为祀。其余诸人中,陈山、张瑛虽以旧恩入内阁,均不称职,出为地方官。

    这种情形,如果同仁宗即位之初将官僚杨士奇等人升授侍郎、学士相比,实在相去太远了。虽然形式相仿,结果却全然不同。这起初也许并非宣宗的本意,而是由于两批官僚的差异。

    仁宗为太子时的那批官僚实在太强了,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还曾受命辅导当时为太孙的宣宗。蹇义、杨荣、杨士奇、杨溥、黄淮、金问、金幼孜、胡广、胡俨,还有燕邸旧人金忠、姚广孝和为此致祸的解缙及李至刚,这些人也是成祖时所倚重之臣。宣宗为太子时的官僚与之相比,顿时黯然失色。这也就使得宣宗不得不继续倚靠父皇留下的那批要臣,他们实际上大都是成祖时的要臣,所谓三朝元老。在继业守成方面,他们堪称经验丰富。使用这批官员的结果不仅维持了政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在宣宗身边形成了一个权威性的皇权机构,从而保证了全局的安定。

    宣德元年(42)汉王朱高煦谋反时,宣宗召集群臣计议,是杨荣首请亲征。待到凯旋时,侍郎陈山迎谒于献县(今属河北)单家桥,上言汉、赵二王沆瀣一气,请宣宗乘势袭彰德(今河南安阳)执赵王。杨荣陈山的主张,但遭到杨士奇的反对。

    杨溥、蹇义、夏原吉俱杨士奇,陈山此时却杳无声息了。宣宗起初是倾向于陈山的,他甚至让门卫将杨士奇和杨溥拦阻在外不见。后来蹇义、夏原吉也都反对加兵赵王,宣宗才开始再度考虑杨士奇的话,加上当时听到不少有关赵王的议论,他只好召见杨士奇。杨士奇于是安排赐赵王玺书,并以群臣弹劾赵王奏章一起发使送至赵王,赵王当即上表谢罪,献出护卫,以示无贰,言者始息。史称“帝待赵王日益亲而薄陈山”。袭赵之议起自陈山2《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明史》卷一四八《杨士奇传》。

    而持之于杨荣,宣宗不怪杨荣而怪陈山,主要原因是感到陈山处事的不实。从这件事争执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以蹇、夏和“三杨”为代表的朝廷官员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群体。

    有这样一个群体在身边,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处理便有了较为可靠的倚赖,但是其中的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都已年迈,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已经表现出力不从心,宣宗尽可依靠他们顾问机务,却不宜依靠他们担任各部事务。宣德三年(408),他特地给这四位元老大臣玺书曰“卿等皆祖宗遗老,畀辅朕躬。今黄发危齿,不宜复典冗剧,伤朝廷优老待贤之礼。可辍所务,朝夕在朕左右讨论至理,共宁邦家。官禄悉如旧。”2这很像是一种过渡性的办法,由这些顾问老臣帮助决定大政,而从朝廷到各地,选拔一批干练的人才,也便成了当务之急。蹇义辍部务后,吏部尚书以詹事郭琎充任。但郭琎望轻,又政归内阁,自布政使至知府缺官,听由三品以上京官荐举,御史、知县等缺,由五品以上京官荐举,要职选擢,皆不关吏部,终宣宗之世,这种情况无所改变。

    但是,宣德三年(428)毕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尽管元老们还在幕后控制着六部、都察院等,而朝廷首脑都由新人充任了。

    由于元老的退离,造成了官员的空缺。史称“初,两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延臣推方面官堪内任者。蹇义等荐九人。”3从史书记载来看,当时荐授的官员主要为各部侍郎、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等,也包括一些外省官员。被荐授京职的有郑辰,授南京工部右侍郎,官至兵部左侍郎。邵玘,授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段民,署南京户部右侍郎。傅启让,授大理寺少卿。顾佐,授都察院右都御史。黄宗载,授南京吏部尚书。这些都是后来颇有政声的官员,因此名列正史。

