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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越权下达了几条政令。在优秀的政治决策下,新的市场很快就取得了老市场的四倍收益。
法琳娜对这一辉煌结果进行了大面积的宣传。镇民们在诱导之下很轻易的相信了这种收入是和且仅和市场搬迁有关的,同时对法琳娜的“暂时法令”以前所未有的凝聚力拥护着——即使市场的收益和九成五以上的镇民的生活完全无关。
在镇长被法琳娜逼迫不敢出门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法琳娜开始在新的镇市场周围建立拉姆广场,宣传所谓的“新市中心”的概念,并让她的死忠现身说法——说白了就是当托。
这种小地方的镇民何时见过这种架势。铺天盖地的宣传之下,住在新市中心便高人一等的概念很快便深入人心。
这时,法琳娜以修缮老宅的名义,开展了老屋换新屋的活动。用原市场附近的房屋——也就是老镇长家附近那一片的房子,稍微加一点钱就能在镇中心那里买一套虽然小一点但家具齐整的房屋。
这些镇民为了一套在镇中心的房子,掏空了自己家近乎全部的积蓄,然后对慷慨的法琳娜大人感恩戴德。
房子的更改伴随着的是生活范围的更改。这群搬家的拉姆镇民很快就适应了在全新地方的生活。因为许久不见镇长家,镇长的存在也渐渐在他们心中被遗忘。
这时,法琳娜果断出手,强行进入镇长家,将老镇长和他最忠心的那部分仆人毒死,控制住还年轻的镇长之子。然后把他家周围的房屋完全清空。
在一个星期以后,法琳娜谎称镇长病死,镇长之子继承勋爵的名号和镇长之位时,很多拉姆人才恍然想起原来他们还有一个镇长。
镇长之子不能说是无能,但至多不过是中庸之才。他无力从法琳娜手中夺回权柄,只能保证自己失去的尽可能慢一些,每天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抱着能活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将就着活着。
能把一位世袭勋爵逼成这样,不得不说法琳娜这手相当漂亮。
罗兰开着荒野行走消去了自己的脚步声,可他一进屋却哭笑不得的发现,这个空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根本就只有一个人。
那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青年。他的面容憔悴,身体微微发福,皮肤发黄,如同一个民夫,完全看不出他贵为勋爵,坐拥一镇。
他右手紧紧攥着一个酒瓶,歪着头,瑟缩在摇椅中睡着正香。
罗兰想了想,便去倒了一杯水,猛地泼在了小镇长的脸上。
在他惊醒的瞬间,罗兰没有给他任何呼救的机会,便急促的问道:“镇长大人,我是法琳娜大人的人。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穿着红衣服的人从这里路过?”
年轻的镇长明显懵了。大约过了五秒多种他才反应过来,脸上满是因愤怒而浸透的浅浅血色:“法琳娜的人了不起?我起码也是你们的镇长!没我父亲你们这群贱民早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他话还没说完,罗兰就伸出手来,抓住他的喉咙咔嘣一声捏碎。
“抱歉。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声音和语气而已。”
罗兰冲着年轻镇长的尸体耸了耸肩,把聊胜于无的经验扔到了灰烬之徒的经验池里。
然后,罗兰把他搬到床上,摆出一个刚被惊醒,低垂着头,双手扶着太阳穴的造型。
转身罗兰便拿着镇长的酒瓶,钻进了那床后的衣柜里。
“来吧,你们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让我给你们演一出好戏……”
充满恶意的笑容如花朵一般在罗兰脸上盛开。
“……就叫,毛利之死!柯南杀人事件——如何?”
那在半掩的衣柜中幽幽传来的声音沙哑如蛇,如罂.粟一般,剧毒而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