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茬甜瓜来。
戈兰兰顿时喜极,这是一个平时难以见到花皮甜瓜,这种甜瓜不好栽种,非常娇气,极难伺候,一棵秧子只结一个甜瓜,但是它非常稀罕,它的外表,绿润汪汪的花皮之中,透着一道道金黄色,还没有进口,只是一看,就感觉到了它很甜很甜很香很香的味道。
从戈把式给自己的外孙女甜瓜吃这个事情,金童便知道,戈把式是多么地疼爱戈兰兰。
金童知道,这个时期的戈把式,承包了村里的两亩地,平时就在地里伺候两亩地的甜瓜。
今天这个甜瓜,显然是非常成熟的花皮甜瓜,是戈把式怀着疼爱外孙女的心情,特意给她摘回来吃的。
戈兰兰的整个少年时代,戈把式一直把他当作宝贝疙瘩,因为戈把式好不容易得了个大有前途的皮丫头,便视为天赐,哪能不疼爱有加。
此刻,金童看在眼中,心中便生出诸多感慨来。
戈把式一边把甜瓜塞在戈兰兰手里,一边伸出粗糙的大手,拍拍戈兰兰的脑袋,嘴里甜甜地说出两个字:“自个儿吃吧。”
一张老脸上的皱纹,顿时就全绽开了,倒把金童给忽略了。
戈兰兰先把甜瓜放在鼻子下闻闻,品味一番那醉人的清香,然后,两只手合力,一掰,掰成两辨,飞快地递给金童,道:“师父,给!”
紧接着,戈兰兰把甜瓜放在嘴里,咔哧一下,咬了一口甜瓜肉,面部表情显示出四个字,这瓜真甜!
戈把式这才意识到,自己把大能妖人给忽略了,不过,自己的外孙女给弥补了。
为了不让戈把式尴尬,金童也立即甜甜的吃起瓜来。
在这甜甜的感觉里,金童心中,又涌出对于这个村庄目前无法彻底解除妖乱的忧虑来。
“兰兰,快让你的师父进屋吃饭啊,饭菜都凉了啊!”戈兰兰的妈妈站在门口,冲戈兰兰喊道。
戈兰兰立即挽住金童的胳膊,和自己的爷爷一起进屋。
这时候,戈家下田劳动的人都回来了,一家人一起,围坐在堂屋中央的一个80公分高的大饭桌四周落座。
一家人和金童一边吃着晚饭,一边听着那个落满灰尘的砖头般大的收音机里播放的评书。
边吃饭边听评书,这就是农民的一种生活享受。
在戈家吃完了饭,金童回到指挥部里,这时候,大多数人已经睡了,金童悄然无声地进入自己的屋里,睡了一大觉。
醒来,金童只见院子里空无一人,仲秋的斜阳投在院子里,从倾斜度上看,已经是上午七点来钟了。
显然,联盟的人,各忙各的去了,只是炊事员们在厨房里做早饭。
金童到了院外,只见玉婉,欢欢,六丫头,三人正在指着树上的麻雀,谈论着,要不要将它们抓下来。
玉婉一回头,看到金童,道:“我们以为你昨天夜里到哪家喝酒喝多了,就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又看到睡着的你,脸色竟然有些发白,就没有叫醒你。没想到这么早,你却醒了。”
“嗯,昨天夜里,我在戈家吃完了饭,就和王凌他们玩捉迷藏了,玩到半夜,回来就睡到现在了。”金童随口编了一句。
金童回到院子里,摘下挂在水缸沿上的铜舀子,从水缸里舀出半舀子水,用这有着浓浓乡村水井味的水潄了口。
吃完了饭,金童照例独自出了院门。
金童的脑子里,记着上午全村人必然要喜洋洋地收玉米,便沿着田间小路,信步向“大西洼”走去。
金童知道,王秀枝和王芳芳两家的玉米地,就在“大西洼”。
她们却不在家了,所以,金童想帮她们家干些活。
在秋天明丽的太阳光的烈烈照射下,在秋风的暖暖的吹佛下,玉米已彻底成熟,一眼望去,玉米穗金黄,风过处,无边的玉米田金浪翻滚。
金童的仙力,还是有一定增产效果的,玉米田里,虽不像肥沃试验田的玉米那样长得壮壮实实,却也密密匝匝,增加了几百个玉米粒的玉米穗,更是显得沉甸甸的了。
玉米成熟的玉米田里,起得早的村民,已经开始收割了。
这时候的村里,是个体经营的操作方式,全村130多户,除了丧失了自主能力的五保户之外,几乎都承包了两亩地,全村盛壮男女劳动力,大概在100名左右,100人一齐挥镰割玉米,这场面已经够壮观了。
农村风景,真的是多彩多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