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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墨两家齐名,但在一些重要论点上是相对立的。孔墨的后学亦互相诟毁。孟子为孔子的后学,以“能言距杨墨”为“圣人之徒”,是“闲先圣之道。”墨子的后学,也可能将非儒者作为墨子鬼吹灯2全文阅读之徒,认为是在捍卫墨子之道。有人认为《非儒》篇中没有“子墨子曰”,当不是记墨子之言;又篇中所诋者为孔子及其弟子,而对反墨家最力的《孟子》却未提到,大概《非儒》写成在《孟子》以前。这个说法,理由恐还不能算是充分。
第四,关于逻辑学、认识论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记述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有《墨辩》之称。它们的基本思想具有墨家学派的传统,却又扬弃了如“天志”“明鬼”一类宗教唯心主义的杂质。它们的内容涉及到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问题,例如对惠施、公孙龙一些观点的批判等。《墨辩》当是后期墨家的作品。
第五,《墨子》最后,从《备城门》到《杂守》十一篇,专门记述守御之法。墨子以善守御著称。这十一篇可能是墨家师徒相传关于这方面知识的汇编。
《孟子·滕文公下》。
第四节墨子的思想墨子比孔子的生活年代稍晚而社会变动较剧。他们所代表的学派和社会阶层有别,对事物的感受、态度、思想也各异。孔子向往、称赞西周制度,对“礼坏乐崩”的现象惋惜地加以批评,在客观上虽也暴露了社会矛盾,但他的态度温和,企图以“损益”、改良的办法来消解矛盾,以达到他那古圣先王的理想社会。墨子比孔子的社会政治思想激进。他揭露了战国初年的社会矛盾和贵族政治、生活的丑恶、腐朽。他凭借“先王”来增强他抨击贵族社会的力量,增强他改革理想的权威性。墨子社会政治的中心思想是“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对贵族社会政治黑暗的暴露墨子揭露了“当今之主”及贵族们奢侈糜烂的生活。他们穿的衣服,冬天要轻暖,夏天要轻凉,并有锦绣文采,金带钩、珠玉的装饰。他们吃的美味佳肴,“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列于前方一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所剩食物,冬天冰冻,夏天变得酸臭难闻。他们住的华丽宫室,有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乘坐的车、船,不仅要坚固轻快,还要“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他们“蓄私(妾媵),大国累千,小国累百。”这些“王公大人”,生活骄奢淫泆,死后埋葬奢华,还要杀人殉葬。“天子诸侯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一切,都转嫁给老百姓,“厚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迫使民人饥寒交迫。“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阶级矛盾尖锐,“寇乱并兴,不可禁止。”
贵族统治的社会矛盾重重,是非颠倒。“国相攻”、“家相篡”、“人相贼”、“强劫弱”、“众暴寡”、“富侮贫”、“贵做贱”。
至于大国对小国的攻伐,墨子指出差论爪牙之士,比列其舟车之卒伍,以攻伐无罪之国。入其边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抑(堙、塞)其沟池,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牲。民之格者,则刭杀之;不格者,系累而归。丈夫以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
墨子评论说,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却被好攻伐的国君当作“仁义”来宣扬,邻国也来祝贺,还“有书之竹帛,藏之府库”,让他的子孙后代传颂、效法,使“攻伐世世代代而不已”。墨子认为这是些“知小物”而“不知大物”的人。他说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以)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窃取了别人的劳动果实桃李瓜姜,都知道不对,而“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比“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这是“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这是对黑白的颠倒。《墨子·鲁问》载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战功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
在这里,墨子用当权贵族的行为来跟“贱人”即被统治者的同样行为来对比,便显示出当权贵族行为的荒唐、不正当。
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墨子主张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反对繁文缛礼、厚葬久丧,都是针对奢华的贵族生活、腐败的贵族统治的社会和以及空言误国的儒家思想提出来的改革意见。