    自宣德三年(428)以后,提拔的浅资官员更多。这些新任官员与蹇、夏、三杨等元老相结合,形成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明史》中曾赞诩道国家盛时,士大夫多以廉节自重,岂刻意励行,好为矫饰名誉哉。亦其澹嗜欲,耻营竞,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段民、吴讷、魏骥、鲁穆皭然秉羔羊素丝之节。轩、耿、孔昭矫厉绝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刘戬律己严正,异域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这里所说“惩吏道贪墨”,系指都御史刘观等人。刘观贪墨的败露,主要还靠杨士奇等元老的干预。刘观罢免后,杨士奇、杨荣同荐顾佐,于是才有右都御史之擢升。“佐视事,即奏黜严暟、杨居正等二十人,谪辽东各卫为吏,降八人,罢三人;而举进士邓棨、国子生程富、谒选知县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余人堪任御史。”2一方面是罢去贪墨不职者,一方面又在提拔后进人才,新老结合的政体为宣德致治创造了人事条件。吴讷进南京佥都御史,再进左副都御史在宣德五年(430)以后,章敞于六年擢礼部侍郎,徐琦于同年擢右通政。耿九畴、轩輗晚出,于宣德六年始任给事中、御史,黄孔昭等天顺后进士,实与仁、宣治世不与。而《明史》赞文所云,盖指开官2《明宣宗实录》卷四七,宣德三年十月乙酉。

    3《明史》卷一五七《郑辰传》。

    《明史》卷一五八“赞曰”。

    2《明史》卷一五八《顾佐传》。

    员之风气。如鲁穆为官刚正,民呼“鲁铁面”。杨荣当国,家人犯法,鲁穆治之不少贷。杨荣以此顾谓其贤,荐之于朝,后擢任右佥都御史。这又是一个生动的事例,一代官员风气的树立,又有赖于元老们的,这正是仁、宣时代人才辈出的关键所在。

    宣德五年,蹇义、胡■、杨士奇等元老们先后推荐了况钟等九位知府,又荐举了周忱、于谦等六位巡抚。这样,从中朝到外省府县,由元老们以任人为贤为原则选任的官员,构成了当时官员队伍的骨干,从而使人们感到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

    明朝人对宣德间的吏部是十分赞许的。明代史家焦竑曾说蹇义,“公官冢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纯朴而黜浮华,故永、宣之间,士风吏治,庞厚可观”。又说郭琎,“公秉衡十四年,务采实行,不用浮薄游声誉之士。虽为内阁所侵,能坚忍持正,自行其志”。

    这当然与宣宗本人有很大关系,他在对儒臣们谈到致治在于用人时曾说“《易》泰、否二卦尽之矣。君子进,小人退,上下之情通,所谓泰;小人进,君子退,上下之情不通,所谓否。泰之时,人君大有为,所以成参赞之功;否之时,君子引退,则不可以有为矣。求否泰之端,则在乎君子小人之进退,人君之用舍。有关世道如此,岂可不慎?但君子小人猝未易辨,如朕所用,有不当者,卿等亦宜直言勿隐。”这段颇为辩证的谈话体现了宣宗用人的原则。他在选用官员时依靠蹇、夏、三杨等元老推荐,说明他态度的慎重;但他又不听元老的安排,郭琎的选任,虽有杨士奇等人反对,他仍然坚持使用,并擢为吏部尚书,又反映出他在用人上的开拓精神。

    对于荐选官员中的草率不经,宣宗是不能容忍的。御史谢瑶在荐贤时将其人姓名写错,宣宗对吏部说道“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遂将其谪为交阯大蛮县知县。2这种认真的态度无疑为官员们敲了一次警钟,一个人才济济的宣德治世,就这样在君臣的共同努力下来临了。

    焦竑《玉堂丛语》卷三《宠遇》。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2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第四节守成之君明朝自太祖建国,成祖夺位,前后五十多年,作为创业之世,虽嫌长了一些,却实在如此。本来太祖三十年治国,到建文固可做守成之君,偏偏又有成祖起兵“靖难”,内战纷起,骨肉相残,明成祖用武力奠定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于是,守成之世便落到仁、宣头上。

    永乐二十二年(424),成祖去世未久,刚刚登极的仁宗便在宫中召见了侍臣。“守成之主,动法祖宗,斯鲜过举。”他把自己明确说成了守成之主。“后世为嗣君者,往往作聪明,乱旧章,而卒至丧败不救,可为鉴戒。”他接着又说道“朕十余岁侍太祖皇帝侧,亲见作《祖训》,屡经改易而后成书,于闲暇时即召太孙及诸世子于前,分条逐事委曲开谕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天下之要道。为天子为藩王,能每事遵守,岂有不福禄永远者?”命司礼监重新刊刻《祖训》,并颁诸王世子,其目的可能还在于加强对藩王们的控制。但是他同时讲到了一个问题,即守成的原则问题。仁宗的守成原则是“动法祖宗,斯鲜过举”。

