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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