墨子说“古者明王圣人”,很注意爱民、利民,“制为节用之法”,衣食住行乃至死丧都讲俭朴。他说尧就是“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簋,啜于土形(铏)。”“群百工”所制造出来的器具,“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他说,“厚葬”包括,衣衾、棺椁、殉葬财物、修筑坟墓的富厚。“王公大人”除了奢华的丧葬,还要杀人殉葬。“久丧”,是“久禁从事”。为君、父母守丧的三年期间,有各种礼节,以至身体衰弱。墨子说,“匹夫贱人”这样做,会使身疲家困;“王公大人”这样做,会使政荒国贫。因为将已有的财物埋在地下,而又长久不生产,“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并使“出战不克,入守不固。”墨子主张,“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埋葬深度只求不发散臭味。死者既已埋葬,生者不必久哭,“疾而从事”,这对死者、生者都有好处。
墨子认为,音乐对于人没有益处。他说,不是大钟、鸣鼓、琴瑟、竽笙的声音不悦耳,而是王公大人这样作,“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亏夺民衣食之财”,“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
墨子主张,人要劳动,才能生存,“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但他认为王公大人跟“贱人”的劳动有区别。“王公大人”的劳动是“听狱政治”,如果“说(悦)乐而听之”,就会荒废政事,乃至导致政乱国危。“贱人”的劳动,是男耕女织,如果“说乐而听之”,就会影响生产,使财用不足。
墨子的非乐与节用、节葬的思想有着联系。他对贵族奢侈浪费、损害人民利益的揭露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他认为音乐对人们有害无益的思想则未免片面、错误。
墨子的非命论与孔子的天命论相反。孔子以为君子知命,小人不知命。
墨子以为“命”是从前统治者“暴王”制造出来欺骗老实百姓的。传述“命”的是被统者的“穷人”。他说,“昔者暴王作之,穷人术(述)之,此皆疑众”“命”有利于统治者统治人民大众,因而便把这一谬论散布民间,所谓“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
天命观是奴隶主贵族统治众人的骗术。墨子把反对命定论作为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虽强劲(勤力)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阻)百姓之从事(劳动),故执有命者不仁。
墨子反对命定论,是在反对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的怠惰思想。在他的认识里,上至王公大人,下至百姓农夫,治与乱、富贵与贫贱、饱暖与饥寒区分的关键,是能否图“强”。他说“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他说,如果人们不图强而信“命”,则暴王对他的失败就不会说“吾罢不肖,吾听治不强”,而要说“吾命固将失之。”“不肖之民”贪饮食,而惰于从事,衣食之财不足,是以身有陷于饥寒冻馁之忧”,也不会说“吾罢不肖,吾从事不强”,而必曰“吾命固将穷。”墨子的结论是“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
墨子虽仍承认贫富贵贱存在的合理性,但他否定贵族传统宣扬的命定论,强调人的力量,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兼爱、非攻兼爱,是墨子社会政治思想的总原则,是针对孔子仁的学说提出来的。
兼爱,是无差别的爱,“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是对西周以来宗法礼制贵贱等差的否定,也是对儒家爱有差等的反对。
墨子说“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他认为社会矛盾的发生,是起于不相爱。“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大害也。又比(如)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与(如)今之贱人,执其兵刃毒荼水火,以交相亏贼,此又天下之害也。”这是墨子对春秋战国年间社会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描述,也是墨子反对“别”主张“兼”的依据。
墨子所说的“兼”是“爱人利人”;“别”是“恶人贼人”。强调“别非而兼是”,“以兼为正”。他认为改变社会的原则,包括调解社会矛盾和由乱变治等,是“兼以易别”,即“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他说,士和君都有“执兼”、“执别”的不同,就是“兼士”、“兼君”跟“别士”、“别君”的区别。他说“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墨子不明了社会治乱的根源,他提出不分“王公大人”与“万民”的阶级差别都要“兼爱”、“同利”的主张,只是一种善良幻想。
非攻,是墨子为解决当时各国间极为突出的兼并问题而发表的主张。墨子认为春秋战国年间,国家间、各国内贵族间的攻伐兼并战争都是不义的。他说,好攻伐的国君发动战争,荒废生产,耗损财物,夺民之用。“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即使胜利,也得不偿失。战败之国,遭受烧杀抢掠,损失更为惨重。
