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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当中,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手心冰凉,心脏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胛骨上,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塞回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老公,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戛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如此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说到底,不管世俗的标准认为夫妻之间谁强谁弱,男女本身的关系绝不会更改,就像太阳月亮的关系——月亮的光辉是因为太阳的照射,这事实没法改变。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伏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不然她也不会在回忆录里说‘我—生中最成功的事情,是与萨特保持了那种关系’,仲锷,你在我身边,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的心底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不休地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还有孩子,我们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抱得很稳,步子也同样稳健。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卷二长暮

    第一章我们叁

    认识林诩那会,我们刚刚离开高中不久,第一次来到大学。是的,我们是大学同学。并且认识后不久,我们的关系就变得非常融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毫无疑问,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决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色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地掩上门出去。

    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地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总是精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色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色。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我是比不过你的。”

    她轻轻摇头,说:“你会的。”

    “你安慰我?”

    “不是。我从来不安慰人。”她轻轻一笑。

    我用力拥抱她,“我真喜欢看你笑,可是你笑得很少。你有事请就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出主意的。”

    她从背后拍拍我的肩头,“文简,你是好人。”

    林诩没有多余的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曾经取笑过她嗜书如命,她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承认。她笑得少,话也少,开口说话一般只限于不得不表态或者向老师询问这两种情况。在男生面前尤其如此,表情始终不见温暖。虽然说不上冷冰冰,但至少能让他们对她没有任何企图。我比她外向,系里院里有什么活动我都乐呵呵地跑去参加凑人数,林诩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但在我的劝说下有时也去看看,但永远是淡淡的表情,一副“与我无干”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杜越远。

    第一次见到杜越远是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上,我跟林诩去看的那场,据说已经是决赛了。会场六百多座位座无虚席。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声,三月的阳光从天窗漫近来,空气中荡漾着热情。

    我和林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黄金位子,是系里的男生专门给我们留的。这次我跟林诩为什么能坐上最好的位子,实在是机缘凑巧。因为我们系一位大三师兄也闯入了决赛,为了不使我们学院的气势给别的学院压下去,我们班长就逼着我跟林诩去看比赛,然后在师兄演讲完毕的时候冲上讲台去献花。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献花也算是为系里做一点事情;只是林诩非常冷淡地对待这件事情,淡淡的神情一下子把我们班长的自信心打击没了,最后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我。我顶着班长托孤一样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劝动她跟我一起来看演讲比赛。

    发现林诩一脸漠然地看着手里的书,我找了个话题来说:“就算是决赛,也不至于这么热闹啊。”

    林诩环顾四周,说:“太吵。”

    我拍着她的肩膀笑,“蛰伏已久,应该出来透透气。”

    她摇头,“还好。”然后就抿住了唇,继续看书。我一直佩服林诩这闹中取静的本事,大学的时候总想跟她学学,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系的师兄是第三个演讲的,他讲得很不错,抑扬顿挫,说起环境保护的时候听得我热血沸腾的,上台去献鲜花的时候显得无比的热情和真挚;不过跟在身边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表情,师兄并不介意还是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对他来说,只要林诩肯来,就已经欢喜得不得了。

    杜越远是第三个出场演讲的。他刚一上台,我们身后的一些女生兴奋地叫起来:“杜越远,杜越远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后来我估计我跟林诩是在座所有人里唯一不知道杜越远是谁的女生了。其实也能理解,我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上自习钻图书馆,对外面的事情真的知道得极少,即使我比林诩热爱社会活动一点,可是那些活动几乎都只局限学院里,对整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完全茫然。那场比赛前,我压根就不知道杜越远,在此之前我也完全没听说过他。

    在身后那些女生的窃窃私语中,我大概知道了他比我们高两级,是我们学校大三的学生,学土木工程,据说还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会长。

    他站到演讲台的前,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为什么这么激动了。毫无疑问——英俊,真是英俊,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瞬间我找不到别的词语了。

    我定睛看了他几秒,扭头跟林诩讲:“真是挺帅的。”

    “嗯。”

    林诩把头抬起来,看了讲台一眼,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那瞬间她有点失神,眼睛直直平视,没有焦点。

    直到他开始演讲,刚刚我还觉得我们系的师兄演讲得不错,可跟杜越远一比,就差得太多了。他穿着西装,立于高台之上,每一举手投足,每一个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音节,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说服力,他说什么仿佛完全不再重要,光是那个气势,都足以让听众折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浑身的那种气质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广阔的无穷的磁场,使得所有在磁场中的人深深沉醉其中。

    他演讲完毕后,朝着满场观众一鞠躬,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地掠过我们,稍作停留,然后才转到别的地方。只一瞬的工夫,排山倒海的呼喊声如海浪般从身后涌来。

    在那片排山倒海气势压人的呼喊声中,林诩凝固了会表情,敛一敛眉,然后又低头看书去了。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地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色地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

    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地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地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吗?”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地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得我几乎没看清。很快地,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用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吗?”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地盘算了一下,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地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地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

    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地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地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读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

    我毫无保留地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地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阮擅笑呵呵地说,他语气很诚恳,绝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有趣,当即就笑出来,“是说我胖是吧。”

    阮擅连忙挥手,“怎么会怎么会,越远你说是不是?”

