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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知道陈墨是一个长弓爱好者,而在他的记忆中,这就是一种无敌两百年的杀人利器。
这种弓手驰骋两百年可不是吹的,可以说,在火器大量使用之前,这种弓从无败绩。
长弓射出的箭可达三百多米,甚至更远,一旦这种弓手有足够的数量,就可以达到远程的弹幕效果,要比复合弓的射程远上一倍不止。
至于威力,当自方的士兵冲锋在前时,後方的长弓手仍然可以放出高抛物线的箭攻击敌人的上部。而战场上,战马的弱点正是来自上方的袭击,大部分战马没有或者是使用一般的护甲,根本防不住这种威力十足的攻击。所以一旦马匹受伤,就会变的难以控制。而即使在三百米的极限距离,锥形箭仍旧可以穿透普通的锁甲。可以说,这是某些时代无坚不摧的最佳屠杀武器,陈墨焉能放弃。
制作长弓最好的材料是紫衫,紫衫也就是红豆杉。陈墨知道红豆杉,可惜,他暂时不知道哪里有,也没条件去寻找。而长弓最好的替代品无疑就是柘木,这种木材不会比紫衫差多少,恰好,陈墨知道哪里有柘木。柘木也称作贞柘、柘桑、刺桑、文章树、黄桑、山荔枝,这种木材质细密而坚韧,无疑是陈墨手中最好的替代材料。
长弓在战场上绝对胜过强劲的弩弓,主要凭的是射速快。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能起码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十二支箭,如果是乱箭齐发的时候,射速可以提高到十五支,个别**的弓手甚至能射出二十支。这样的平均射速就是无敌的存在。陈墨记得,在传说中,英雄的罗宾汉射出五支箭时,和他比试的弩手弦还没拉上。
想象下,一千名长弓手同时发射,一分钟就能射出上万支箭,绝对形成不折不扣的巨大羽箭风暴。
陈墨不崇拜英格兰人,但他崇拜英格兰长弓手。拥有长弓的英军几乎是不败的,战死的可能性很小。这样低风险、高收益的职业在一段时间内一直风靡全国。陈墨清楚记得,半个世纪后的阿琴科特战役;当时的英军和法军的兵力对比,英国五千九百人,包括九百位徒步骑士和五千位长弓手;法**三万六千人,七千位弓弩手,剩余大多数为骑士。
最后的结果是;英军伤亡大致是二百来人,包括十三位骑士。而法军的伤亡大致是一万两千到一万八千人,其中还有五千名贵族。英军利用长弓手漂亮的完成了一次屠杀,兵力的总对比是一比六。
两百年中,长弓的地位无可替代。它使来自偏僻海岛、经常处于数量劣势的英军成了中世纪晚期欧洲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
这是长弓手战胜全重甲骑兵的典型战例,陈墨不认为唐代的盔甲和半个世纪后的欧洲全甲骑兵有太大区别。一旦自己给左睿组成一个长弓手组成的军队,这支军队只要训练出来,陈墨相信它会成为华夏大地最强的一股军事力量。
在二百米距离的冲锋,重装步兵大约需要九十秒,而重骑兵只要十五秒。对付这样的移动目标,缓慢而精准的射击显然已没有意义。关键是发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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