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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要写开始抄袭大业,并且知道了第一步需要找个写作助理,那么荆宇就开始行动了。
至于如何找这么一个助理,很简单,荆宇想到的就是在报纸上打广告了。
毕竟他已经在小厮送来的报纸里看到了不少招募广告,还有个人发的求职广告,但是大部分都是做家庭教师或者其他什么的。
于是荆宇决定也这么操作。
他拉了一下铃声又一次召唤了那个小厮,让他给自己找些信纸和信封来,并且问他:“你知道邮局在哪里吗?”
“是的,先生,我经常帮店里的客人发信。”小厮解释说。
“很好,顺便买几张邮票。”,荆宇给他一些钱,让他多买点,他觉得这时候邮票应该是发明了。
果然那个小厮听懂了。
虽然荆宇的身边就有纸张,不过他并不觉得用自己带来的纸是个好主意,特别是寄给报纸对外用,更需要他谨慎一些。
等小厮把这些东西拿回来打发他离开后,荆宇就在窗边的书桌上开始模仿报纸上广告的口气写:
“现有一位外国来的绅士预计在伦敦长期居住,此人英语书写水平较差,需要招募一位能够熟练写作并且耐心的助理,如果对此感兴趣请回信寄至老橡木旅馆,I.J.先生收。”
荆宇反复读了几遍,并且将其中与报纸上拼写不一致的单词改好,然后封在信封里,顺便放上了钞票,这是他按照报纸上列出来的广告收费标准算出来自己应该支付的费用。
是的,没错,在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汇款业务,小额金钱可以直接用信邮寄,当然,如果稍微多点那就还是用别的方式吧。
按照报纸上的列出来的报社地址写上,然后放了起来,并没有呼叫小厮把信直接发出去。
这也是他工作以来养成的一个习惯,以前他即便是写好了电子邮件,也会先放在草稿箱里而不是直接点击“发送”,等待半个小时或者更久以后,他会再次检查一番,确认没有问题才会发出。
这个习惯已经在工作中帮他避过不少的坑,所以他即便是来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依然没有改变的打算。
将封好的信放到抽屉里后,他觉得自己有些饿了。
从一大清早到突然出现在这里已经折腾了一整天的时间,经历了差点被一群小孩子明抢、被人拯救然后来到旅馆终于落脚后,平静下来后他感到了饥饿,从早上的酒店吃过早餐后到现在估计有八九个小时了,期间他一直滴水未进,只不过因为他的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然后各种思维想法乱转,才没有注意到。
现在稍微安定下来一点后,他终于感觉到了身体的反馈,于是荆宇习惯性的抬起手腕想看时间,结果才发现手表已经被典当掉了。
幸好这个时代还有人可以帮你确认时间,他习惯性的拉了一下铃绳。
“先生,有什么需要么?”,依然是那个小厮恭敬的问道。
“现在几点了”
“之前我看过时钟,已经是过了5点,现在应该是5点半。”
“啊,时间过的好快”,荆宇感叹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吗?”
“当然,先生”,小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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