    杜越远这时候总不能不再讲话,他看了眼林诩,又看着我,说:“文简,你很匀称,一点都不胖。”

    我非常受用地抿嘴一笑,转头看林诩,习惯性地给她夹菜。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对着满桌子菜走神,碗里还是满满的,眼睛垂着,眼睑下一片阴影,半点看不清楚眼神和表情,只依稀让人觉得寂寞。我心里诡异地开始后悔,难道一直以来,我都在为难她?

    那晚跟杜越远和阮擅分别之后,我们又回教室去上自习,之间一句话都没说过。

    晚上回寝室躺下之后,我才闷闷开口:“林诩,晚上你不开心是吗?对不起,我不应该强迫你去。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多认识几个人,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的。”

    林诩床上的灯还亮着,她的影子斜斜地落在蚊帐上。明明没有睡的,可是她愣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谢谢,我没事的。阿简,我知道你是好心。”

    我顿时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然后放心地睡了。

    那天之后,我跟杜越远也就算认识了。一旦认识一个人之后,你会产生一种人生无处不相逢的感受,例如我刚刚在校园广播里听到有人为他点歌;然后一进食堂,就能看到他也站在不远处窗口排队打饭;再或者我听说他参加了什么活动,得了什么奖,然后就会在图书馆不期而遇地撞上他。

    有的时候碰巧遇上了而时间又充裕的话,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说笑几句;跟他说话感觉很好,他知道很多,谈话起来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对学校的活动又足够了解,经常有院士专家学者作家名人来学校演讲,他总会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如果票难拿的时候,他还会把票送来。

    自习室这时只剩下我们,我不用压着声音,大咧咧地跟林诩感慨:“我早说了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杜越远真是有心啊。”

    林诩“嗯”了一声,继续埋头看书,“是有心。”

    我趴在桌子上,想起刚刚他顶着阳光骑车到我们学院楼下,把两张票给我时,眼睛里的光芒格外耀眼,自己不觉笑了,“完了,我都快喜欢上他了。”

    林诩猛然抬头看我一眼,漂亮修长的眉毛微微一皱。

    我在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担心和焦灼,于是苦笑,“算了,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他那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不会喜欢我的。”

    林诩半晌后笑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那个暑假我去了趟林诩的家,我这才知道她就是本市人,家庭条件好得惊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别墅,每件家具都像是专门定做的。我环顾四周,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大都市里,这别墅的堂前屋后居然还有一个小花园。

    跟其他房间的典雅高贵相反,林诩的房间冷清得很,有许多许多的书,桌子,还有一张单人床,相当朴素,完全不是我想象里的大小姐的房间。我这才知道寝室的那些书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感慨地看着她,想到红楼梦里的描述,就说:“林诩,谁说你是黛玉了,你才应该是宝钗。屋子里怎么一点摆设都没有?”

    林诩让我随便坐下,收拾着书,淡淡地说:“太麻烦了,我不想弄。”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端着茶进来。她放下茶之后握着我的手,很亲热地问我的名字,然后说:“我姓柳,叫柳珊。你是小诩的同学吧,她第一次带同学来家里,我们都没想到,照顾不周到的地方,你别介意。”

    她那么年轻,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想了想,我省略了称呼,客气赔笑:“怎么会呢,你客气啦。”边说边看林诩,她脸色陡然难看,盯着女子的背影一言不发。

    林诩平时是冷淡,但是绝对是不带喜恶的冷淡,可是如今她的目光却明显带着厌恶的神情,毫无疑问,她不喜欢这个柳珊,也不喜欢她的自作主张。

    后来我才知道林诩的母亲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这个柳珊是她的第二任的后母,比我们大了不过几岁。前几年嫁给了林诩那极有钱的父亲,对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不过林诩并不领情。

    柳珊离开房间后,我开玩笑道:“你真的从来没有带同学回过家?除了我?”

