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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过了,盛大的千禧年跨年也过了。
眼看着年关也在一步步逼近,陈天都依然每天都在疯狂的拍摄,《无间道》的拍摄历时四个多月,最后的杀青戏也如期而至。
这期间所有的镜头里,最难最麻烦最让他绞尽脑汁的便是几段东西方文化表达方式完全对立的戏份,当然,还有他的一段床|戏。
原作港版也有一段吻|戏,却是在幻想中完成,只是作为粉丝福利罢了,三点未漏。那么陈天都在找陈惠琳之前就言明会有床戏让她多考虑,如果只是这么一丁点戏份,也就根本不用提前说。很显然,他想拍的尺度更大一点,美版。
李芯儿即将搬家,去跟刘建民**,陈永仁却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李芯儿的家里。然后**到浓时,顺理成章的发生了点什么。当然,也止乎于此,最后关头被李芯儿拒绝。
尽管尺度仅仅限制在露出内裤,可这段亲|热戏依旧让陈某人颇感尴尬,他还以为自己经验丰富呢,可到拍戏时才发现这些都用不上,毕竟拍戏可不是真的上|床。
为了避免围观,他特地选在晚上拍摄,现场也只几个必须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闲杂人等,也俗称“清场”。
一声开始,陈天都开始吻陈惠琳,然后脱她的衣服,脱到一半的时候手一抖。“cut!”陈天都尴尬的停止,嘴里想道歉。却发现不知该说什么,好像说再多都是占便宜的嫌疑吧。最后只干巴巴来了个“sorry……”
陈惠琳也脸色红润,“没关系。”
刚才抖了一下是因为陈天都按了个正着,一团丰挺,手感不错,这是他碰的第二个女人,不同于凯特的触感,也没凯特的大,却同样别致韵味。奇怪的是,他并不反感。可上次查理兹诱惑他时,为什么要拒绝呢。似乎突破这层心理障碍后,他觉得这好像也没什么,然后……然后他就发挥失常了。
继续来拍,可却依旧频频失误,嘴巴都吻的僵硬了,那边麦考威还在喊cut。第一次还有点享受,可次数一多都成磨难了,再拍下去嘴皮子都要磨掉。
陈天都也发火了。“到底怎么回事?”
“你自己看吧。”麦考威偷笑的让开位置,“动作像僵尸,你们这是在拍亲|热戏吗。拜托,你应该不是个处|男吧。这场戏得你主动,接|吻之前先抚摸一下对方都不会吗。你倒好哪都不碰,是不是要我把你的手绑起来呀。这还叫床|戏吗,我反正是看不下去。”
陈天都不信邪的重新翻看了一遍刚才的镜头。之后,他快速将自己刚才拍的镜头全部删掉。
“喂。毁灭证据啊。”麦考威怪叫道。
“fy。”抬脚踹了过去,麦考威摸着屁股跑开,摄影师艾曼偷笑。
陈惠琳也挺遭罪的,衣服穿了又脱脱了又穿,脖子都快吻僵了。陈天都嘴上一缕小胡须,刮的她都有了反应,却始终处于被动。她自然能分辨出陈天都是没有拍床|戏的经验,不是在故意要吃她豆腐,就算吃豆腐,她心理也没有抵抗念头的,细声道:“导演,要不我们放开点吧,我没关系的。”
陈天都:“……”
麦考威顺应道:“你看,kelly都没问题,现在出问题的是你咯。”
陈天都都懒得再踹他了,翻了个白眼,“再来一遍。”
他也豁出去了,这一回动作蛮大,将陈惠琳脱的只剩黑色内|衣和蕾丝内|裤,他自己也脱了上衣,露出一身精|赤健美的肌肉。反正两人之间不该摸的地方都摸了,不该碰的地方都碰了,两人差点有点来戏时,麦考威总算喊了“停!”
陈天都一愣,再次分开时居然有点不舍,却还是放开了她,披上衣服去看镜头。陈惠琳则将自己包在被单里,等候着“宣判。”
“过了!”
