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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槿在安家的书房翻箱倒柜的翻找着,好多的书,全都是法律方面的,《穷律师,富律师》《大律师,小律师》《远见》《卓识》《从实习律师走向大牌》......
这么多的书,木槿一本本的翻找着,她记得父亲喜欢给这些书里夹一些小卡片,而她寄希望能从小卡片里寻找到一丝丝的蛛丝马迹。
每本书里几乎都有一到两张小卡片,每张卡片上都有父亲的字,有的写着:
成功的人要耐得住寂寞!
成功好比一张梯子,“机会”是梯子两侧的长柱,“能力”是插在两个长柱之间的横木。只有长柱没有横木,梯子没有用处塍。
成功往往是最后一分钟来访的客人。
丈夫贵不挠,成败何足论?
.....鲤.
这么多的卡片,这么多的名言警句,为何就没有一丁点是写她的?亦或是提到她的?
木槿不知道在书房里翻了多久,整个书房都被自己给翻得乱七八糟的,刚开始她还把抽出来的书放回原处,后来渐渐的,她越来越烦躁,于是就随手扔那里,然后接着再抽一本。
终于,把整个书房翻完,最终目光落在一本软抄本上,她有些精疲力尽的翻开这本软抄本,却失望的发现,这根本就是父亲记录的一些日常开支流水账。
父亲是律师,虽然时常写字,但又正因为他是律师,他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而且他曾经打过的官司,有些重要的,他当时知道的,但是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他一般在官司结束后都会消费掉。
她还记得中学时有一次看见父亲把很多自己写的,记录的东西拿到楼下垃圾桶边去烧掉,那时她还好奇的问了句:“爸,为什么要把这些烧掉啊?”
父亲就用手摸着她的头说:“啊槿,记住了,作为律师,有些秘密是要带到棺材里去的。”
那时,父亲还好希望她以后能当律师,能接他的班。
可她最终却辜负了父亲的一番栽培,硬是在上大学时选了土木工程,走上了建筑的道路,和父亲的心愿背道而驰。
翻了多久?找了多久?别说书和本子,就是连书房里的只言片语她都没有找到。
最终,她垂头丧气的在父亲书桌前椅子上坐下来,伸手拿着书桌上父亲抱着她的照片,而这张照片,还是她三岁生日时和父亲合照的。
她的手在父亲年轻的脸颊上抚摸着,望着父亲温和的笑脸,她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晶莹剔透的泪水,在相框的玻璃上慢慢的晕开了去,模糊了她的双眼。
她紧紧的把这照片抱在怀里,一遍又一遍的喃喃自语:“爸,不是真的,肯定不是真的,我是你的女儿,我肯定是你的女儿......”
三医院,高干病房
林长风安静的看着坐在床边帮自己削苹果的女儿,看着她那张和自己妻子相似度很高的脸。
这个女儿,他从小养到大,一直就在他的身边长,即使她的血型和自己的血型不符,他也从来未曾去怀疑过她不是自己的女儿。
他的晨晞生下来时耳后根有颗很小的痣,而他发现女儿的那颗痣不见时已经是女儿三岁的时候了。
那一次晨晞头上的蝴蝶结掉了,辫子散了,唐婉怡正在厨房里做菜顾不得小晨曦,他笨手笨脚的帮她扎辫子发现的。
他当时还好奇的问了句:“宛如,晨晞耳朵后面的那颗痣呢?怎么不见了?”
