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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兰兰道,说到甜瓜这个字眼,下意识地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鲜嫩的嘴唇。
民间有句话叫作,一月看大,三岁看老,说的是,生下来的孩子,在一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长大成人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在三岁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的一生是个什么样子。
戈兰兰现在已经十二岁了,都可以干农活了,从她的身体状况看,天癸也至了,明眼人应该看出她的人生未来怎么样了。
然而,朴素的一般村民,又何尝注意这些,即便是她的父母,也不会看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师父,想不想到我爷爷的甜瓜地里去看看?”戈兰兰小嘴角上挂着亮晶晶的一丝涎水,问道。
金童想了一下,道:“当然想啊。”
“嗯,我爷爷伺候的甜瓜地可好了,甜瓜又大又甜,现在大家活累,他每天给大家卖甜瓜,而且价格公道,人人都夸他呢。”
金童听出了戈兰兰的心思,便转头,目光投向村东的一块地,那里就是戈把式种甜瓜的地方。
“师父,你想去的话,现在咱们就去吧。”戈兰兰道。
戈兰兰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也把目光投向村东瓜地。
金童道:“嗯,兰兰,和你一起去,当然更好,不过不行啊,我还要放腰子,你先去吧,我放完腰子立刻就去找你还不行吗。”
戈兰兰注视一眼金童,笑道:“那好,你先干活吧,我在我爷爷的甜瓜地里等你,把最甜的瓜留给你吃。”
戈兰兰和正在地里收玉米的妈妈打声招呼,然后转身向甜瓜地那里走去。
戈兰兰不收玉米,却去甜瓜地,妈妈自然有些不高兴,可是也没办法,妈妈最宠爱的孩子,而且现在戈兰兰又成了全村人崇拜的大能妖人的徒弟。
远远地看着戈兰兰向瓜地走着,金童默默地想道,戈兰兰这个小美人坯子,太阳这么烈,怎么就晒不黑她那张小俏脸呢!
金童帮王芳芳家干完了活,也向瓜地走去。
走着走着,金童又想到了秀枝、王芳芳和豌豆,她们若是也像村民们一样,享受这种大丰收的喜悦,该多好。
金童张目,向豌豆家也就是王族长家的玉米田看去,惟独她家的玉米田里空无一人,看来妖人王族长已经不在乎庄稼了。
金童行进速度快,不一刻,瓜地就快到了,远远地,金童就看到,戈把式弯着腰,正在甜瓜地里专心致志地忙活着。
这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总共有两亩多的甜瓜地,就戈把式一个人伺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除了伺候甜瓜地之外,戈把式还要起早赶晚地积肥,用大铁锨把路边地上的草皮铲成一堆一堆地,再用推土用的带边板的小推车,把草皮推到自家的猪圈里,每隔三五天铺上一层草皮,这样不光给猪改善了生长环境,而且猪在草皮上一倒腾,猪屎猪尿和草皮便掺和在一起,大热天,草皮很快就发酵了,发成了很不错的有机肥料。正是使用这样的肥料,使得甜瓜特别的甜。
走到了甜瓜地边上,金童看到,整块地里,甜瓜秧长势正旺,叶子绿油油的,把地皮全遮住了,甜瓜的秧蔓上,结着一个个诱人的甜瓜。
戈把式种的甜瓜,有十来个品种,有花皮的甜瓜,有白皮的甜瓜,有脆甜瓜,有面甜瓜,品种不同,个头大小也不一样。
金童最喜欢吃的,是一种个头最小的甜瓜,花皮,用手掰开,瓜瓤呈黄绿色,瓜籽鲜红鲜红,这种称作“甜瓜蛋”的品种,最甜最香,咬一口,从嘴里甜到骨子里。
“师父,你果然来了?过来,吃个甜瓜,你自个儿选吧,愿吃哪个摘哪个。”戈兰兰偶一抬头,发现了师父,便直起腰来,冲师父说道。
金童好多天没享受这种甜瓜了,而且,这是老戈把式亲手种的甜瓜。
金童走到甜瓜地里,伸手先摘个面甜瓜,有大窝头那么大,墨绿色的皮上有着黄色的花纹,靠近瓜把处还有着细细的毛刺,这种小毛刺,有点像小萝莉耳后根上那短短的绒绒毛。
金童先用拇指的指甲,在甜瓜顶上那个纽扣大小的圆鼓上划开一条缝,然后两手合握瓜身,用力一捏,甜瓜就裂开了,露出里面十分诱人的金黄色的瓜瓤和最中间结着白籽的丝丝,这丝丝甜汁浓浓。
金童最爱吃的就是这甜瓜丝丝,它比凉伴西红柿盘底下的那种汁水还要可口爽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