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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作用外,其他人即使能够起一点作用,也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够有所体现。这两种情况:一是不太重要的部门的领导干部的任用;二是不让一些干部得到提拔。
人们常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句话用在组织部门身上,可能还比较恰当。这样说似乎有点损害组织部门的形象和权威,但现实情况就是如此。现在,无论是哪一级组织部门,也不论他是组织部门的什么干部,哪怕就是组织部的部长,都没有谁敢说“我可以把你提拔起来”这话。姑且不说现在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群众推荐这个环节就不是哪一个人能够完全控制得住的。就是不需要群众推荐的人选,如果是重要部门,组织部门作用的发挥也非常有限,甚至是完全发挥不了作用。一般来说,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任用,都是党委主要领导关注的对象,其人选可以说都是主要领导亲点,组织部门最多发挥一下参谋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按照规定走一下程序。对于一些不重要的部门,组织部门就肯定能够发挥作用,特别是组织部的领导,因为主要领导对这些部门由谁去任职他们并不关心,谁去都可以,这样,组织部门的意见就非常重要了。同时,如果组织部门对某个干部有意见,或者说是组织部门认为某人不能提拔,那么总可以找一些不能提拔的理由。面对组织部门提出来的理由,除非是主要领导对这个人非常熟悉或者是态度非常坚决,否则是不会轻易否决组织部门提出的理由的。因为不会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因提拔一个和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干部而让自己承担政治上的风险——如果组织部门说某一个人有问题,而自己却坚持要提拔,今后真正出现了问题,自己岂不是要承担责任?大的责任不说,至少用人不当的责任是说不脱的。万一有人因此怀疑自己在其中有卖官嫌疑,岂不是要冒更大的风险——现在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可以说没有哪一个经得起查。尽管现实中因为用人不当而被免职的领导基本上没有,但就是这样,一个领导也不可能去为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人拿自己政治前途去担风险。
尽管如此,但只要能够进入组织部门工作,对于干部本人来讲,还是是让人高兴的事。对于组织部门的干部,有“见官高一级”的说法。特别是干部科室的人员,到了县上或者部门,主要领导都要出面,就是实在出不了面,也会托人带话表示歉意。这在无形中就提高了干部科室人员的政治地位。
同时,也还有“跟着组织部,年年地进步”的说法。
客观上,组织部门的干部提拔总要比其他部门的干部提拔得快一些。今天你是领导,说不定明天他就成为了你的领导。
主观上,对于组织部门从事干部工作的人员,各级领导包括各级党委的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和关注。重视和关注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掌握着领导干部多方面的情况,不仅了解领导干部个人的情况,也掌握着一些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是非曲直、个人恩怨,甚至个人**。每一个做领导的,都不愿意自己的这些情况被自己不信任的人知晓,否则留下把柄,难免不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至少,也容易留下一些话柄,让人说三道四。另一方面,在组织部门工作的人,都是领导信任的人,特别是负责干部工作的同志,主要是为领导选人用人提供参考和依据,如果是不信任的人,担心提供的情况不真实、信息不准确(尽管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但有这个担心也是一种正常反映)。因此,在组织部门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基本上都是首先在其他科室如组织科、研究室、办公室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工作表现确实不错,综合素质过硬,领导觉得值得信任后,才有可能调整到干部科室工作。即使少数直接到组织部门的干部科室从事干部工作,像小王这样的,既不多,并且也是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领导同意或者是组织部的主要领导特别了解才有可能。如果是县区的组织部门,调一个干部进组织部门从事干部工作,县区委书记都是要直接过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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