    五年以后,也就是宣德四年(42)正月,宣宗在斋宫中对大学士杨士奇也谈到了守成的问题。

    “朕每念创业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宣宗这样讲是不过分的。因为仁宗虽然也力图于守成中有所作为,但他毕竟在位太短,宣宗即位之初的几年,与群臣计议国事,确实下了一番功夫。然而宣宗在守成的原则上与仁宗又不尽相同。他不像仁宗那样去强调敬天法祖。

    “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他以隋文之治为例,指出“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无下不能不凋敝,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2宣宗的这番话很有意思,后世所存既然有非先王之制,也就是说先王之制是可以改变的。世无定法,关键在于守成之君的作为。这比起仁宗一味主张动法祖宗要进了一大步,这也是宣宗比仁宗有所成就的原因之一。

    诚然,洪武、永乐的盛世是很了不起的。史书上称“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但那是个国富民穷的时代。巨大的收入难于应付更大的支出。史书中亦称“当是时,兵革初定,论‘靖难’国臣封赏,分封诸藩,增设武卫百司。已,又发卒八十万问罪安南,中官造巨舰通海外诸国,大起北部宫阙,供亿转输以钜万万计,皆取给户曹。”并有成祖五次亲征蒙古,以致“比年师出无功,军马储蓄十丧八九,灾眚迭作,内外俱疲”2。所以仁宣之治的要领在于减少这类大规模的开支。仁宗首先罢西洋宝船,并罢迤西市马及云南、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八。

    2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2《明史》卷一四七《夏原吉传》。

    交阯的采办。宣宗二年,又放弃交阯。这些举措对于改变永乐后期经济困难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并未能根本解决财政的艰难。

    宣宗即位的前几年,他将主要精力放到了人事安排上面,在元老将退的形势下,积极选拔新人,努力创造一个人才济济的局面,终于形成了一个由元老、新人和更年轻的初仕官吏组成的梯队形官吏体系,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于是从宣德五年(430)起,他开始实行一套恢复经济的措施。

    这一中心工作的转变,大约是在宣德三年(428)六月至四年底。

    三年六月罢左都御史刘观,以顾佐代。那也是为了解决官吏的贪浊之风。顾佐任都御史后,风宪部门得到整肃,吏治逐渐走上了正轨。

    这是人事安排的关键一步,第二年十月,张瑛、陈山被调离内阁,张瑛出任南京礼部尚书,陈山则专职教授小太监读书。张、陈是宣宗为太子时东宫旧僚,这次被排斥出参预机务的核心之外,其原因在于陈山“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又“于诸司征求不厌”。“瑛行事亦类山”。这种索贿行为与当时的反贪颇不相宜,于是又引出主张罪废赵王的往事。张瑛、陈山调离内阁,意味着朝廷中的人事安排基本上告一段落了。

    从宣德五年(430)五月起,宣宗开始着手经济的整顿。这一年的两次任免,目的都是为了财政治理。第一次是重要地区知府的任命,第二次又因天下财赋多不理,再命周忱、于谦等为巡抚,分治各省。

    当时凡属理财方面的上报,宣宗都给予大力,甚至像郭资、胡■这样老资格大臣出面反对时,也遭到宣宗毫不客气的切责。

    这种强有力的,给理财官员们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许多措施很快便收到了一定效果。在这里老天也帮了一点忙,宣德七年(432)江南大丰收,周忱和况钟等人设置的济农仓获得大量存贮,以后数年间,“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2。财赋的充盈,使地方上诸事得以并举,“修葺廨舍学校、先贤祠墓、桥梁道路,及崇饰寺观,赠遗中朝官,资饷过客,无稍吝惜。胥吏渔蠹其中,亦不甚訾省”。此事颇遭朝中物议,而富庶之名亦由此播之四海。