墨子对强国攻伐、兼并弱国的残暴所作的揭露,是他主张非攻的社会根据。墨子的“非攻”主张亦见之于他的行动,上文所说的“止楚攻宋”,便是典型的事例。墨子不是无条件反对一切战争。他只反对好战国家,“攻伐无罪之国”。他认为有些征伐战争不可少。“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彼非所谓攻,谓诛也。”“诛”,是顺天应人的战争。
墨子的非攻学说,反映小生产者企望过安定生活,反对破坏生产的愿望。他虽然不可能认识到战争的阶级根源,不能科学地区分战争的性质,但在“诛”与“攻”的观念上,也还有一定的原则区别。
尚贤、尚同尚贤,是墨子选用政治人才的主张。尚同,是他构思的各级政权组织的集中统一的指导思想,并以尚贤为基本条件。
墨子以“民利”为出发点,说“尚贤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他主张以“众贤”的标准来代替“亲亲”标准来选拔官吏。他反对“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墨子认为“此非可学能者”,会造成“贤暴不分,功罪无别,赏罚不当”,“若此,则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墨子所说“众贤”的范围是由贵族扩大到贫贱疏远的人。墨子假借古代圣王的名义,宣传他的任贤使能的主张。他说“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他认为“王公大人”“以尚贤使能为政”,就可以实现“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
“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口号,朦胧地反映了春秋战国年间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趋向,也标志着贵族世袭制度之趋向衰落。
尚同,是以尚贤为条件,并把二者的根据都推到天上。墨子说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辨)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上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墨子说“尚同”的目的,在于“壹同天下之义,”“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同)”。由“里长”、“乡长”、“诸侯国君”而“上同于天子”。不但里长以至天子须“选天下之贤可者”,而“诸侯国君”及“天子”也不能独自“一同”其国及天下之义,还必须选择其国及天下之“贤可者”为“正长”“三公”来共同从事。这可见墨子的“尚同”论是以“尚贤”论为基础的。他说这样作是由于“天下之人异议”,会造成“天下之乱”。
墨子认为“尚同”不能以无子为止境,“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要尚同于天,就要“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也就是必须同于天之欲义恶不义;除虔诚以时“祭祀天鬼”外,还必须“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政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深]厚乎其为居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疆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万民之所便利,而能疆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墨子以“天鬼之福”与“万民之亲”,同样重视。
墨子以尊天事鬼为“尚同”的根据。他说,父母、师、君三者众而仁者寡,皆不可以为法,只有天鬼最公正无私,“故曰,莫若法天”。
天志、明鬼墨子尊天,却激烈地“非命”,以“天志”论来取代传统的天命观,这实际上是把本来属于统治者的至上神抢过来,让“天”代表墨子和墨家学派的意志。对这一点,墨子并不讳言,他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把“天志”比喻为工具,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最公正的。
墨子指出“天志”,是为建立一个新的统治秩序。墨子的“天”,是“天子”的监督者,“天子有善,无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取法于天”“富贵为贤”而得赏的,是“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天鬼赏之,立为天子,以为民父母,万民从而誉之,曰圣王,至今不已。”“富贵为暴”而受罚的,是“三代暴王,桀纣幽厉”,“天鬼罚之,使身死而为刑戮,子孙离散,家室丧灭,绝灭后世,万民从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
“天”之所以有这样大的权威,在墨子看来,“天子”是由“天”所立的“政长”。他说“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选择贤者立为天子。”这样,“天子”只靠“贤”而不是靠和“天”的父子血缘关系才获得了王位。这也就剥夺了“天子”自命为特殊高贵的先天的神圣的根据,把“天”从“天子之父”变为庶民百姓和王公大人共同的最高主宰,所有人按善恶标准一律受“天”和“鬼神”的赏罚,这就是墨子宗教表现在政治上的实质意义。墨子的宗教观中处处强调“顺天意”行事,“天意”所包含的内容是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下强从事,则财用足。
