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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安子分手的第二天,常利病了,咳嗽,发烧,流鼻血。两人缩在一条山坳里面,那有处破棚子可作歇脚地。

    “常爷你这个啊,是火气旺。”大宝心里着急,嘴上仍在打趣,“你平时太有刚儿了,阳盛阴衰,阴衰火旺,导致气血上涌。”

    “少扯那些犊子,”常利搓了两个纸卷堵住鼻孔,说话闷闷的:“还不如先找个地方买药。”

    “这条件,没地方买药。吃顿好的,睡一觉,凭你的体格也就差不离了。”

    大宝到了郊区一农户家里,敲门,进去,提出要买只鸡。给钱时,是按一条肉狗的价格,要贵出不少。

    他本可以跳墙进去,拧断鸡脖子就走,但那是下三滥的佛爷才会做的事。即便落魄了,大宝也想尽力维持自己身为顽主的体面。

    或许只是因为还不够落魄。

    “你住哪?怎么到这地方来买鸡?”那家人很好奇。

    “别多问,再问我就不买了。”大宝以不耐烦的口吻道:“鸡要杀好,拔毛。”

    或许是急于让常利喝上鸡汤,又或许是天黑后路不好走,他没注意到,有人悄悄跟在后面,一直到了山脚。

    一缕橘红色的光从缝隙中淌出来,使这座窝棚显得神秘,神秘而恐怖。

    ……

    觉睡到一半,常利做了个梦。

    他又回到了福禄洞,小丫头还梳着两条刷子辫,挠在脸上痒痒的。他们相拥着入眠,沉浸在甜蜜的醉意中,这次没有人来打扰,可以在里面待到地老天荒。

    似乎是个美梦。

    突然,头顶传来一阵响动。常利一抬头,却被吓坏了,洞顶摇摇欲坠,一块巨大的石头崩落,铺天盖地向头顶压来……

    他大叫一声,惊醒过来,全身都是冷汗,怔怔地望向天空出神。

    已是满天星斗,他昏昏沉沉地睡了大半天。

    大宝也醒了,竖起耳朵,聆听外面的动静。

    “山上来人了。”

    隐约传来杂乱的脚步,来自山顶,不知多少人正向窝棚包抄过来。

    “日他血妈!别让爷们儿再遇见他们!”大宝狠狠啐了一口,“赶紧走!常爷,赶紧下山!”

    山脚下也有人,许多黑影排成一条长线,沿着踩出的土路向上摸来。人似乎不少,不时有山石被踢落下去。

    两人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将目光转向炖鸡的土灶,瓦罐里的剩汤还在小火保温。

    根本无需交流,大宝将随身一瓶烈酒倒在床铺草上,用火点燃。随后两人各抓一把燃着的柴草,在窝棚里里外外放起火来。

    树枝茅草搭建的窝棚,顷刻间烧城一颗火球,将天空映得通红。

    山上与山下的人见了火光,立刻来了精神,乱哄哄地,一个个争先恐后向窝棚扑去,其间夹杂摔倒与踩踏的惨叫。当他们将烧散架的窝棚团团围住,面对火光发呆时,丝毫未留意到两个人影在山石掩护下,悄悄溜下山去了。

    “大宝啊,”

    跑出一段距离后,两人躺倒在路边地上,常利笑着说道:“你这鸡汤确实灵验,老子这辈子从没这样痛快过。”

    天刚蒙蒙亮时,两人潜回城区,钻进城东一条小胡同里。

    靠近学院的城东,类似的胡同已极为稀有,多数都被气派的大型建筑取缔。这些胡同里,分布着洗头房、按摩店等娱乐场所,店面不大,且都属粗放经营,挂着正规牌子做着苟且行当。

    史莱克城里有句顺口溜:老二想要钻个洞,就到城东小胡同。

    这条胡同里,住着被大宝称作干姐的女人。与其他半掩门不同,这女人原本只是普通的下岗职工,丈夫死后成了寡妇。当然,他们的关系远比姐弟亲密。

    胡同里很安静,地面上不见灰土,没看到人影出没。大宝用刀子拨开一个小院的门闩,两人闪进去,又轻轻把门关紧。

    女人在睡梦中被叫醒,一睁眼就看见大宝,激动之下从被窝里钻出来。突然又看见一个陌生男人在旁,吓得惊叫一声,抓起被子掩住自己的前身,两眼瞪得溜圆。

    “姐,别喊!”大宝按住女人的嘴,在她耳边低声道:“你先起来,我们要睡一会,不管谁来都别开门。”

    女人会意地点点头,大大方方地下床,穿衣,忽然抬头问了一句:“我给你们熬点热汤喝?”