    林诩一边收拾东西,不理我也不回答。

    我真是感动,伸手抱住她;她伸手想拍我抱着她的手臂,我死活不放,最后她终于笑了,她笑起来真美,我一瞬间看得都呆了。

    林诩不满地瞪我一眼,“不跟你闹了。”

    那天我们就在林诩家里待了一个小时不到,又扛着一堆书回了学校。我知道,她不喜欢待在家里,所以那个暑假我也没回家,在学校里陪着她。假期里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上自习钻图书馆,不亦乐乎。

    杜越远因为也是本市人,也没有回家。起初我在图书馆巧遇了他两次,不知怎么地,后来就变成了固定的碰面了。放假期间,图书馆是周一至周五开门,周末关门。于是我们差不多是周一周五在图书馆看书,周末就一起上自习,中午晚上就一起去食堂吃饭。

    起初几天是有点尴尬,一男一女去吃饭是没什么奇怪的,可是一男两女去食堂,就实在有些奇特。林诩起初不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可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答应。我跟她说,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实在不行,我也只有不跟杜越远见面了。

    我说完那句话后,林诩有点震惊地看着我,然后说:“你很喜欢他吧?为什么不见他?”

    我沮丧得很,“好几个月了,他对我半点表示都没有,我那么喜欢他,也不愿意缠着他。”

    我这真的这么觉得的。照理说我们都暧昧这么久了,整个学校的同学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可是只有我才清楚,他就是什么都没有对我表示。他对我很好,没有人像他那样细心周到地照顾过我,可是他就是没跟我说过任何能让我“刷”的一下脸红心跳的词语,哪怕是个眼神,他都没在我面前流露过。好多次我都对他有点绝望,可转念想起他的温柔和细心时,心底又软了,不由自主地想,这样耗着吧,也行,起码我每天都能看到他。

    杜越远学的是土木,看的书很多是大本大本的图册,我也时不时地侧头去看他的书,厚厚的铜版纸,书装帧得无可挑剔,上面印着的精美的建筑,或优雅,或漂亮,或豪气。我时常看得赞叹连连。看书看累了就看身边的杜越远,他那么英俊,我怎么都看不厌倦,心里隐隐发酸,有忍不住凑上去吻他的冲动。

    杜越远心里肯定是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的。他不止一次地发现我在看他花痴,就看着我笑一笑,说,文简啊,你的书看到哪里了?你的阅读都做完了吗?你的红宝书背得怎么样啦……他总是相当成功地就浇没了我的热情。

    这些情况林诩都看到过。她半晌不语,最后才说:“那我跟你们一起,你们不能老这么下去。”

    在学校里过暑假的人不少,认识杜越远的人也多,我们走到哪里都有人看着,那种目光和议论实在叫人不能不在乎,起码我是很在乎。杜越远也有所察觉,所以几天后阮擅也跟着杜越远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四个人一起行动,稍微不那么奇怪了。

    吃饭的时候一般是我跟阮擅的话最多,我俩总能说得眉飞色舞。杜越远笑着听我们说话,感兴趣的时候也会跟我们交流和争执;林诩是一如既往地惜话如金,吃着饭,对于我们说的话题,不发表任何评论,实在是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说句“噢,这样啊”之类的搪塞之语。

    我们在一起上自习吃饭这个习惯整整延续到了一个暑假,新学期开学后,也就忙着各自的功课了。

    直到开学后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跟林诩从教学楼里出来,商量着要不要去图书馆的时候,林诩猛然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看不远的树下的那个高高的身影。

    “杜越远在那里等你。”

    哪怕时光流逝,哪怕光源不在,我依然记得他那时的样子。我记得我顺着林诩的目光朝那个向阳的地方看过去,没错,杜越远就站在那里,他左肩上搭着一只书包,手里拿着本书,很普通的大学生模样,但是就是那么吸引人的注意。我看着他站在阳光里,五官那么生动,眉毛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脚都不会动了。那瞬间,我半边身子诡异得发麻,呆呆地想,如果这辈子,他都能这样等我,我再也没有别的期盼了。林诩对我笑了笑,示意我过去,自己脚步一转,转身去了图书馆。

    我摁下心里的激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凑到杜越远面前招呼:“等很久了吗?”

    他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我要跟他说话必须微微仰着头,几乎是仰视一般。而他为了顾及礼貌,也略微含腰跟我说话。他低头,专注地看着我,回答:“还好,不算太久。”

    说完这句他忽然就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看着我的脸,长久地不说话。他跟人说话都会看着对方的眼睛,很有礼貌,我起初以为这样很好,可是他注视我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我觉得不对,脸在他的注视下不可思议地发烫。

    我好些年没红过脸了,特别是被别人看得脸红。我心里七上八下,却强自镇定地拍拍他,用自认俏皮的声音说:“陪我去书城吧。”

    他猛然回神,发现这尴尬的局面。他顿一顿,别开眼睛不再看我,说:“你刚刚说什么了?”