这里所讲的“天意”,包括了《非攻》、《兼爱》、《尚同》等篇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墨子自己的一套政治观点,而涂上了一层“天意”的神圣油彩,想借“天’的权威来保证自己主张的实现。
墨子所说的鬼神和“天”同样,懂得他的学说,并“能赏贤而罚暴”,“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认为鬼神无处不有古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
山水可以成为“鬼神”,人死了也可以为“鬼”,这一下扩大了鬼神的队伍,给“天”增加了许多辅佐。
在墨子看来,鬼神的明智大大超过“圣人”。他说“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不仅如此,鬼神的威力还无往而不胜。他说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墨子这样强调鬼神的威力,因为他认为借助鬼神的作用,可以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制止当时的各种罪恶现象。他说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
这样,“鬼神”是“天”的辅佐,“天”是鬼神的统帅。墨子的这种宗教观,无疑是唯心主义的,虽有善良的愿望,而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墨子·明鬼》篇和书中其他各篇有点区别。其他各篇没有在自己的命题上让步到命题的否定,而《明鬼下》却说今絜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诚)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鬼神请(诚)亡可以合驩(欢)聚众,取亲于乡里。
这和墨子的节葬论不相违背。拿些酒食来做祭品,如果没鬼神,那些酒食还在,大家合欢而饮食,也是乡里人的一种乐趣。
墨子尊天鬼而非命,在理论上有矛盾。但他把西周以来的“天命”去掉了“命”,是对命定论的否定。他还把原来贵族所有的天、鬼神变为贵族,民众所共有,而这种没有命定论的天和鬼神的意志,被说成是执行赏罚的“方法”。天鬼的法则成了墨子理想的法仪。墨子的天道观,则含有义理之天,不仅是宗教的天了。
三表墨子的世界观是宗教的、唯心论的,但在认识论上却有唯物主义的倾向。墨子提出,认识事物要以“三表”(或“三法”)作为判断是非真假的标准。墨子解释三表说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三表”,就是三个标准或原则。“三表”的内容是第一表,“有本之者”,有历史根据。“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根据历史上有智慧的帝王事迹。第二表,“有原之者”,有感性的基础“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耳闻目见的客观情况作根据。第三表,“有用之者”,意为有实际用处,“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是从政治实践上来验证客观的效果。第三表虽说是重视实际效果,但他还不能分清楚当时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能完全一致。国家之利,未必就是人民之利,有时反倒是人民之害。
墨子运用“三表”来批判“天命”思想的错误,第一表说“天命”之说没有历史根据,“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之而治,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变),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历史证明,治乱在于人事而不是天命。
第二表从众人未闻未见说明没有天命。“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有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在这里墨子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因为“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同于牛、马等实物。如果说“命”看不见听不见,墨子的“义”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为什么却认为“义”是真实存在的?
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命定论的害处。墨子说,“王公大人”不敢怠倦地“听狱治政”,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假如相信天命,“则必怠乎听狱治政”,天下必乱。”又说,农夫不敢怠倦地从事“耕稼树艺”,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如果相信了天命,“农夫必怠乎耕稼树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
墨子用“三表”法驳斥了天命的虚妄,却在《明鬼下》证明了鬼神的存在。