“早就消掉了,”唐婉怡很自然的给他解释:“那是胎中带来的,属于胎记,很多胎记都会因为孩子长大逐渐消掉的啊。”
他听了这话也不疑有它,胎记原本就不是一直跟随着一个人的,他母亲也曾说他生下来手腕处有一块淤青,可长大后渐渐的也就不见了。
他早在四年前就见过安木槿,那时也只以为那是唐婉怡当年和安峥嵘生的孩子,却从来未曾去想,那个孩子,有可能是自己当年的小晨曦。
如果不是今天上午他举起手要去打安木槿,如果不是安木槿为了躲避他那一闪身避头,他还不会发现,她的耳后根居然有颗小小的黑痣。
而那颗黑痣的位置,居然就是他记忆中小晨曦长黑痣的位置,他当时就惊异了,心中本能的闪过一丝从来未曾有过的念头。
这么多年来,唐婉怡顶替着他曾经妻子唐宛如的名字安心的呆在他的身边做他的妻子,带他的小晨曦,居然,从来未曾想过要回去看望她自己的亲身孩子,甚至是偷偷的回去。
曾经,他认为唐婉怡之所以不回去,甚至是偷偷的回去看她的女儿,是因为她爱慕虚荣,是因为她贪图荣华富贵,是因为她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为了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抛弃曾经的未婚夫和亲身孩子的女人。
他对唐婉怡的自私自利并没有太多的放在心上,因为他自始至终当唐婉怡是唐宛如的替身,而他爱的人原本就是唐宛如。
何况,唐婉怡做了他的妻子后很爱他,尤其是在床上,她比他原来的妻子唐宛如要放得开很多,花样也多很多,他到底是男人,逐渐的也就完全的把这个小姨子当成自己的妻子了。
何况,唐婉怡这人很会来事,尤其是对他的小晨曦非常好,完全就是一个真正的母亲爱自己的女儿一般的宠爱着,谁也看不出她和晨晞间是前娘后母的关系。
可是,谁能想到,谁会想到?唐婉怡的自私自利不仅仅只是表现在她抛夫弃子的来顶替他死了的太太做他的妻子,甚至还把她的亲身女儿抱来和他的小晨曦给换了?
他用手揉捏了一下额头,仔细的回想着,唐婉怡到他身边大约三个月左右,他被调到西北甘肃体验生活去了,而这一去就是大半年。
当时恰好是冬天,西北冷得不行,何况他去的小镇连暖气都没有,于是心疼刚出生才三个月的小晨曦,他没有带家属前往,留唐婉怡和小晨曦在G市了。
那是他和唐婉怡分开最久的日子,也是唐婉怡最有机会把小晨曦抱去换她亲身女儿的时机,毕竟才三个月的婴儿,而唐婉怡自己生的孩子也才比他的小晨曦大了不到三个月。
他在西北呆了整整九个月,等他回来时,一岁的小晨曦早就会跑路了,当时的邻居都说小晨曦长得真好,夸他太太会带孩子。
当时他对唐婉怡非常的满意,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最聪明的事情,巧妙的用小姨子冒充自己因为生产后得产褥热死去的妻子,由此给自己的小晨曦找了个最好的妈咪。
那时唐婉怡来,恰好她自己生了孩子才两个多月,有母乳在身,于是他刚生下来就没有母亲的孩子即刻就有了现成的母亲,他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他这一招偷梁换柱,把死者的名字写成了唐婉怡,而真正的唐婉怡从此以后叫唐宛如,于是,他的妻子没死,孩子的母亲也没死,他和自己刚出生的女儿都是最幸福的人。
可谁能想到?谁会想到?唐婉怡的心机如此之深?居然,把他的小晨曦拿去和她的亲身女儿换了呢?
要不是今天看见安木槿耳后根的那颗痣,要不是他苏醒过来后王助理告诉他,现在输的血是安木槿捐给他的,他还不会想到用这血和自己做一个DNA鉴定。
他多么的希望鉴定结果不是,安木槿不是他的女儿,因为他不喜欢安木槿那个女孩子,太强势了,又在建筑行业打滚,一点女人样都没有。
可不管他多么的不喜欢,DNA鉴定结果一出来,无情的事实让他当即就傻眼了,他和安木槿,居然是父女关系。
安木槿接受不了,其实他也接受不了,因为他心目中的女儿,就应该是现在的晨晞这样的,温文尔雅,小女人味十足,像极了他的宛如。
“爸,吃苹果,”林晨晞把削好的苹果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用牙签叉上递给靠在床头的林长风,莹白纤细的食指拿着牙签,优雅如不染尘土的仙子。
林长风接过牙签,把苹果送到嘴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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