    据史书所载,巡抚河南、山西的于谦,亦着力于发展当地经济,垦田植树,两省各积谷数百万,对缺食下户随分支给,老疾贫困无力偿贷,则予蠲免。至正统初,山东、陕西大饥,流民入河南达二十万,全凭地方所积,发仓赈给,成效甚著。

    然而,史书中却亦有不同记述。

    宣德五年(430)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于是江南巡抚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曲计减苏粮七十余万,他府以为差,而东南民力少纾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户部劾以变乱成法。宣宗虽不罪,亦不能从。而朝廷数下诏书,蠲除租赋。持筹者辄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帝与尚书胡■言“计臣壅遏膏泽”,然不深罪也。2周忱奏请松江府上海县等地官田依民田起科,事在宣德六年(43)三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2《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2《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月。宣宗得奏后,命户部会官议,太子太师郭资、户部尚书胡■于是奏言“其欲减官田古额,依民田科收。缘自洪武初至今,籍册已定,征输有常。忱欲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请罪之。”宣宗对郭资等人所奏并不满意“忱职专粮事,此亦其所当言。朝议以为不可则止,何为遂欲罪之。卿等大臣,必欲塞言路乎?忱不可罪,余如所议。”3显然,宣宗是倾向于周忱的,只是迫于朝议,难于一切按照周忱的主张去办。大约半年前,广平、大名一带因水涝无收,宣宗命户部蠲免田税,当时他曾与侍臣谈起这个问题。

    “水旱灾伤,世恒有之毕竟君道当修,其在己,不可委之于天。”

    “亦贵国家素有备。”侍臣答道。这是太祖太宗时的旧方针,“丰年则敛,凶年则散”。但是宣宗却认为“国家有备,犹不若百姓有备。”这也便与洪、永之世有了根本的区别。主张百姓有备,是明确的富民政策。与其竭民之所有而征敛,再于凶年蠲赈,不若藏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惜的是,宣宗在这方面还没有足够的决心,而户部和朝中大部分官员,还因循于永乐间的旧方针,难于一时改变。这一点从全国税粮征收可以得到明显的反映。

    明代历朝全国田赋实收平均数额及其升降比例(以洪武朝为00)

    宣德年间的赋额,虽比永乐年间有明显减少,但仍高于洪武朝。赋额真正锐减是在正统间,以往的学者都认为这是因为征税田地失额所致,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因为宣德六年(43)周忱提出官田依民田起科的主张,直到正统元年(43)才得以实施。“正统元年,令苏、松、浙江等处官田,准民田起科,秋粮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者减作三斗,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者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减作一斗。”因为实际上宣德中的减额作用,被宣德七年(432)的大丰收暂时扩大开来,并未能根本解决重赋的压力。史书在谈到正统元年官田依民田起科时称“盖宣德末,苏州逋粮至七百九十万石,民困极矣。至是,乃获少苏。”2有些学者认为这里的宣德末应为宣德五年(430)周忱巡抚江南之时,然而《明史·食货志》中却明确记述了周忱与况钟计减苏粮之后,周忱请官田依民田起科未成,朝廷所下蠲除租赋的诏书难于实施,宣宗也慨叹“计臣壅遏膏泽。”而后才又谈到宣德末年逋粮之事,这显然说的决非宣德五年(430)间的事情。

    到这时候我们似乎才看到了仁宣致治的全貌。它成功地解决了洪武建国以来一直困扰未决的藩王问题、文官治国问题、财政负担过重问题、交阯问题等等,从而使国家政治由开创转向了守成;它还力图解决藏富于民的问题,迈出了艰难的一步,为正统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条件。但是仁宣致治不同于汉文景、唐贞观,它并未完成一代盛世之治,而只是成就明朝长治之始,或者说它结束了洪、永的开国,开启了以后二百余年致治之世。这便是有些史家说的“仁、宣之治,非高、成不开;而高、成之政,非仁、宣不粹也。”这是否也正是史家们不称之为“仁宣之治”,而称之为“仁宣致治”的原因《明宣宗实录》卷七一,宣德五年十月乙未;《明太宗实录》卷一一七,永乐九年七月戊子。《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2《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呢?