第一表说,不少人看到鬼神的形状,听到过鬼神的声音。“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
第二表鬼神之存在,有历史的依据。他说,有鬼神的事,著在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之中,且书之竹帛、琢之盘盂,镂之金石。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有鬼神的功效。他说“今若使天下之人,皆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墨子重视感觉经验,却轻视理性,他把人们的幻觉,也当成真实,这就使他抛弃了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的因素,而三表法反而成了论证鬼神存在的工具了。这也是他的宗教观决定了他在认识论上的局限。后期墨家扬弃了他的学说中的唯心主义的成分,发展了唯物主义的因素,那就是在《墨经》中建筑在反映论基础上的认识论与自然科学的部分。
第五节孔墨后学孔子墨子之学,是战国时期以私人讲学形式出现的显学。他们的弟子多,影响大。《吕氏春秋·当染》说他们“无爵位以显人,无赏禄以利人。举天下之显荣者,必称此二士也。皆死久矣,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王公大人从而显之。有爱子弟者,随而学焉,无时乏绝。子贡、子夏、曾子学于孔子。田子方学于子贡,段于木学于子夏,吴起学于曾子。禽滑釐学于墨子,许犯学于禽滑釐,田系学于许犯。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适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墨。”这都是说了战国时期儒墨传授之盛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分化。观其情况,已不能详知,只能说其大概。
孔子的后学孔子的弟子,相传有三千人。《史记》立《仲尼弟子列传》,著录弟子六十七人,皆受业身通的异能之士。其中,有年龄、名字及受业,闻见于书传者三十五人,无年及不见于书传者四十二人。《论语·先进》特别著录孔子弟子七百人分为四种。“德行颜渊、闵子蹇、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述子贡所称述孔门之贤者,于《论语》所举者外,有公西赤,曾参、颛孙师、南宫縚、高柴。这十几个人,可说是七十子中的佼佼者。而颜回最为孔子所称道,子贡、子夏、曾子的社会影响较大。
颜回,字子渊,鲁人,少孔子三十岁。他以颖悟好学,安贫乐道为孔子所赞赏。孔子说“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悦。”又称道颜回,说“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早死,孔子哭之恸。有人说您哭得太恸了。孔子说,我不为这个人器得恸,还为谁恸呢!鲁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说“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近人郭沫若以韩非所谓“儒分为八”中的“颜氏之儒”,“当指颜回的一派”,但无确证。
子贡,姓端木,名赐,子贡是字。卫人,少孔子三十一岁。他敏于事理,善于言辞。他由衷地敬佩孔子的德性学识,坚决抵制某些人对孔子的非议。鲁国大夫叔孙武叔毁谤孔子。子贡说“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踰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踰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有一个叫陈子禽的人,对子贡说你是谦恭罢了,仲尼难道比你高明吗?子贡答复他说“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夫子之得《十批判书》页24,人民出版社954年版。
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鲁哀公时,齐国田常打算伐鲁。孔子知道了,对弟子们说,“鲁是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子路、子张等请行,孔子都没有答应。最后,孔子派子贡到齐,说田常又由齐到吴见吴王夫差,到越见越王勾践,再至吴、到晋。子贡于所到之处,各说其当政者以利害,打动了他们的心里,改变了国际间的形势,缓解了鲁国的危局。史称“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把有关各国的变化,归之于子贡的活动,未免过于夸张,但子贡的活动对于当时局势的变动起了一定的影响,则是可信的。当然,这也就可以看出子贡的辩才及其在国际事务上活动的能力。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孔门对于辞令原是重视的,孔门也有语言一科,而子贡在这方面的成就是突出的。子贡的游说活动,可能在形式上已开战国中期纵横家的作风,不过在活动性质上,子贡跟后者是有区别的。
