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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俨破天荒地轻拍了一下它脑袋以示奖励,随后扯下了蒙眼布,低头打开信封读起来。

    常台笙果真是个言简意赅的家伙,厚实信封内竟仅有一张薄纸,三言两语居然就算是家书了。陈俨想起她写给常遇的长信,脸不由黑了黑,默默将信塞了回去。

    厚此薄彼,偏心得太明显。哼。

    被某人暗暗嘀咕的常台笙刚与谢氏回到芥堂,却见已有客在候着,且还不止一人。来者皆是业内书商,此行是特意前来同常台笙道谢,为的正是年初时状告南京不法书商的事,又听说芥堂要搬至西山,故而也提早道个喜。

    这行当内虽互相瞧不起,也没甚义气可言,但芥堂这次替大家出了头,加上芥堂如今攀的又是官家的亲事,行内人也免不了趁机巴结一番。

    常台笙看着那些笑脸却清醒得很。人世间,尤其是这行内,真心太少,虚与委蛇太多。今日感激涕零明日便翻脸不认人,落井下石时毫不手软,她早就见识过了。人世间无新事,不能指望十年前的一张张恶脸到现在变成慈眉善目的模样,那太天真。

    故而之前还是笑脸相对,欣然接受这些谢意,但等人一走,转过身便又是一副冷淡面容。

    这些谢氏都看在眼里。

    谢氏与常台笙相处这阵子,大约也能看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看似执着,其实内心又十分通透,深知世情冷暖,但又孤独得可怜。心深似海,不轻易托付。

    幸好遇上了陈俨,这一对简直是天生良配,很合适。

    世间更多的相守依靠的是经年累月的习惯与默契,容忍也好,理解也罢,磕磕绊绊地彼此适应着走完一生是大多数人的归途。

    但也许世间有真正心照不宣能让彼此都感到再合适不过的关系存在,愿意松展眉头相互依偎,并对此相遇心存感激。

    精神上的契合是人世间最难得的相逢。在日复一日要靠意志苦苦支撑人生时,寻到另一个人,能与之相处无芥蒂无猜忌,互知心意,全身心地托付并接受对方,简直是奢侈理想。

    常台笙孤独地走向后院,心中酸涩满满。

    身体遭遇某个困境时,对这人世感到失望时,竟不是浓烈的绝望与无助,取而代之的,是涌满心间的想念。世间一切俱灭,还有个亲密存在值得相信,站在那里闪闪发亮,看起来虽然力量渺茫难以对抗整个人世,却能照亮渐黯心房。

    何其幸运。

    ——*——*——*——*——

    芥堂搬去西山澜溪边,选了个好日子。常台笙站在门口一脸从定地看着宋管事带着版工燃放爆竹,噼里啪啦声不停,碎红纸乱飞,谢氏站在旁边则又不由地缩脖子,抬手捂住耳朵。一旁的小旺嘀咕道:“有什么好放的,真是吓死人了。若公子在的话,必定是对此讨厌极了。”

    常台笙竟听到他这抱怨,淡瞥了他一眼,万分从容地说了一句:“怎么办呢,他讨厌也得忍着。”这话,竟也有几分陈俨说话的架势。

    小旺闻言脸色沉了沉,想着自家骄傲得不得了的公子,居然为了一介女子如此委曲求全,真是可怜。不,他好像还乐在其中,当真是难以理解。

    谢氏方才虽捂着耳朵,却也是听到了常台笙的话,转头看一眼吃瘪的小旺,再想想家里那只蠢货,竟不由笑了。

    常台笙带着谢氏在新楼逛了一圈,至藏书楼时,谢氏手里捧着芥堂书目一边翻一边看过架子上的书,不由轻声赞叹,又转头与常台笙道:“上回在酒楼遇见的那位公子,想买的书便是这些么?”

    常台笙走在她身侧点点头,目光一一掠过那些书册,同谢氏缓缓道:“我母亲当年的藏书差不多有这里的一半,可惜的是,最后被一把火全数燃成灰烬,一本不剩。”没料她再谈及这些时,竟无比平静。因那是已过去的往事,不会再有变动,能做的也只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的确可惜……”谢氏之前虽也有所耳闻,但听常台笙这样说来,竟有些替她母亲感到难过。半生心血付之一炬,若换做是她自己,恐怕也会接受不了罢。

    常台笙陪她看完这些,也快到饭点,便先让小旺陪谢氏下去,说自己有事还要整理一番,过会儿再去吃饭。

    谢氏知她有事要忙,遂先下去了。

    常台笙站在楼梯口目送她离开后,宋管事匆匆忙忙进了藏书楼,上了楼梯小声同常台笙道:“空书册都备好了,东家是要……”

    常台笙走下楼梯,喊宋管事帮忙移开西南角处一个柜子,只见地上竟是有小圆门,想来是通道一类。

    这地方的密道极少有人知道。原先这上面是完全封好了的,什么都看不出来。常台笙发现这密道亦是非常偶然,凿开后发现地下才有乾坤。深埋在地下的竟是满箱金银,令人深觉不可思议。

    或许,这才是程夫人执着此地的缘由。

    这地方既然是程家外宅,这些东西恐怕也是程家祖上留下的,程夫人可能知道有这一回事,但又不知到底在哪儿,故而才让人来翻过许多次,将这外宅翻得乱七八糟的。

    常台笙将这宅子买下时,里面一片狼藉像是被人洗劫过,恐怕就是因为这缘故。

    常台笙对这金银并无兴趣,她甚至想过将这些还给程夫人,但原来在哪里的东西,就让它待在那里罢。入了土的东西,再挖出来总像是祸事。

    故而她暂时将那些金银移走,遣人将这条密道打通至院外某庭院,且悄悄将那庭院买下了。

    外人都知道芥堂藏书搬至此地,且如今又被人盯上,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她要做的正是偷梁换柱,留一堆空册在这里,而多方搜罗十来年的心血,则要移去别处。

    宋管事看了这些,终是明白东家的意图,无须言语便知道要做什么。

    ——*——*——*——*——

    临近中午,这日阳光好极,坟地上青草萌发,不过寸长,却也一片绿意,生机盎然。

    新做的坟却光裸裸的,无植被遮蔽,只有黄土。程康前两日下葬,丧礼简单至极,连这墓也是极其随意,完全没有大户人家的考究样子。

    商煜站在那坟前,背影孤单。程夫人自下葬那日来过后,便一直卧病在床,听到一点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正常。

    墓碑前的祭品已被人偷吃,香火翻倒在地,燃到一半的蜡烛被半掩在草里。

    商煜低头看了一眼,又伸手抓过一抔泥土,揉碎后一点点撒在坟头上,声音低低:“真是可怜,被人害成这样,生母竟一滴真心的眼泪都没有。”这声音如呓语,消散在这青草气满溢的春日阳光里,又有些无可奈何的阴郁意味。

    商煜正喃喃自语完,身后却传来一声犬吠。那犬吠声渐近,似乎正一步步逼近他,商煜却连头也未转。

    那犬吠声颇有些发狂的意味,甚至已跑至他脚边,张口咬住了他的裤腿,死命拖拽。

    商煜的神情里有些麻木的意思。手中的泥土已散尽,但手心上仍是沾着一些泥,怎么也掉不下去了。

    握过泥的手,又怎会干净如初呢?

    太脏了。

    他神色疲懒地将目光移向那只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大约是对已腐烂的程康说的:“一路走好,我可怜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常叉叉:太期待与大家正式见面啦。可是我现在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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