    第十二章周忱况钟第一节周忱周忱(38—453),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水人。永乐二年(404)进士,选庶吉士。自请进文渊阁,与修《永乐大典》等。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虽有经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迁。夏原吉知之,永乐二十二年(424)荐迁越府长史。宣德五年(430),又经大学士杨士奇、杨荣的赏识,被荐为工部左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

    周忱巡抚江南的一个重要使命是整顿江南税粮。江南田赋重,赋税拖欠,百姓生活艰难。周忱到任后,深入民间,调查研究。他不带任何随从,向农夫村妇详细询问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原因在哪里,希望如何处置。时间长了,百姓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向他倾诉,彼此相处如家人父子。他对下级也比较宽和,有好多事情主动同他们商量,向他们请教。对有才干的官员,则放手提拔使用。如苏州知府况钟、松江知府赵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为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经济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赋,是明代经济财政中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沉重的负担,迫使农民大批逃亡,国家税源减少,拖欠严重。苏州府,从永乐二十年至洪熙元年()欠粮三百九十二万石;松江府,从永乐十三年至十九年(45—42)不得不免征几百万石。宣德初年,苏州府累计拖欠至七百九十万石。宣德五年(430),松江额定征收田粮的起运部分为四十三万九千石,实征六万六千石,只征得百分之十五。实在如有人所说“只负重税之名,而无征输之实。”从朱元璋时候起就一直颁布减轻税额的诏令,但多数情况是朝令夕改,言而无信。因为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承担着官僚、勋贵的巨额俸禄支应。到宣德年间,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宣德五年(430)宣宗再次下诏减轻官田税额,而户部考虑到支出的困难,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2。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顿田赋。周忱拉皇帝诏书作大旗,抵制户部的压力,与苏州知府况钟等经过一个多月的筹算,对各府的税粮都作了认真调整,仅苏州府即减七十二万石(《明史·食货志》)。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税率,如,当时一种田称古额官田,税额特别重,耕种者无力负担,周忱请求依民田起科。太师郭资和户部尚书胡■便弹奏他“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要求给以惩治。宣宗虽然批评了郭资、胡■,但也没有答应周忱的请求。朝廷不愿承受更多的“损失”。周忱便把思路转到以灵活的政策办法促进赋役改革和均平负担上来。

    田粮运输的改革。粮食的运输征解是田赋制度中一个十分困难与棘手的问题。当时江南田粮运送北京,有军运,有民运。民运中,运夫百姓的负担相当沉重,“军船给之官,民则僦舟,加以杂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复经年,失农业。”周忱与漕运总督陈瑄商议,将江南漕粮兑给漕军运输,具体办法是民运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兑,然后由漕军运至通州。每正粮一石民运至顾炎武《日知录》卷十《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2《明史》卷七八《食货志》。

    淮安,加耗粮五斗,运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卫所官军就附近仓廒直接运输,另加给过江米二斗,铺垫芦席费五合。这个办法,农民既省费用又便利,漕军也得到了实惠。

    运输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没、腐烂等都会有消耗。所以田粮正项之外,耗米征收是一大负担,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问题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额,而一切转输诸费,其耗几与正额等,乃独责之贫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宣德八年(433),周忱创“平米法”。平米,指正额与耗米两项而言。其办法是“官民田皆画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计输将远近之费为支拨。支拨之余者存积县仓,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减加耗为六斗。又次年益多,减加耗为五斗。”2在平米法的基础上,又建立“济农仓”。济农仓米的来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拨后存留的余米,此外,还有丰收年发官钞所籴储存的粮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节省的耗米。据周忱于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苏、松、常三府岁远南京仓米一百万石,以为北京武职之俸。每石外加盘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独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岁,减耗米六十万石。”3又据《明史·周忱传》,这个就支办法规定,给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价米一斗。所节余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县份还有向富人劝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绝户田租等。济农仓除去用于赈贷贫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计口而给食者,于是取之;江河之运不幸遭风涛亡失者,得以假借”。“买办纳官丝绢,修理舍、廨、庙、学,攒造文册及水旱祈祷”等都随时支用。这种把田赋的征收与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办法,实际上开了赋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赋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开创意义。周忱亦以善理财赋著称,如《明史·周忱传》指出“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

    正统初年,由于宝钞的贬值和铜币的窳败,银货币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流通开来。连国家与皇帝的权威也不得不屈服于它的势炎。于是江南四百万石漕粮也折征为一百万两白银。这就是金花银的出现。田赋实物税粮改折为白银,对纳税者免除了运输等盘费与麻烦,就是改折为布、绢等“折色”物品,也比缴纳“本色”粮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尽可能争取缴纳“折色”,同时,利用米粮、布绢、白银作为调节赋税负担的杠杆。“忱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2松江为明代棉纺织中心。洪武时已有以布折赋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请恢复松江、常州部分秋粮折布缴纳。