    “……谢了,”常利客气道:“我们待一会,中午就走。”

    他们实在不想再喝一次汤。

    两人连鞋都没脱,直接爬进留有女人体温的被窝。由于疲倦,常利很快睡着了,发出响亮的鼾声。

    大宝躺了很久都没睡着,眼睛闭上,脑子里依旧纷乱。他隐约感觉到什么事情被忽略了,并且正在给他们带来危险。

    到底是什么事呢?

    大脑昏昏沉沉,他思考得很吃力,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半点内容,这令他更加不安。因为确信这件事真实存在,或者说,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

    女人又爬上了床,他闭上了眼,额头脸上被滚烫的嘴唇亲吻着。大宝想张开双臂搂抱这个女人,将她压在身下挤压揉搓,宣泄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快。但那件说不清的事情始终困扰着他,实在提不起对女人的兴趣。

    正要恍恍惚惚进入梦乡时,女人倒泔水的声音将大宝惊醒。

    进胡同的时候,空气出奇的清新,没有隔夜的马桶味道。

    所以收粪的人呢?夜香郎一定看见了他们!

    大宝推醒了常利,不过似乎有些晚了,四周再次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正飞速朝胡同里靠近。

    “咱又被人点了。”

    他沉着而冷静,将身上的钱和刀子都摘下来,扔在床底下。

    “常爷,我先出去,过一会你再走。”

    大宝的面目阴沉,死死盯着常利的脸:“保重。”

    说完,不待他阻止,大宝推开屋门冲了出去。不一会,胡同传出闹哄哄的叫嚷,与纷乱的追逐厮打声。

    当常利混入胡同里看热闹的人群时,大宝已经被五花大绑带走了。他头皮被人打开了花,眼睛鼓凸着,拼命挣扎想回过头来,往人群中再看一眼。

    他没能看见常利。

    他们是少年时期就结识的朋友,在一条胡同长大,蹲在一条门槛上吃饭,又几乎在同一天学会捅货与玩刀子。

    现在他们永远分手了。

    走出胡同时,常利遇见挑粪的夜香郎。那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佝偻着推动粪车,有苍蝇萦绕在脑袋周围。

    他走到老人身旁,挥手替他赶了两下苍蝇。老人抬起头,用浑浊干涩的眼球打量常利。

    “是您举报的吗?”

    老人轻轻点头,又惶恐地摇摇头。

    “您办了件好事。”

    常利最后扫了老人一眼,拖着沉重的身体离去。

    ……

    初秋的夜晚,阴雨绵绵。

    朱雀门的城楼脚下,十六铺的大街上,还能见到常利留下的足迹。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放荡不羁,霸气侧漏的小混蛋,此时他孤身一人,迟缓而踌躇地踱在街头。