子贡又是货殖的好手。孔子说他“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他是七十子中最为富饶的人,史称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收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2孔子死,子贡庐墓六年,他曾相鲁王,终于齐。子夏,姓卜,名商,少孔子四十四岁。他是孔门中特别重礼的人。有一次,他问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什么意思。他的问题,着重在最后的一个诗句。孔子说“绘事后素。”意思是说,绘画之事,先布众彩,然后以素色分布其间以成文。子夏立刻就联想到礼,而说“礼后乎”,因此而受到孔子的称赞。又有一次,司马牛因没有兄弟而感到孤独。子夏劝他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为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子游批评他,说“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子夏不接受这个意见,认为子游错了,他的教育方法正是君子之道。子夏讲礼,偏重于礼的细节,极易陷于形式主义。《荀子·非十二子》说“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
子夏治学,强调知识的占有。他说“日知其所无,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孔子没后,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史称“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法家如吴起,墨家如禽滑釐,皆与儒家有传授渊源。墨子本人也曾从儒家受业。早期法家李悝(李克)为子夏弟子。但作为子夏这一派主要的后学,当属于经师。秦汉间的儒生及汉初叔孙通等,都可以说属于这个流派。
曾子,名参,字子舆,鲁国南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汉书·艺文志》著录《曾子》十八篇,原书久佚。今《礼记》中有《曾子问》一篇,《大戴礼记》中有《曾子·立事》等十篇,可能是曾门弟子所记录整理。另有《孝《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2《史记·货殖列传》。
3《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史记儒林列传》。
经》一书,记孔子关于孝道的言论,相传是曾参所作。这可能是因曾参以孝著名,故以《孝经》依托于曾参名下,而传说不一定可信。
曾子也重礼,但更重仁。他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有一次,孔子特别点了曾子的名,说“参,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孔子离开以后,门人就问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谈话。所谓忠恕,正是曾子对于仁的一种表述形式。但曾子的忠恕是偏重于内心的修养,孔子的仁则有更多的政治理想。
曾子讲仁义,讲孝悌忠信。曾子没有留下专讲性善的材料,但这些都跟性善的思想相联系。后来子思作《中庸》,孟子言性善,言仁义,言仁政。从思想体系上看,子思、孟子跟曾子是属于一个流派的。尽管战国中期的学风使孟子带有辨士的作风,而曾子则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表现出一种拘谨的人生态度,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思想体系上之属于一个流派。子思、孟子,本编别有传。
墨子的后学墨子的后学,因材料缺乏,可考见者不多。孙贻让著《墨学传授考》,得墨子弟子十五人,再传弟子三人,三传弟子一人,治墨术而不详其传授系次者十三人,墨氏杂家三人,共三十余人,而禽滑釐、孟胜是其中著名的墨者。
禽滑釐和孟胜,都是墨家的钜子。禽滑釐和田子方、段干木、吴起受业于儒家子夏之,后学于墨子。他在墨子弟子中,地位之高。《庄子·天下篇》论战国思想领域的代表人物,至以禽滑釐与墨子并举。他看到当时战争纷起,大攻小,强胜弱,想助弱小自卫,从墨子学守城之术。楚惠王时,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禽滑釐奉墨子命,与同门三百人持圉之器,在宋城上以待楚寇,楚未能攻宋。
孟胜与楚国阳城君友善。楚悼王死,楚群臣攻吴起于丧所,伤王尸。阳城君参与其事。后来阳城君因此得罪。孟胜主动地要死于阳城君之难。他的弟子徐弱劝阻他。他说“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支也,非支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支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他毕竟还是死了。弟子从死者,八十三人。他在生前,把钜子之位传给田襄子2。
禽滑釐和孟胜的事迹,上文已有所涉及。象他们这样的墨者,很象后来的游侠,而且是更有社会理想更有组织的游侠。如果说,汉代的游侠是墨家的一个支派,不知是否合适。但无论如何,已不能算是一个学派了。
秦灭以后,墨家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和墨家学说都遭到极大的困难。但《墨子》书毕竟传下来了,这必还有收辑和传习的人。墨家之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3,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在人民群众中有深刻的影响。刘邦率见《墨子闻诂·墨子后语上》。
《史记·儒林列传》,《吕氏春秋·当染》,《庄子·天下篇》。
2《吕氏春秋·上德》。
3《墨氏春秋·去私》。
农民军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显然是来源于墨家之语而作了修改。刘邦提出了一个“盗”字,这反映了个体所有者以及地主们的利益,有利于反秦势力的稳定和巩固。在西汉之际,绿林农民军提出了“杀人者死,伤人者创赏”的斗争,这就完全是墨家之法的翻版了。