    明代有按田粮随征马草的税目。马草运输比粮食尤难。周忱奏请每束折银三分,缴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购买。公私皆便。洪武间,因为北方地旷人稀,便于江浙苏、松等处按田粮佥派人夫到凤阳等地养马走递,充当驿夫。正统间,周忱奏请以秋粮带征耗米,易银交付北方有关地区,从而减轻了江南马夫的负担。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2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3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武进县志》。

    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2《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正统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视淮安、扬州盐务,以整理那里的盐课拖欠。

    周忱命苏州等府拨余米一二万石至扬州盐场,抵作田赋,而令灶丁纳盐支米。当时米贵盐贱,饶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触及了地方豪强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正统七年(442),豪强尹崇礼攻击他“多征耗米”。九年给事中李素等弹劾周忱“妄意变革,专擅科敛”。景泰元年(450),当国难当头之际,应天府豪民彭守学又攻击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击他“变卖银两,假公花销,任其所为,不可胜计”。户部竟奏请“分往各处查究追征”。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无轻易忱法。然自是户部括所积余米为公赋,储备萧然。其后吴大饥,道馑相望,课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处处祀之。”2景泰四年(453)十月卒。终年七十三。卒谥文襄。著作有《双崖集》。

    《明英宗实录》景泰“附录”九。

    2《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第二节况钟在有明一代的名宦中,未经科举,由吏员升任官员而成政绩者,况钟可谓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

    况钟(),字伯律,南昌靖安人。家境贫寒,其父仲谦为生活计,送给黄氏收为养子。七岁时,母亲去世,无限悲痛。于是,刻志于学。由于他资性颖异,且勤于学,“长而淹贯经史,其为文简要不烦,兼工行楷诸书,器局端凝,言笑不苟,视势利声华澹如也”。而且“秉心方直,律己清严,习知理义,处事明敏”。在靖安县衙任掾时,职内事务,处理快捷,深得知县俞益的赏识,称赞他干练通敏,廉介无私。

    明太祖为保证封建官吏的铨选与任用,推行三途并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乐十二年(44),况钟吏期已满九年,按例应允给赴京考职。其时礼部尚书吕震与俞益相友善,俞益竭力推荐,历陈况钟的贤能。恰巧,吕震将扈从朱棣北巡,需简选属员,与况钟交谈,大为器重。次年春,以其才识优长,录为六品礼部仪制司主事,且打破常例,得到了皇帝朱棣的召见。从此况钟更加勤于职守,凡册立后妃、东宫、藩王、帝女下嫁、朝觐贡举等重大典礼,皆动无遗漏,得到朝官的赏识。永乐十五年(47),朱棣再次北巡,况钟以礼部属员扈从。由于北京初建,四夷朝贡、会试、北征诸事项,都在北京举行。其中诸如祭告、庆赏、封策礼文等,均属仪制司的职掌,况钟筹划安排得当,深受赏识,“简繁轻重,悉中事宜。”(《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二十一年(423)况钟九年考满,例升员外郎,又因其贤劳著称加一等,超升礼部仪制司郎中。宣德四年(42),况钟向皇帝陈明因由,请求恢复况姓,得到允准,颁给改姓诰命。

    宣德五年(430),延臣会议,提出江南赋税征收困难问题,谈及“天下九大郡,繁难治,苏州尤甚,税粮甲于他省,民困吏奸。每差京官督催,累岁不能如额数,而流亡倍多。”于是,皇帝朱瞻基诏令六部、都察院,各保举“廉能有为,才堪牧民”的郎中、御史出任九郡知府。礼部尚书胡■、吏部尚书蹇义交章推荐况钟,其时首辅杨士奇“尤秉知人鉴,凡所识拔,悉为名臣,然性严不轻于接物,公受知最深。”遂奏擢况钟为苏州知府,“赐敕书,假便宜从事,章奏得径达御前。”享受一般知府享受不到的待遇。(《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

