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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惊叹了一句迎上去,更远处三三两两的人群中,传出了大大小小的议论:
“牛顿是谁?”
“科学家?”
“科学家是做什么吃的?”
“四十多岁还没有结婚?上帝啊!他真是个变态!”
约翰有些不快的拨开人群——除了燕尾服的绅士,人群中大部分都是蓬蓬裙的女士们,站在一起相当占用空间。他用力稍猛了些。恰推到了沈如是身上。沈如是带着林庭向一边闪,皱着眉头看了横冲直撞威尔士小王子一眼。好容易在原地站稳了。又听到耳边太太小姐们的议论。
“听说他是农夫的儿子!”
“听说他住在‘城里’。啧!穷小子居然也住在‘城里’!”
“我们的希拉当然不能嫁给那样没用的男人。哪怕是嫁给一个医生或者律师,都比什么科学家强!当然,如果你能让公爵先生爱上你就更好了!”
“可是我喜欢亨利先生母亲!”
“我绝不允许,希拉!哪怕是野蛮的海员头子邓肯先生都比亨利强,起码他还是个有家产的男人……啊,邓肯太太,下午好,您看上去真是美丽动人。”
沈如是和林庭对视一眼,默契的向后退。好容易才从蓬蓬裙堆里挣扎出来。两人靠在墙上,休息了一会儿。林庭望着眼前的灯红酒绿感慨:“真是一模一样啊。”
沈如是:“什么?”
林庭:“一模一样的捧高踩低,一模一样的势利眼。”又想起方才听到的内容,忍不住评论道:“不过,不管在哪里,四十岁还不结婚的男人,一定有问题!”
沈如是失笑。正想说点什么,突然看到什么,就扯了扯她:“有人来了。”
…………
来人正是“四十岁不结婚”一行人。
三个新来的先生与在场的男士一样,都是高鼻深目。走在最前面的那位,明显更引人注目。不是因为衣饰多么高贵,恰恰相反,他衣裳下摆还有若干泥点。可是看起来,这一位却自有几分不同寻常的气度。
牛顿先生其实颇有些郁闷。他的小同居人,虽然年轻而有活力。可是对于世界和宗教的看法,二人显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差距。或者不客气地称呼为:代沟。
牛顿先生在大部分的场合虽然谈吐有致,是人群中的魅力人物。可是在他内心,对于自己的*宁愿深深地埋藏起来,不令哪怕天底下的一只蚂蚁,或者其它任何什么活物知晓。然而,不幸的是,在这一点上,他的小同居人具有不一样的看法。
天知道他听到对方在酒吧和朋友炫耀“我和牛顿住在一起”的时候,用了多大的力气甩上门,反身而出。然后在门外,意外的碰到了他的朋友哈雷。
哈雷与牛顿相识于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酒会。对于二人友谊的促进时机来自于去年的一个赌。哈雷和别人打赌说某个切线方程有解。然后他跑来找牛顿求证。牛顿看了后就说这是我曾经证明过的东西。然后两个人在如山的草稿纸堆里翻了翻,并没有找到牛顿说的证明。哈雷鼓动牛顿把从前的成果从头整理一下然后发表出来。牛顿认为有道理,这才有了今年部分刊登在科学学会内部杂志上的《自然哲学的科学原理》。
哈雷看见牛顿怒气冲冲的走上街道,很谨慎的克制住了他对于朋友*的好奇。然后,突然想起新近听说的消息:威尔士小王子似乎从遥远的东方航海归来。就突发奇想的邀请牛顿一起去海边港口散散心。而牛顿居然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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