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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天气,乡野之间充斥着蝉鸣,天地仿佛一个巨大的蒸笼,置身其中,心绪全乱,坐立难安。
夏是最适合拷问人性的季节,很容易叫人方寸大乱。年轻道士的发被一根簪子盘起,并不长,绕了两三道而已,发顶形成一个馒头似的小包,汗水随着发际滴下,掉进泥土里。一抬头,眼神却依旧透亮,神采奕奕,好像这糟糕天气对他毫无影响,身在其中甚至如鱼得水。他拎起狐狸,抱住它的胖身子,三两步走到河边:
“先洗洗,实在看不下去了。”
红狐狸满身泥渍,大概有点怕水,一直抓着道士的衣襟不肯撒手。道士将它一把扔进河里,小家伙在水里呛了两口,沉到水下去,渐渐水面上露出一对耳朵,然后是尖尖的鼻子和嘴巴,它四肢奋力刨水,惹得年轻道士喜笑颜开,将外衫脱了,一个猛子扎到水里去,手臂伸展划动,不知不觉游到狐狸周遭,一把捉住它:
“洗干净了晒晒干,然后才可以吃东西。”
红狐狸眯着眼睛,享受年轻道士指尖恰到好处的力道,尾巴尖上一点白,轻轻扫过道士的手臂,毛茸茸软乎乎的,当即被道士捏住了大尾巴:
“不许得意,不准翘尾巴。”
狐狸终于收敛一点,然后被道士送上岸,在树下荫凉地方撅着屁股晒湿重毛发,闻着鱼肉香,却乖乖地动也不敢动。
这样大热的天气,年轻道士自己亦在河里洗了个澡,忽而潜到河底,忽而浮出水面,像鱼儿一样自在逍遥。踏水而出的时候,鸟儿惊起,游鱼浮散,他裸着上半身,颈项颀长白皙,结实胸膛上不断淌下晶莹水滴,腰肢依旧细窄,但是看上去强健有力,胯骨迷人,曲折线条叫人移不开眼。
重新上路的时候,狐狸得到了道士的默许,一路跟着他,扑蝴蝶、滚草丛,玩耍片刻,见道士走远了,立刻跟上。累得犯迷糊的时候,它便自觉跳进道士怀里睡一大觉,缩成一个毛团子,唯有尾巴垂下,轻轻地荡来晃去,毛发被风儿吹得格外蓬松。
年轻道士怀里揣着红狐狸,从乡野走到城边,赶在天黑前进了城。
这个镇子地处三省交界处,四通八达,来往行人络绎不绝,即使月上枝头,夜幕降临,依旧繁华如白昼。茶馆客栈里坐满了人,天南海北高谈阔论;勾栏瓦肆之中仙乐飘飘,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道士抚了抚狐狸的耳朵,低声道:
“身上没有银子,前头有个驿站,暂且将就一晚吧。”
狐狸早饿得前胸贴后背,蜷缩在道士肩上,眯着眼睛,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耳朵也塌了下来,没精打采。
“大晚上的,小心才好。”
“不必这么谨慎,大家集体行动,怕什么?”
“话不是这样说,已经连续七七四十九天,每晚都有高手被挖去内丹,那贱人的武功一定深不可测,我们不过三五个人,又岂是对手。”说话的人正是临风镖局总镖头常远风,当年在乐坊镇周遭,逼着黎素交出机关图的几人中,青城派掌门与乐无涯都已横死。不知为何,常远风总有种向天借命的错觉,这条命早已不是自己的,不知何时就要双手奉上。
道士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巷之中,将自己隐匿好了,继续听下去。
“说起来,那贱人的眼睛真美,只是脸被面纱遮住了,不知道究竟什么模样?”
“你这样一讲,我想起来,这镇子上颇有盛名的那座南风馆,头牌似乎也终日面纱遮脸,今晚开~苞,就要寻个好价钱了,谁有兴趣一道去看个究竟?”
众人当即调笑起来,打趣道:
“这回你倒是不怕死,可惜我们不好男风。万一正是那妖人,岂不是羊入虎口?”
说着说着,这几人走远了,道士从黑黢黢的巷子里走出来,眼底有了一些光亮。
镇上的南风馆名叫“楚楼”,今日楼前张灯结彩,一二层坐满了宾客,厅内焚香抚琴,颇得意趣。
不断有人赶往这传世风流的烟花地,道士站在楚楼前,等了半天,终于等来个顶有钱的世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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