    况钟出身于吏员,深知吏治中的积弊,认为法不立则吏奸难除;亦知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为难治。况钟到任初理政事,群吏环立请判牒,况钟假装木讷,不懂诸务,随群吏之意。群吏异常高兴,认为太守糊涂可欺。三天之后,况钟召群吏责问“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立即捶杀数人,将贪虐庸懦的僚属全部斥退。从此,一府大震,人人奉法,人称况钟为“况青天”。

    苏州因元末为张士诚之地,为张氏据守,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为泄其愤,而将苏州租赋加重,致使百姓难以承受。至仁、宣时逋赋数额巨大,赋税旧制难行。宣德五年(430)春,曾下宽恤诏,减免租税。尽管如此,至况钟到任,苏州一府拖欠赋税已达四年。况钟请求“量折以钞,为部议所格”。于是又上书指出“近奉诏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除3本文主要依据《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以及《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卷二《太守列传编年卷中》、卷四《张太史赠太守况钟前传》,凡引上文,不另作注。赋额。昆山诸县民以死徙从军除籍者,凡三万三千四百余户,所遗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顷,应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事。臣所领七县,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粮止十五万三千余石,而官粮乃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余石,有亩征至三石者,轻重不均如此。洪、永间,令出马役于北方诸驿,前后四百余匹,期三岁遣还,今已三十余岁矣。马死则补,未有休时。工部征三梭阔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苏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处置。”几经曲折和努力,终于得到皇帝的批准,按照况钟所奏,予以免除。

    况钟在苏州知府任上,多次请求减免苏松重赋,都与巡抚周忱的分不开。其时,二人悉心计划,奏免七十余万石。凡周忱所行的善政,况钟在苏州都悉心玉成。他所积济农仓粟每年多达数十万石,除赈济灾荒外,还代民间支付杂办徭役及拖欠的租粮。曾置善恶二簿,以行惩劝;又置通关勘合簿,防出入为奸;置纲运簿,防止运夫侵盗;置馆夫簿,防止非理需求。总之,其为官理事,纤悉周密;兴利除害,不遗余力。以致“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苏州以富丽闻名,宫中宦官购买花木、禽鱼、器玩等,受工部委派,纷纷前来。郡佐以下,稍有异词,辄遭辱骂,甚至被绑被打。一些高官大僚,恣意需索。而况钟对此,待之以礼,从不屈膝;且戒属僚,勿赂一钱。致使往来苏州的京官宦竖,惧怕敬畏,不敢胡作非为。

    况钟虽是吏员出身,但对教育特别重视,对文儒皆予厚待。凡单门寒士,多有赈济。其中有一个叫邹亮的书生,曾递诗给况钟,况钟很为赏识,准备推荐为官,同时却收到诋毁邹亮的匿名信。况钟说“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即保举,上奏朝廷,授予吏、刑二部司务,后迁御史,“整饬举劾,俱得其当”,著声于朝。

    苏州民间素有好诉讼之习,无论大小事件,都动辄赴京告状。由于苏州属直隶府,上无布政司、按察司的设置,一旦准予差提,每一家牵引多件,株连数十数百。无辜之人受诬解送,农耕经年抛荒。对此,况钟上书奏请,遇有告状之事,由巡抚审理判处。于是,“刁风顿息,而越控解京之弊始除”。另外,每当御史巡按到府,府官过于卑屈,御史肆其贪侮。况钟奏定“相见礼仪,而宪纲始肃”。

    况钟任苏州知府,事事根据朝廷法令办事,又处处照顾到百姓的艰难困苦,深得百姓爱戴和拥护。宣德六年(43)三月,继母去世,况钟奏闻朝廷,回家守孝。百姓挽留,不得遂愿。时过不久,“秋粮应减者,倍加收敛,奸吏舞法,故弊丛生”。百姓更加思念况钟,作歌唱道“况太守,民父母。众怀思,因去后。愿复来,养田叟。”还有一歌唱道“郡中齐说使君贤,只剪轻蒲为作鞭。兵杖不烦森画戟,歌谣曾唱是青天。”吁嗟之声,溢于衢巷。于是,御史、府同知等,据县民三万七千五百八十余名告词,奏请夺情起复。于是奉皇帝圣旨,召况钟由家乡径回苏州知府任上。正统五年(440),况钟九年职满。同年十月循例备由赴部候升,而“饯送者数百里不绝,况钟作诗慰劳。入京召见,奖励倍至。”苏州耆民张翰等一万八千人联名上疏挽留,其中说“尹苏仍非公不可”。最后皇帝下达圣旨“既有军民人等保留,着复任,吏部奏升正三品,署知府事。”次年正月,又降圣旨“升按察使正三品职俸,署苏州府事。”(《况太守集》卷二《太守列传编年卷中》)这是自明皇朝建国以来七十余年所没有的规格和礼遇。由此可见况钟政绩的卓著和品德的高尚。

