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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断肠□□在梅边。
叶英一生之中深觉感激的人不多,而一手创立了七秀公孙氏便算是其中的一个。这样说或许并不合适,然而公孙氏对于当时明珠蒙尘的叶英来说,何尝不算是知遇之恩呢?
虽然世殊时异,红颜枯骨,可是骤然听见公孙大娘这个名字,叶英一贯平静的脸上还是有了一丝波澜。
和叶英扯上了关系,叶且歌却不似叶英般淡定了。她直接问到:“红鞋子?这是什么组织?”
此人行事鬼祟——毕竟,暗中用毒,本就落了下乘。而自家姐妹行事不妥,不好生教导,反倒助纣为虐,就更是让人看不上了。他们藏剑也是护短,却不护无理之短。
叶且歌本就不愿相信这公孙兰会和自家师父的故人扯上什么干系,如今见陆小凤提起“红鞋子”的时候,神色之间似乎闪过一抹异色,叶且歌便更要细细问过才是了。
陆小凤并不是愚笨的人,他很快察觉到叶英和叶且歌听见他方才的话之后骤变的脸色。
其实叶且歌并不全是心思深沉的人,她一贯磊落,在白云城长大的这一世也并不比前生在藏剑的时候,因为有老庄主在一旁冷眼看着而不敢有丝毫的行差踏错。这一世,她被叶孤城捧在掌心里,近乎是肆意的生长着,便更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了。
然而陆小凤和叶英相识得时间也不短了,这小两年的时间里,陆小凤却是几乎没有见过叶英因为叶且歌之外的事而产生这样大的情绪波动。
陆小凤之所以会有许多的朋友,便是因为他从不在朋友需要的时候胡乱开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
也不卖关子,陆小凤直接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红鞋子是这两三年才兴起的组织,她们似乎专门收留一些身世可怜的女子,教她们武功,让她们在江湖上有安身立命之地。”
叶且歌神色稍缓,这一点上,似乎和七秀坊也相去不远。那么,那个所谓的公孙大娘后人公孙兰,难道只是行事糊涂,剑走偏锋的入了歧途,而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可憎?
只是还没有等叶且歌脸上的不悦褪去,陆小凤又继续说道:“本意大概是好的,只是这些女子身无长物,唯有一身功夫傍身,为了生存下去,少不得要做一些劫富济贫的活计了,听说江南这一代的商贾都是听见红鞋子这三个字就色变的。”
劫富济贫,劫的是别人的富,济得却是自己的贫,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叶且歌的眉头重新皱起,却听叶英问道:“陆兄所言……可有实证?”
江湖之中也不乏道听途说,叶英相信陆小凤的分寸,却终归还是要问一句。
陆小凤知道叶英的顾虑,也更确定了这位除却且歌,万事皆不入眼么叶庄主是真的对此事上了心。
陆小凤思量了片刻,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拍了一下脑袋,而后用手肘推了推花满楼,对叶英道:“叶兄可以问一下花满楼,红鞋子主要在江南和盛京两地活动,花家的铺子也遭过他们毒手。”
花满楼被陆小凤推了一下,便如实说道:“确有此事,店里有一个掌柜因为不肯给她们银票,还被她们的人割了半只耳朵。这些姑娘虽然身世多是可怜,行事却也太过了。”
花满楼是个君子,也一贯待人温柔,习惯留三分余地。能让他这样说的人,应当已经远不止是“行事太过”了。
却是这个时候,一直恍若背景的唐天仪忽然开口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你们读书人不是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嘛,那个公孙兰,可是有四五个身份。什么桃花蜂、女屠户、熊姥姥的,凭的吓人!”
唐天仪的一口官话其实已经很标准了,这番话说的有些快而漫不经心,却恍若惊雷一般的清晰的炸开在众人耳边。
“你说的,是十五年前杀了桃花村整村的桃花蜂,十二年前屠了流云峰清风观满门的女屠户,和每逢十五都要用毒栗子杀人的熊姥姥?”陆小凤不由惊声说道,又收敛了脸上的全部笑意,瞪大了眼睛问道:“唐兄此话当真?”
唐天仪捡了一粒花生米在嘴里嚼,很是笃定的说道:“当然,惹上了这么个人,更何况小爷还带着媳妇,怎么可能不把公孙兰查一个底朝天?”
似是怕陆小凤不信,唐天仪又补充道:“蛇王你知道吧?我和他有点儿交情,他老婆孩子都被那桃花蜂害死了,之后查了十多年才查清这女人的底细,我去问的时候,他巴不得有人能替他报仇呢,就差没把公孙兰几岁还尿裤子都告诉我了。”
蛇王陆小凤自然是认识的,不仅认识,而且他们还很熟。作为盛京的地头蛇,蛇王若是想查一个人,那定然是没有查不到的。
只是没想到那人还和蛇王之间有着血海深仇,那么蛇王透出来的消息,定然是不会错了了。
只是那些名号,每一个都犯下了大案,时隔多年也依旧让人胆寒。陆小凤深觉这并不是叶英和叶且歌想看到的。小心的望了两人一眼,陆小凤果然看见对面的两人都是面色铁青。
——特别是叶且歌,陆小凤简直有一种她下一秒就要拔剑而起,揪出来公孙兰,把她拍到地底下去公孙大娘面前赎罪的错觉。
该说陆小凤果然是叶且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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