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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了。
偏偏凌牧云又心急,到一个地方探寻一番,若是没有发现丐帮之人,也不逗留,往往都是第二天就走。结果等当地的丐帮堂口做出反应,想找凌牧云时,却发现凌牧云人都已经离开了。这么一来一回,彼此间也就错过了。
在一连走了好几个地方之后,凌牧云也意识到了这其中的不对劲儿。丐帮号称天下第一大帮,帮众遍及天下,可不是说着玩儿的。若仅是一个两个地方没有丐帮帮众还说得过去,可他一连走了七八个地方,州府县镇都有,却一个丐帮弟子都找不到,这就不正常了。恐怕不是没有,而是有意隐瞒于他。
想明白了的凌牧云也改变了行事方法,这一rì他渡过了长江来到高邮地界,牵马进了城,见街上果然有几个乞丐在那里乞讨,凌牧云一边走路一边仔细观察,忽然有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这个乞丐看起来也就在在四十多岁的年纪,衣衫褴褛,污秽邋遢,原也没什么稀奇的。凌牧云之所以留意他,是因为看见在他的背后缝着三只麻袋。
据凌牧云所知,丐帮中人习惯以在身上缝麻袋来标示帮中地位,除了地位最高的帮主之外,其余的帮众尽皆不能免俗,麻袋的数量随着地位的提高而逐渐增多,从地位最低的一袋弟子,到地位仅在帮主之下的九袋长老,等级区分简单明了。
当然,也不是缝麻袋的都是丐帮弟子,毕竟许多寻常乞丐衣衫破了,也常有以麻袋作为补丁的,只是衣服上缝了麻袋的乞丐是丐帮弟子的可能xìng毕竟要更大一些。
因此一见这乞丐的打扮,凌牧云便动了心思。随便找了一家街边酒馆进去,要了些酒菜吃喝,而后吩咐店伙计将那个他先前留意的乞丐叫到酒馆里来。
一开始那店伙计还不愿意,怕引那乞丐进门影响了生意,毕竟愿意和乞丐同店吃饭的食客总是少数,不过在凌牧云给了他一块银子作为赏钱之后,那店伙计顿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乐呵呵的就出门去叫那乞丐了。
时间不大,那乞丐就跟着那个店伙计走进了酒馆,随着这乞丐一进来,顿时一股异味就在酒馆之中弥散开来,毕竟乞丐每rì能讨口饭吃就算不错了,很少有时间和jīng力去打理个人卫生,时间长了,身上的味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原本在酒馆中吃饭的几个客人见此情景,俱是食yù大减,纷纷付账离开,还没走的,也就剩下凌牧云一个了。
原本酒馆掌柜的还对此大为不满,想要过来和凌牧云说道说道呢,不过在店伙计将从凌牧云这里得的那块赏银亮给掌柜的看了之后,那店掌柜的也没脾气了。像他们这样的小酒馆,本来也赚不了多少钱,凌牧云给的赏钱抵得上他们一天的收入了,为此跑了几个食客也是值得的。
凌牧云命那店伙计又添了一副碗筷,倒了杯酒,而后伸手向那中年乞丐做了个请的手势:“请坐,喝杯酒吧。”
那乞丐摇了摇头:“叫花子不配坐凳,更不敢上桌。”
说着话这中年乞丐一屁股坐在地上,从背上的麻袋里取出一只破碗,一双竹筷,伸出碗来,说道“公子有吃过的残羹剩饭赏下一点来,我就感激不尽了。”
凌牧云见此情景,心中也多了几分把握,寻常乞丐要口饱饭尚且不易,若是碰上有人愿意请客,哪还会这么讲规矩?早就乐不得坐下大吃二喝了。这乞丐如此谨守本分,多半真是丐帮中人。
想到这里,凌牧云呵呵一笑,当下将桌上那些还没吃多少的菜端起两盘,倒在了他的破碗之中。那乞丐当即在背后的麻袋里又抓了些乞讨来的冷饭团出来,和着残菜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凌牧云放下筷子,就看着这中年乞丐吃喝。
过了片刻,这乞丐吃饱了,将破碗和竹筷又重新塞回背后的麻袋之中,站起身来向着凌牧云鞠了个躬,道:“多谢公子赏饭,叫花子感激不尽,若是没什么事,叫花子我就先走了。”说着话转身就要走。
“且慢!”
凌牧云连忙出声叫住,他还有正事没问,怎么能让这乞丐走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