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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三章送到,晚间还有一章。)
十一个人站成一排,手中平托着神臂弩,五雷神机就放在脚边,一弯腰就能够到。
杨沪生站在队伍的右端,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那十几骑兵,不断的估算着双方之间的差距。
对面的人来的也很快,在龙枪骑兵们做好准备的时候,他们也来到了距离这里不过二百步的所在。杨沪生看的清清楚楚,视线中出现的这十几个人,无一例外的,身上都穿一袭白色的战袍,手中拿着马刀,有的身后还背着弓。
白袍,再明显不过的象征了。
来的是白袍军。
在龙枪骑兵们看到他们的同时,这些白袍义军也看清楚了他们,队伍中顿时爆出来一阵欢呼来,队伍中瞬间被一种暴躁和兴奋的情绪弥漫了。
林行(书友出场)眯着眼睛,看着对面那十几匹马,还有马前站着的十几个人,轻轻舔了舔嘴唇,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贪婪。
在半个月~~之前,林行还只是个普通人,准确的说,一个普通的街头混混儿。
混混儿这个职业,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有的,不过在明朝,这个有前途的职业被人称为——青皮,林行就是这么一个青皮。
不过青皮也分大小,大型的帮派头头儿,坐拥豪宅,娇妻美妾,日进斗金,明面上都是地方上很有身份脸面的人物,甚至和官儿老爷们也有往来,若是不知道底细的,只以为这是乡绅富家翁。做的这一步的,就相当于是后世的黑社会经营商业实业赚了大钱,把自己给成功洗白了,摇身一变,成了知名企业家了,是上流社会宴席上的座上宾,成了有钱有脸面的名流。
而一般的青皮混混儿,则是活的相当的凄惨,挖绝户坟、踹寡妇门、欺负欺负老弱妇孺,收一点儿保护费,日子过的也是清苦,三五天饭碗里也见不到一点儿油花儿!
林行就是这样的一个青皮。
家住乐陵县北关的他,本来家境也不错,父亲是个磨坊老板,家里也总有一些闲钱。不过这厮却是个不争气的,从小好的没学会,一身的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老爹病重不能理事之后,他接掌了家中的生意,结果每日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没两年就把家产给败光了,最后甚至连家里的房子都抵押给赌场了。他爹气的一命呜呼,当场咽气,林行也从一个少爷变成了街头的地痞流氓。
不过这厮也是光棍儿泼辣的很,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的,愣是拿着一把砍刀占了半条街,谁想来抢地盘儿,都给过过他的刀,一来二去的,打出了名声,倒也无人愿意招惹这个滚刀肉。每日去下等婊子的窑子抢几个钱儿,倒也没喝西北风儿。
不过自从那杀千刀的周扒皮来了之后,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周扒皮之名当真是实至名归,不但勒索大户,商户,连他们这些街头混混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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