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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次纳五十四个妾,这件事民政局的人也不敢擅自解决。
合乎法,合乎情,但是偏偏不合乎理,这事如果开了先例,那么新宋国好不容易构建法律体系的千里之堤,很可能会毁于这一个小小的蚁穴。
因此,民政局官府的官驿将此事写成了奏章成了上去。
这份奏章呈上了行政司,由礼部尚书、户部尚书,还有右仆射宰相探讨了一圈之后,最终得出这是《新宋律》的法律漏洞,有人钻了这个法律漏洞的空子。
王嗣宗和王审琦等人对于这件事的看法非常鲜明:有人利用法律漏洞这种事,这是新宋国开国史上的第一个先例,是一种罪大恶极的表现,决不能顺其心意,更要严惩,杜绝以后这种事再次出现。
不过这话他们也只是说说,这种钻《新宋律》空子第一例的事情没人能下最终结论,这事需要圣裁。
于是一人纳五十四妾的奏章就呈上了姜胤的案头。
说实话,当姜胤第一次看到这个奏章是想大笑三声的,居然有人这么天才的利用了这么一个小漏洞来当成赚钱的工具,可见这人对《新宋律》也一定有一些研究。
不过当他看到王嗣宗和王审琦这些尚书在奏章后面的评语后,又有些哭笑不得,这些古代文人似乎都对整个叫徐福的年轻人非常憎恶,他们认为他这种违背君子道义的行为非常可耻,就算是商人也算是给商人抹黑之类云云。
这件事需要姜胤来做最后的定夺。
然后姜胤身为一个后世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显然和这些古人不太相同,他一直坚持认为,一个国家或者一个高级文明的表现,是能够宽容个体的差异,接受各种各样个体存在的社会才是真正的民主、开明和自由。
因此这个叫徐福的,还不仅不应该得到惩罚,他还应该得到之前法律规定的一切,他应该享有的权利,而在他享有这些权利后,国家应该尽快修改《新宋律》中的婚姻法,不让这种事再出现....
....
姜胤的圣谕下达以后,这件事瞬间成为了《新宋日报》的头版头条,一时间整个新宋国,所有人都对这个徐福迎娶五十四个妾室津津乐道。
而新宋国的官员则一个个都对徐福这个名字忌讳莫深,他们甚至觉得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种耻辱。
作为精神洁癖的文人,他们无法想象为了钱去钻法律空子,去求女人施舍是怎样的一种道德沦丧,如果任由他们处置徐福的话,估计五马分尸都已经算是最好的下场。
但是值得徐福庆幸的是,他并没有遇到一个与那些古代官员一样有着精神洁癖三观的国主,而是遇到了一位思想十分开放包容且随和的王。
在这位王的庇佑下,他不仅没有获得罪责,反而是得到了他应该享有的一切。
徐福被从监狱里放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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