韩非所谓“墨离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这都属于墨家中的辩者流派。《墨子》书中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等六篇,当是墨家辩者流派所诵习的经典及其解说。对于墨子的言论,或有“多而不辩”之讥,这指的是语言朴实而不华美。这个“辩”字,不是论辩之辩。有一次,墨子弟子县子硕问于墨子说“为义,孰为大务?”墨子说“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埌者实埌,能欣者欣,然后筑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墨子是把辩作为一种宣传方式而加以肯定的。墨家辩者之出现,有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社会背景,也有其学派上的历史渊源。关于墨家辩者的学术成就,本编下文将与名家惠施,公孙龙一起,另行论述。《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
第四章李悝、吴起、商鞅战国继春秋之后,社会的变化更大。有眼光的政治家觉察到这种变化的动向,要求从政治上推动这种变化,因而在一些国家里出现了改革和变法运动。其中著名的有魏文侯年间李悝的变法,赵烈侯年间公仲连的改革,楚悼王年间吴起的变法,韩昭侯年间申不害的改革,齐威侯年间邹忌的改革,秦孝公年间商鞅的变法有更大的历史影响。这些变法和从事改革的人,历史上多称为法家。
第一节李悝魏文侯(公元前445年—前39年在位)年间,魏国很有朝气,是一个强盛的国家。魏文侯是一个有作为的国君,他延揽各地人才,先后任用魏成子(文侯弟,名成)、翟璜(名触),任用乐羊为将攻取中山,吴起为西河郡守,西门豹为邺县令,任用李悝为相国,对经济、政治和军事进行了改革。同时,又尊儒家卜子夏为“师”,并尊崇田子方(子贡弟子)、段干木(子夏弟子)等人。
李悝(即李克),魏国人,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汉书·艺文志》有《李子》三十二篇,列为法家之首,已失传。李悝“撰次诸国法”,编成了一部《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有系统的法典。内容分为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具法》,原文也已失传。李悝“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所谓“盗”,是指对私有财产的侵犯。所谓“贼’,是指对统治阶级人身的侵犯,包括杀伤之类。李悝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及其地位,把《盗法》,《贼法》列在《法经》的头两篇。李悝认为,“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囚法》讲的“断狱”的法律,《捕法》讲的是“捕亡”的法律。《杂法》包括惩罚“轻狡,越城,博戏,假借,不廉,淫侈,逾制”2等六种违法行为。“轻狡”是指轻狂的犯法行为,“越城”是指偷越城墙,“博戏”是指赌博,“假借”是指假借的欺诈行为,“不廉”是指贪污贿赂,“淫侈”是指荒淫奢侈行为,“逾制”是指应用器物超过了规定的等级制度。《杂法》的许多规定无非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具法》是“以其律具其加减”3就是根据具体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从六篇法的内容来看,李悝《法经》的侧重点在于镇压跟防止民众的反抗斗争。以后,商秧从魏入秦,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秦朝的《秦律》,汉朝的《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充而成。
李悝得到魏文侯的信任,在相魏期间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变法。在政治上,李悝采取了一套有利于新兴势力的政策措施。他实行了“食有劳而禄有功”,“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4的办法。具体地说,就是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改为按功劳大小和对国家贡献多寡,分别授予职位和新的爵禄,对于那《晋书·刑法志》。
2《晋书·刑法志》。
3《晋书·刑法志》。
4《说苑·政治》些对国家没有贡献,而以前代的爵禄享受特权,过着奢侈生活的“淫民”,予以取缔,用这爵禄招来四方所需要的士人。
