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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深绿色格子裙,从外套的间隙里露出贴身的白衬衫和红缎带,左手还提着一个黑色小书包——这让南克想起自己好像把书包忘在学校了。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弟弟了?”南克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还有,别老叫我小南,被同学听见会笑话我的。”
司马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被冒犯的神情:“喂,小南,你别明知故问。你爷爷跟我爷爷是老战友,从他们那辈儿开始咱们两家就是世交,现在咱们两人的学校又紧挨在一条街上,我上高三你只上高二,所以我当然是你姐姐!”
阳光斜射在司马那很贵族很气质的脸上,显得美艳不可方物。相比之下,南克的个子比司马还要矮上5厘米,又时常不把腰挺直,穿衣也不讲究,倒像是放在金色郁金香脚旁的一颗灰不溜秋的土豆。
“别费话替我看店去!”司马翎黑着脸又说了一次,这次已经完全是老板命令下属的口吻了,“小南,你可别忘了,爷爷担心你乱花钱,所以你的生活费从来都是寄放在本小姐这里代管的——你不希望下个月喝西北风吧?还有,你在校外租房子的事,也是多亏我帮你向爷爷保密呢!对了,这次期中考试你是不是有两门不及格?想要我跟爷爷打小报告吗?”
“别说了,别说了,我去还不成吗!”南克满腔悲愤地答应道,最后还补上一句:“你不是我姐,你是我祖宗!”
司马翎脸上顿时多云转晴,龙心大悦。俗话说的好:欺负人为快乐之本。
“咦?司马,你父母都是大艺术家,以前没听说在冬山市这种小地方还有生意啊?难道是画廊吗?”
“叫我姐!!”司马翎右手一个栗凿敲来,由于她有身高优势,这下在南克脑袋上结结实实敲个正着,过了手瘾的司马翎这才对着抱头鼠窜的南克解释说:“其实不是我家的店,是我一个远房表哥的冰激凌仓库,最近一到晚上的用电高峰期那个仓库就老跳闸啊老跳闸的,冰激凌要是因为这个全化了就惨了,所以得有人看。不巧的是他雇的仓库管理员回老家结婚去了,说好20天就回来,这段时间他不想再雇新人,就托我帮忙照顾些日子咯。”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咯?”南克学着司马的口气说。
“你对这个安排有什么不满吗?”
“小的不敢。”南克恭敬得有如李莲英对慈禧太后。
“这就对了。”司马翎满意地点了点头,“小南,你帮我做事我不会亏待你滴。我昨天去那个仓库看了一眼,离学校不远,而且比你那个出租屋干净多了。我知道你有网瘾,一天不上网就会四肢抽搐口吐白沫,所以特地在仓库里留了一台大屏笔记本电脑,你可以用它上网玩游戏。还有,冰箱里有的是零食,冷柜里的冰激凌你也可以随便吃,吃死都不要紧——反正你回到出租屋里也无非是上网、吃泡面、喝可乐这些事而已吧!”
南克不得不承认司马一点儿也没说错。
自从父母失踪,爷爷怨天尤人,希腊圣域也不来接自己之后,南克便过起了标准的宅男生活,每天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平均超过10个小时,不知道看了多少卡通片玩了多少游戏,现在就算有了父母的线索,他都未必有那个体力去四处奔波。
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普通人总是下意识地会选择容易的生活方式,司马翎的爷爷和南克的爷爷是战场上的生死之交,感情胜过亲兄弟,所以在爷爷过世之后,南克就在事实上成了司马家的孩子,在对方的豪宅中正经住过一段时间,受了好多照顾。但是尽管人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南克还是借着上高中的机会住到了学校,后来又在外面偷偷租了一个小房子,每天除了例行到学校上课以外,就是过着不求上进的宅男生活。
倒不是司马家的豪宅对南克有很大的心理压力,而是南克觉得在父母失踪,搞不好被伊拉克恐怖分子给绑架的现在,自己过很奢侈的生活不太合适。搬出去住,能稍微减缓自己因为能力不足而自甘堕落产生的愧疚感。
其实,司马的爷爷对南克几乎和亲爷爷一样好(甚至两人的长相都有七八分类似,还拜过把子),这老爷子还曾经鬼鬼祟祟地问南克:“你觉得我孙女怎么样?你要是没意见的话,将来我就拍板把她嫁给你!未来你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
对于“二爷”的好意,南克当然是感激不尽,不过他可不敢生起什么娶司马翎当老婆的想法,司马翎在小时候就以南克的姐姐自居,对南克呼来喝去,南克总觉得司马翎将来的老公会是她事实上的仆人和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