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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听着,心下是惊讶的。
靳长宁小时候是怎么一个人,她不知道,她知道的是,现在的靳长宁,做任何事都能独挡一面。不论是投资的眼光,还是做律师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或是管理酒店方面所体现的水平,都是不俗的。
不管是婆婆妈,还是靳恒远,对他,都是褒赞有加。
他人是很好,但是,如果你非要说他是烂好人,那肯定是不了解他欢。
也许,他比不上靳恒远,但他绝对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人。
“看样子,你根本就不了解靳长宁。他才不像你说的那样呢。他身手不错,办事能力了得,人又有责任感,又有热心肠,反正,我觉得他好的很……看来,我找你算是找错人了……你对他的了解也不过如此……”
韩润秀闷闷有点不快,以为他们一起长大的,应该会很了解,结果却是这么的浅薄……
萧璟欢一楞,继而干干一笑:
“小时候我们是处过一阵子,后来,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的,一年也难得见几面,他人变成什么样了,我怎么知道。反正,在我眼里,他比我哥好欺负多了……”
好欺负?
啊啊啊……
韩润秀深受打击啊!
她眼里的男神,到了萧璟欢眼里,居然是拿来欺负的?
这让她一下怀上了“仇视”感,觉得二姐夫的妹妹,实在是太恶劣了,怎么可以这么抹黑她心目中的偶像?
脸上顿时露出了愤慨之色。
苏锦呢,在边上转着眼珠子观察着这两个妹妹的神情变化。
怎么说呢?
从璟欢的立场来说,她的这种态度是很自然的一种表现。
因为熟嘛!
熟人之间哪会有神秘感?
萧璟欢会用一种比较普通的目光去看待长宁,很正常。
从小一起长大的,不管见面次数多不多,总归来说,他们是亲人关系。既然是亲人,哪会有神秘感。
就像靳恒远,在外人眼里,他是一个神秘莫测的男人,但是,在她眼里,他已经变得很普通。
即便仍会有祟拜之情,但是,神秘感已经不复存在。有的就只有相濡以沫了。
而韩润秀看待靳长宁呢,却是不一样的,一个初陷入爱情的女人,并且还处在暗恋状态下,当然会带上自己的臆想。
两个人只有在相处久了之后,才能接触到对方最本质的东西。
那层神秘也会跟着接触时日久了,慢慢自行消失。
为什么会说谈恋爱和婚姻是不一样的呢?
因为谈恋爱时,有种距离美。
而婚姻,会打破这种美,把两个人好的坏的那些方面,一古脑儿全呈现在对方眼里,美感锐减,那是无可厚非的。
也正是这时,门外头传来了敲门声,她们的讨论也就此告一段落了,是靳恒远在外头喊开门:
“老婆,我来了,请开门!”
新郎倌没有马上冲进来,而是一切按着礼节在走。
“不开不开不开!没红包,哪能随随便便开门……坚决不开啊。”
萧璟欢一听到哥哥的声音,还不等嫂子应话,马上噌的跑上去,以风一样的速度,麻利的防贼似的就给上了锁,然后转头冲她们得意一笑,俏皮的眨了一下右眼。
韩润秀在边上看的目瞪口呆,然后,噗哧转恼为笑了:
哎呀,世上怎么有这么吃里扒外的妹妹的呀!
这一刻,她忽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
人家叫靳长宁作木头,那全是因为他们是亲人啊!
那份称呼中的亲呢关系,正是她该羡慕的。
这么一想开,她立马把刚刚的“仇恨”蒸发了,跟着跑了过去,也兴奋的嚷嚷了起来:
“对啊对啊……首先,得给红包,其次呢,姐夫你得答出三道题,这样,你才能顺顺利利的把我姐给娶走,否则,你就好看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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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嘛,就得闹一闹的,不闹,那还有什么意思?
苏锦看着这两个妹妹一瞬间内又站到了同一阵营,心头一乐,笑开了花,静静的坐在那里看她们玩儿。
门外头,靳恒远的低笑声也轻轻的传了进来,那心情,是何等的愉快,很爽快的就问了起来:
“红包已经准备好了,请问你们要多少开门红啊……”
“不多也不少,红包里头得装上千金情谊以及全部的家当……不知道新郎倌可有准备好啊……”
萧璟欢对钱不感兴趣,出的难题,有点刁钻。
可是,千金情谊和全部的家当怎么装呢?
所有人都在想:新郎倌会怎么给。
就连苏锦也好奇的琢磨了起来。
“等一下,你让我想想啊!”
靳恒远在外头招呼着人也不知要了什么东西,很是热闹。
没一会儿,门缝下就塞进了一个红包。
萧璟欢却没有自己拆,很懂规矩的拿去给了嫂子。
“快,拆开看看,我哥到底给你什么了?”
苏锦笑着把红包拆开,一看,里头有一张剪成元宝状的空白支票,本该敲章的地方,用钢笔写了四句话。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情比千金重,石烂志不移。”
萧璟欢念了起来,掉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酸诌诌。我哥居然想用这么四句话、外加一张已经不能用的支票来打发人。嫂子,你说,这能让他过关吗?”
苏锦在微笑。
这四句话,前两句,出自西汉苏武的千古名句,至于后两句,是他应兴而题的,非常切合此刻的场景。
“挺好。我喜欢。”
字也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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