    忧郁,疲惫,仿佛短短几天时间,他便走完了从青春到迟暮的旅程。剩下的所有,只是找一片合适的归宿地。

    他再也没有与人争胜的心。

    天空布满阴云,泪珠似的雨水从天上掉下来,如扯断线的珍珠。

    浇在头脸上,冰凉彻骨。

    常利买了只烧鸡,一瓶白干,一块油布,沿着土路再次开始漫长的夜行。

    一边喝酒,他想着心事。再抬头时,天上只有乌云,没有星星。

    当乌云过后,天空又会布满星辰,但它们已经不是之前的星星。一夜之间,不知多少星星陨落,乌云使它们失去最后闪光的机会。

    下半夜,雨下大了,他也走累了。土路旁是一片野地,常利踩倒一片杂草,头上和身上盖着油布躺下,雨点落在上面,像敲鼓。

    他突然笑了,笑声很响,很像过去的他。

    雨还在下,草叶被雨水打得劈啪作响,远处传来一声鸡鸣。

    天亮之后,常利向西走去,去滨河。头顶上,一大团墨染的云朵从东面飘来,缓缓向西去了,仿佛紧紧追随着他。

    那天上午,小混蛋死了,身上被刺了几十刀,浑身是血。

    他本来可能不死的,到了约定时间,安子没来,应该马上离开那里。然而常利却一直在傻等,结果等来一群红着眼睛的太子党,还有他往日的仇敌们。

    冲在最前面的,是张小典和牛二。

    他没有抵抗,或许根本就没想再抵抗,或许,他一直盼望到另一个世界去。

    甚至没有惨叫,没有哀求,就一声不响倒下了。

    那天上午天空很阴,雨一直没有止住。据说当常利停止呼吸时候,天突然晴了,一缕阳光刺透大团的黑云,直射在人们头顶。

    常利闭上了眼,神色平和而从容,似乎已经心满意足,只是眉间微蹙,像是沉思。没人想到整日混迹街头的顽主,死后会露出这样的面目。

    在无人注意的阴暗角落,崔英默默看着这一切,最终心满意足地离去。

    在他也没注意到的地方,第五言在雨中站了很久,神情肃穆地眺望远处的城墙,歪着头,似乎要将视线穿透过去,没人知道他在看什么。

    他俯下身,将一杯酒洒在地上。

    当小混蛋的死讯传开后,哭得最惨的就是安子,拼命用头撞击地面,痛不欲生。

    死去的死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无论溜街窜巷的混混,声色犬马的纨绔,还是老实巴交的百姓,学院中的天之骄子,他们都是斗罗历史上的一代人。在更广阔的天地,更漫长的岁月中,依然要为命运你争我夺。

    二十年后,共和国一座军工厂内,发生过一起严重的操作事故。

    当时,有工人正抱来一卷铁皮,刚撂下还不等起身,小轨道车轰隆隆地开了过来。他躲开了车子,却掉进一旁的液压机里,整个人被挤成肉饼。

    工人名叫刘安,是斗罗大陆的移民。由于没有家属,他的身后事也没什么好处置的,只是工厂的安全措施再度提高。

    当时有没有失手的人,那人又是谁,没人说得清。人很多,场面也很混乱,每个人都忙于证明自己的无辜,因此无法深究。

    不过,那天也有一个人在厂里做工,他是以流放犯身份的原大陆首批移民,这人叫韦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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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晔在天晴后抵达史莱克城。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路上又遇见了去年的熟人。齐国近不再做假扮强盗的勾当,靠着郭晔给的赞助,葬了师父后手中还有些余钱,开了家纸扎铺,专卖些纸人纸马。

    郭晔心说怪不得你这家伙阴气变得这么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老实过日子的齐国近依旧没改掉嘴欠的毛病,见了恩人,非要他带些自己店里的东西走,气得郭晔险些又揍他一顿。

    走远路赶早,加上吸收去年差点迟到的教训,他这次较去年到的要早些时日。未曾料到,天知道由于什么原因,报到要比以往暂缓些天。

    暂缓就暂缓,又不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郭晔瞅瞅日头还早,便打算去安排这三四天的住处,只是想起即将再次缩水的钱包,不免有些心痛。

    寸土寸金的史莱克城,房钱都是别的地方数倍。

    走在西市大街上,这里依旧人来人往。他们已经习惯了不时在街面上见到军士,反正抓的都是些贼娃子和恶霸,这路货色抓干净了才好呢。

    郭晔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因为什么事都可能出,上次在星罗城就遇到闹市纵马,这次指不定又……

    “杀人啦——”

    正在人流里穿行,前方传来一阵惨叫,他眼前一黑。娘的,怕啥来啥。

    骚乱起,人群立刻变得惊慌,疯狂地向后拥挤,将郭晔撞得几乎站不稳。他吃力地将自己挪到街边,大喊:“都不要慌,别挤!别挤!”

    没人听他的话,也不知多少人被撞倒在地,如果骚乱还不停止,肯定会有人被踩死。

    郭晔骂了一句,一纵身翻上屋檐,向人流来处看去。原来是有人发疯了,正提着刀子胡乱挥砍。

    这是个肤色黝黑的彪形大汉,口子荷荷叫着,白沫从嘴角不断流下来,手里的柴刀却舞得密不透风,仿佛在和什么东西拼杀。地上躺了五六个人,其中两个已经身首异处,剩下的也趴在血泊里挣命。

    地上的石板被破开,几株藤蔓钻出,将那壮汉捆个结实。老百姓都爱看热闹,见有人制住了疯子,慢慢也停下脚步,伸长脖子看这疯子究竟长了几颗头。

    郭晔暗中施力,金丝藤将壮汉捆倒,上前一脚将他手中柴刀踢落。正发愁怎么处置这场面,那壮汉突然吐出口黑水,两眼一翻,竟不动了。

    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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