    正统七年(44)十二月,况钟卒于苏州知府任上,年六十。况钟去世之日,郡民罢市,如哭私亲,苏州七县绅耆人等,俱奔赴哭奠,就连邻近的松、常、嘉、湖的百姓都络绎不绝地前来吊丧。次年春的归柩之日,倾城出送,白衣白帽,两岸夹舟,奠别出苏州之境,还有奔程路祭的,略不断绝。朝廷赠正议大夫资治卿。祀名宦祠,准许城邑建祠以祀,春秋官为致祭。第十三章杨士奇杨荣杨溥杨士奇与杨荣、杨溥,均是明代入阁的政治人物,并称“三杨”。

    第一节杨士奇杨士奇(35—444),名寓,字士奇,号东里,江西泰和人。因其居地所处,时人称之为“西杨”。“三杨”中,杨士奇以“学行”见长,先后担任《明太宗实录》、《明仁宗实录》、《明宣宗实录》总裁。据《明史·艺文志》记载,其著作主要有《周易直指》十卷,《三朝圣谕录》三卷,《西巡扈从纪行录》一卷,《北京纪行录》二卷,《东里集》二十五卷,诗三卷。明人王世贞对其诗评论说“少师韵语妥协,声度和平,如潦倒书生,虽复酬作驯雅,无复生气。”大致概括了他的诗文特征。

    杨士奇年幼时,家庭贫寒,父亲早逝,更为孤儿寡母的生活雪上加霜,其母改嫁。杨士奇随继父曾改姓罗。严酷的生活环境造就成他勤奋好学、坚韧不拔、宽容严谨的优秀品格。曾在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昌)等地授徒自给。建文元年(3),朝廷准备修撰《明太祖实录》,从社会上征集文人参加。因学行出众,杨士奇属于应征之列。由此契机,杨士奇以布衣身份进入翰林院,充当了编纂官。不久,吏部尚书张紞考察编纂工作,发现杨士奇是个难得的人才,便将其提拔为吴王府审理副。朱棣经过靖难之役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为了保证政局的稳定,将杨士奇等人由翰林院选入内阁,参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时杨士奇被晋升为翰林院侍讲,正式开始了从政的生涯。永乐二年(404),机遇再次光顾了杨士奇,朱棣选拔他为辅助皇太子的官僚,于是他和后来的皇帝朱高炽结下了难得的师友之缘。不久,杨士奇晋升为左中允(正六品官)。永乐五年再次升任左谕德(从五品官),辅助左春坊大学士承担太子的文件往还及学习的有关事务,同时兼任翰林院侍讲,承担为皇帝讲读经史的任务。朱棣由于对《周易》情有独钟,所以对杨士奇格外尊宠,杨士奇的仕途充满了阳光与鲜花。

    天有不测风云,杨士奇的仕途一度出现坎坷。朱棣即位之初,长子朱高炽、次子朱高煦、三子朱高燧皆有意争夺皇太子之位,后来几经周折,才确定长子为皇太子。朱棣却偏偏对其颇有微词,宠爱悍勇好斗的朱高煦,这样朱高煦和朱高燧公开表示不满。在这场争斗中,杨士奇自然无法置身事外,但他采取了灵活的策略。永乐九年朱棣北征回师,由于次子的谗言,有意找寻皇太子的过失,向杨士奇询问朱高炽的情况。杨士奇并不执意为皇太子辩解,只是说太子仁孝,凡有事宗庙,祭物、祭器皆亲阅,并举例说“去年将时享,头风作,医言当汗。殿下曰‘汗即不敢莅祭。’左右请代。斥之曰‘上以命我,我又遣人东方利剑sodu代乎?’遂亲祭。祭毕,汗遍体,勿药病自愈。”同时还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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