    原来他走神得那么厉害。我心里这么想着,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次:“你陪我去书城吧。林诩的生日快到了,我想买礼物送给她。”

    杜越远看着我,缓缓露出微笑,说:“好。”

    在书城选书的时候,杜越远跟在我身边,因为平时从未有机会跟他单独相处这么长时间,一旦机会来临,我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觉得心跳的速度越来越快。他说话不多,于是我主动说起来:“其实林诩没有告诉我她的生日是几号,我是从她身份证上看到的。”

    杜越远点头,“你倒是真有心。”

    “是啊,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我从架子上抽下一套书抱在怀里,“就这套吧,《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她肯定喜欢。”

    半晌没有听到回答,我抬头,见到杜越远眉头紧紧蹙着,在阳光下,纯黑的眉毛变成了棕色。他颧骨很高且光滑,此刻眉心却有了几道细细的纹路,他总是都是那么开朗阳光,从未露出这样深远压抑的表情,好像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我直觉他在担心什么,轻轻推了推他,“师兄,你怎么了?”

    杜越远回神,刚刚阴郁的表情不见踪迹,英俊面孔上只剩下亲切的笑意。他问我:“想起一件事情,所以走神得厉害,真不好意思,”说着他补充了一句,“文简,你喜欢读诗吗?”

    我不用想就爽快地回答:“我只喜欢理科,对文科没感觉。我的文科一向不好,高中的时候,语文总是拉我的总分。”

    “是吗?”杜越远伸手接过我手里的书,抱着朝柜台走过去,然后跟我说,“以前我都以为女孩子喜欢文科的多,后来认识了你们,才知道凡事都有例外。”

    我挑一挑眉毛,得意地笑了,“那是。”

    回程的公车上,他问我:“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一想,“能出国就出国,实在不行,在本校念研究生。”

    “嗯,”杜越远说,“那林诩也跟你一样的打算,是吧?”

    我叹口气,闷闷地回答他:“不知道她的打算啊。我问过她,她就是不肯告诉我,每次都敷衍了事。”

    “是吗?”杜越远垂下眼睛,慢慢吐出两个字,算是回答。

    我们从书城回来的时候是搭的公车,车上人不多,我们坐在后排的位子上。阳光从窗户中穿过,整个车厢暖洋洋的,在这样的阳光下,我觉得睡意朦胧,然后就真的睡了。睡醒的时候发现我靠在杜越远的肩头,身上搭着他的衣服。我捏着衣角,怔怔抬头,目光沿着他的衬衣的扣子滑上去,看到他的脸,温柔的,熠熠生辉,墨色的眼睛里蕴含笑意,有清清楚楚的光芒在里面。

    他温柔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文简,到了,我们应该下车了。”

    我忽然鼻酸。那一幕我记了一辈子,此后的若干年,不论时光如何演化,事情的发展超出我的想象,我都记得他低头看我的样子,就像那时的天气,有着能融化每个人的魔力。

    公车在学校的门口停下。杜越远送我到宿舍门口,微笑着伸出手,把装书的带子递给我。

    我同样伸出双手,却没有接书,直接搂住了他的腰。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浑身一阵冷一阵热;我牢牢抱着他不放,额头抵着他的左肩,轻轻说:“杜越远,你知道吗,我……爱上你了。你做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第二章背叛

    不过两日,我跟杜越远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论到哪里都有人朝我们行注目礼,回头率要多高有多高。

    这种新奇的体验起初让我受宠若惊,虽然过不了几天我就开始觉得有点麻烦了。上大课的时候遇到一个学院里的同学,女生们纷纷饶有兴致地追问我:“文简,你是怎么追到杜越远的?给我们传授点经验吧。”

    我哪里有什么经验可言,这场恋爱绝对算是我的初恋。不过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却没有人相信,大家继续追问不休;我左右之拙,暗自苦恼的时候,林诩看一眼那几个女生,冷冷地说:“有什么好问的。你们觉得文简和杜越远不相配?”

    那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哦,也不是。”

    “既然才貌相配,谈恋爱也很正常。有这么多时间来追问,还不如抓紧时间谈恋爱。”

    林诩这话不客气之极,可是我却听得心头一暖。她从来不管闲事,平时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可是现在却为了我出头,虽然不明显,还是夸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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