李悝主张“尽地利之教”,就是尽力开辟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据他估计,方百里之地,除去三分之一的山泽、邑居,可有田地六百万亩。如果农民“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这样,地方百里就可增产一百八十万石。李悝在财政上的另一项办法是平籴之法,就是年成好的时候,收买农民的余粮,饥荒年再以公平价格卖给农民。他说“籴甚贵伤民(士与工商),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他又以一般年景的农民收入来分析魏国的农民经济情况。他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谓每石三十钱),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平籴的具体办法是必谨观岁(年景)有上、中、下熟(收成好)。上熟其收自四(比一般年景多收四倍即亩收六石),余四百石。中熟自三,余三百石。下熟自倍,余百石。小饥(荒年)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熟则上(国家)籴三而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适足是够用)贾(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收买的),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出卖)之。故虽遇饥馑(荒年)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李悝的尽地力的办法有提高农民生产兴趣,鼓励开荒的作用。他的平籴,是调剂粮价的手段,有预防饥荒,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更从他的办法中,可以反映出战国初期的魏国小农经济的重要和政治上君权集中的趋向。以上均见《汉书·食货志》。
第二节吴起吴起,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38年,卫国左氏(今山东曹县北)人。
《汉书·艺文志》载吴起有兵书四十八篇。吴起出生在一个“家累万金”2的富有家庭。为了在政治上求得发展,曾到处奔走寻找门路,花了不少钱,弄得倾家荡产,也没得到一官半职,遭到邻里乡人的讥笑、诽谤。吴起为此气愤不过,杀了诽谤他的三十多个人。在临逃走时,他对母亲发誓说不当卿相,决不回卫。吴起先去孔门弟子曾参之子曾申门下学习儒术。他母亲去世了,因为没有按照儒家忠孝的信条回家奔丧守孝,被曾申认为不孝,不配作儒家的门徒,跟吴起断绝了师生关系,从此吴起干脆弃儒学兵。吴起以兵法事鲁君。齐国攻鲁,因为他的妻子是齐国人,鲁国不愿用他。为了取得鲁君的信任,吴起杀妻,表示忠于鲁国。鲁穆公任用吴起为将,打败了齐,但仍然遭到鲁国贵族的排挤,只好离鲁去到魏国。
魏国的大夫向魏文侯推荐说吴起用兵,司马穰苴都赶不上他。文侯用吴起为将,率兵攻打秦国,连拔五城,夺取了西河之地(今陕西大荔县以东地区)。文侯任用乐羊攻中山,吴起又和西门豹奉令率兵相助,一起灭亡了中山国。不久,被任为西河郡守,担负防御秦国的重任。
吴起治兵,跟一般将领不同。他关心士卒,跟最下等的士卒同衣食,睡觉不另设铺位,行不骑乘,与士兵一样亲自背着军粮,徒步行军,小卒有病疽(毒疮)的,吴起甚至为他用口吸脓。小卒的母亲听说后大哭。有人问你儿子是小卒,而将军用口吸他的疮脓,你为什么要哭?卒母说“往年吴将军曾用口吸他父亲的疮脓,他父亲作战,直向敌人冲锋,死于战场。现在,吴将军又用口为我儿子吸疮,我儿子大概要战死了,我所以要哭。”
吴起在西河任上,还总结了自己的军事实践经验,写成了《吴起兵法》。这部书在我国军事史上,跟《孙子兵法》有同等重要地位,秦汉以前流行颇广。《韩非子·五蠹》说,那时候“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凡是谈兵的人,没有不读的。原书后来失散了。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吴子》六篇,据学者们研究,虽然保存有吴起的军事思想,但已不是原著。
吴起在西河郡任内政绩卓著万民亲,百官治,府库实,使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拓地千里,建立了不少功绩,但是高官轮不到他。魏文侯死后,又受到贵族们的排挤和谋害。公元前382年,吴起离魏去楚,开始被任为“宛守”(宛,是南阳郡治所,今河南南阳市),防御魏、韩。旋被提升为令尹(相),主持变法。
吴起变法的要点是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2,就是要剥夺贵族的有余,来补新兴阶级的不足。吴起认为,楚国的贫国弱兵,是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这些大臣、封君“上逼主而下虐民”,因此他主张对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削减官吏的禄秩,精简“无能”、“无用”的官,裁汰不急之官2,节省这些开支用来供养”选练之士”。这个措施革除了一些封君的特2以下,关于吴起的材料,主要见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说苑·指武》。
2《说苑·指武》。
《韩非子·和氏》。
2《战国策·秦策三》。
权,精简了国家机构,增强了军事力量。吴起还根据楚国土地多劳动力不足的特点,下令迫使“贵人往实广虚之地”叫贵族们去开发荒凉地区,“皆甚苦之”3。在整顿吏治方面,吴起提出三点主张一、“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4二、“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5三、“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吴起实行的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却受到一些贵族的极端仇恨。公元前38年,悼王死了,贵族们要杀害吴起。吴起逃到悼王尸体附近藏身。贵族们要射死吴起,往悼王尸体身上也射上了不少箭。楚肃王继位,把射中悼王尸体的贵族,杀了七十多家。
3《吕氏春秋·贵卒》。
4《战国策·秦策三》。
5《战国策·秦策三》。
《战国策·秦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