陈天都喊了一声,“收工。kelly你快穿上衣服吧,小心着凉。”
陈惠琳对他一笑,“谢谢。”
陈天都揉了揉鼻子别过头去,不自觉的,关系好像有点亲近了……话说回来,幸好他今天穿的是牛仔裤。
除了吻戏镜头终于搞定外,其他的难处,自然是无处不在的东西文化差异。原作港版和美版的区别,许多地方都是“神与人”的区别。
最典型例子是影片结尾电梯里的一段戏,看看两个版本刘建民的表现。美版“马特达蒙”的表现:靠在电梯里,满脸鼻血,一脸惊讶和紧张。港版刘德华的表现:没有惊慌失措,没有面脸血迹,没有因紧张而造成的剧烈呼吸,没有fuck,总之,异常冷静,还是酷酷的。
无论是表情还是对白,港版给他的感觉是里面的角色都是“神”——无论遇到多么重大的变故也能处乱不惊,无论多么气愤对白也是艺术性的。而美版让他觉得,剧中人物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一着急也上手,一说话也骂人,突然发生枪击也惊讶。
这是马丁-斯科塞斯追求的写实风格,也是陈天都嘴里说的“简单直接”。
你若对着镜子说一百次“因为我是警察”,一准会笑起来,美好情怀就怕重复。而你若再对着镜子说“are-you-talking-to-me”一百次试试,出门就会打人。“are-you-talking-to-me”是马丁斯科塞斯1976年经典电影《出租车司机》里的台词,其实也是拽得不得了。
这就是典型的东西文化造就的台词风格,港版无间道就是艺术的“我是警察”。美版无间道就是就是很拽的“are-you-talking-to-me。”
当然,美版也有很酷的对白。“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怎么了。”
“我是那个告诉你什么人能打什么人不能打的人。”
很酷。很吊,很拽,拽得就像《英雄本色》里小马哥说的“我这辈子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很容易成为小混混们模仿的对白,让人有马上出门对谁说这么一句的冲动。
但要说到结局,美版的结局,警察表现出了专业的杀人手法,干脆利落不留一点痕迹,这就完全是马丁的流|氓风格了。陈天都想也不想直接就摈弃了。因为他拍了两集。
倒是港版第一部的结局,只用了一行字幕就解释了李芯儿找到资料,实在油垢太草率,也显然不合符陈天都的讲故事模式。相反,美版却给出了明显的修正。
陆启昌死了,黄sir也死了,陈永仁在最后关头到警察局与刘建民对话,发现了刘建民就是那个卧底。抱着所有证据的他顿时无处可去了,走投无路准备孤注一掷之前。将证据交给了与他差点有一夕之缘的心理医生李芯儿。
镜头并不需要多,只聊聊几句话几个表情就足够说明情况,好不让观众看的突兀。
想法越多,他对电影的改动就越多。
港版更注重意境。却忽略了实质。美版更注重实际,却让电影不够酷,不酷怎么会有票房。美国年轻人也喜欢酷的东西。
陈天都追求的是什么,野心!
最完美最成功的警匪片。通贯东西。
他是要观众无论多少次去看,都会觉得惊艳。每一个镜头的下一刻转折。都会让你惊讶赞叹,完全被剧情牵着鼻子走。
这部电影没有什么特效,也不需要特效,演员的片酬也不高。完全没有资金压力,他可以拍出尽善尽美的镜头。譬如韩琛找卧底,找到陈永仁谈话,陈永仁只是笑了笑,“我会搞定他。”就打发了老奸巨猾的韩琛?真让观众一看,就差点以为他暴露了。这一点上,美版更加合乎情理,演也很逼真,虽然粗口连连。
发现这一点不太符合现在的版本,因为这个版本的陈永仁是跟着倪永孝下来的,原本就差点成为尖沙咀老大,只是换了老大,但江湖地位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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