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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兰芳这样的组织,任何一场冲突,如果没有作为太哥的罗芳伯领头,那么武装的士气便没有办法保证。而罗芳伯作为太哥,也必须起到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他的存在就是一个头,而蛋疼的就是什么事情都得有这个头,主持生产要有他,教书识字要有他,兵戎战事还是要有他。幸亏罗芳伯年岁不大,也负担得起,只是有的时候出了点问题时,也是很麻烦。
带领两千多兰芳子弟出战三发,是兰芳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军事行动了。在点齐兵马出发时,罗芳伯还觉得一阵心潮澎湃,暗道若是再给他几年发展时间,他能够招揽更多兄弟,收复周遭马来人的苏丹和达雅克人的部落,然后攻破和顺总厅,在西婆罗洲称王称霸。
他的情报中,香盗不过数百,而且他这些年带领兰芳子弟平过不止一拨海盗了,知道这些海盗不过是仗势欺人的东西,真的要以数倍的兵力对付他们,最先崩溃的就是海盗了。
只是罗芳伯并未曾想过,香盗跟他平时见过的海盗还是很不同的。寻常出没于婆罗洲的海盗,大部分就是平民,有时候采矿种田,有时候没事儿就打打劫补贴补贴家用。香盗却是纵横南海的专职海盗,而且这个海盗集团势力庞大,人手近万,船舰上百,胡发奎手下的海盗更是香盗中最精锐强悍的一部。
另一个没想到的是,香盗背靠着大唐共和国,是唐人的银子和实力支撑起来的势力,胡发奎更是得了林有德带来的近代火器,实力大增。单纯在装备方面,香盗就胜过兰芳武装不少了。
当香盗的大炮一响的时候。罗芳伯就知道大事不好了。看到炮弹落入兰芳武装的阵中,造成死伤一片的时候,罗芳伯本人也被严重震撼了。史书上说罗芳伯身怀武艺、少负侠气。这些年也进行过不少的战斗可是没有哪一次是有这样惨烈的,虽说之间的战斗也很“激烈”。但是更多像是意气之争或者是“打架”。这般真正充满了死亡和暴戾的冲突,让罗芳伯心脏不听地在颤抖。
吴元盛原本带着一批百多人兰芳子弟冲杀,可是尚未与香盗照面,他的这支队伍便被炮打死了三人,又被火枪打死打伤了十一人。出现了一成的伤亡,就使得这支部队自动溃散了,吴元盛约束不住,只能跟着大队人马后退。在后方找到了已经有些不知所措的罗芳伯。
“太哥,事不可为,我们还是速速撤军吧。”
罗芳伯很想说几句硬话,命兰芳子弟再战一阵,可是他自己都失去了这个勇气,只能点头道:“善,吴大哥这便收束人马,咱们退回东万律,再做计较。”
可是,香盗却很懂得痛打落水狗的道理。胡发奎带人冲将过来,兰芳行军一如古人,罗芳伯的旗号直愣愣地戳在那里。直接为胡发奎指引了方向。他手中是一杆s1步枪,已经上了刺刀,左右皆有忠心卫士,他虽然冲锋陷阵,堪称猛将兄,不过他却不是傻的,每次亲自冲杀他必定身边放置数名心腹卫士,他只顾杀人,防御的事情便交给卫士们。如果有人突防冷箭冷枪,也有卫士们舍身援护。
胡发奎领着一队海盗。约莫二百人左右,基本上都是刀斧手。也有人手持火枪,甚至还有几个是林有德带过来的保全,用的是新定型的s6冲锋枪。这种s6冲锋枪现在尚未大规模装备部队,原本的s4汤普森冲锋枪,虽然大量装备部队,不过这都是穿越带来的东西。
汤普森冲锋枪结构复杂、造价高昂,而且性能上确实算不上特别出色。汤普森冲锋枪的子弹是手枪弹,比一般9毫米和7。62毫米的冲锋枪停止性好,但穿透能力太弱,对待较远一些的半隐蔽目标杀伤性太差,只适合近距离扫射没有防护的士兵;且汤姆森由于结构复杂,导致故障率一直偏高。
唐军倒是对于使用汤普森没有太多意见,因为有什么用什么,大家也不算挑。而且唐军的对手往往比自己弱太多,所以就算汤普森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也不算明显。可对于北方工业这样的军工集团来说,s4汤普森制造工艺复杂,不仅成本高,而性能也算不上太优秀,所以在生产了一小批后,最终北方工业决定开发一款新的冲锋枪,也就是现在试用款的s6。
s6冲锋枪的原型实际上是二战时期大名鼎鼎的mp40冲锋枪,该冲锋枪采用了大量的冲压和焊接工艺,进行了高度标准化,成本低产量大。该枪后坐力小、易于操控,而且体积小便于携带。当然问题也有,那就是射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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