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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明煜失望地叹了口气,“皇姐是更适合江湖上的快意恩仇的。”
李琅不可置否,现在她的弟弟已经足够成熟,她也把军队掌握在了手上,完全不用再去考虑那些大臣心里的弯弯绕了。她这么一身打扮就说明了她的选择,几辈子她都没想过要困在一方天地里,再说,“侠以武犯禁,我去帮你看着不是更好?”
“皇姐你想要去玩就不要找借口了……总之,要小心照顾自己。不喜欢皇宫也要多回来住住。皇姐之前绝对是先去北邙天策府后才进宫的。”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哪里会不知道自家姐姐在想的是什么,可是他拦不住,就像是他当年拦不住那人远去出征一样。已经颇具气势的少年皇帝狠狠地握拳,若不是他当初掌握不住手上的权力,他的姐姐怎么会去到那么危险的地方,丢下他一过就是几年。
李琅笑眯了眼,很用力地点头,“嘻嘻,明煜不会介意的对吧。我再呆几天再走,明煜别小瞧我啊,你是没有看过我在战场上的样子,否则啊你绝对不会这么说了。”
“那朕现在想看皇姐的武艺。”
“早说啊,我们去校场,叫人给我备马,素月被我留在外面了。”李琅很乐意炫耀炫耀自己的功夫,只是之前明煜对着武学似乎都不感兴趣,她也就没有拖着小弟一起习武而已。
天策的武功和剑三其他门派都不同,那是属于战场的武功。长枪立马,横扫天下,李琅练完一遍羽林枪法,自己先满意地点了点头才嬉笑地问道:“怎样?我可是天生的将才。”
“皇姐在战场上一直是这样?”在一旁看了很久的人不懂武功,但是却看得出少女那一往无前的气势,如果是这样,如果是这样那少女该是在战场上受了多少的伤!
李琅沉默了一下,她一向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只要血条不掉光她就一点事没有,吞两药丸或是打坐一下就立马恢复了,至于疼痛,痛着痛着就习惯了不是?再说战场上的杂鱼能伤到她的真没几个。从马背上跳下来,伸手拥住气得发抖的明煜,低声安抚着:“我喜欢那样,明煜,那是属于我的荣光,我会活着享受那一切。”
“你是我的皇姐,是琅华长公主。”
“对的,我是你的姐姐,也是骠骑大将军,天策统领。”李琅翘起嘴角,“百战不殆的名声,说不定我去江湖上也可以听一听别人怎么称赞我呢,会不会也和那什么剑神剑仙一样成了传说级的人物?想想就蛮期待的。”
“皇姐你不会喜欢听到那些的。”那些大臣们都对皇姐有着不靠谱的误解,想来那些民间说书人会更加地……有想象力,他才没有期待皇姐变脸呢!
在离开皇宫两天后,李琅充分地了解了明煜送别时那个笑容的含义,说书人神马的实在是世界上最大的恶意!她一脸血有木有!
“战鼓那么一擂,骠骑大将军就直接冲向敌军,上去就是一锤,震得那乌洛浑身一颤吐了口血,打马就走。她再伸手那么一提,把人往天上一抛,双手接住了双脚,直接就把人活生生撕成了两半。”
你妹的!姐用的是长枪!最多再加上剑?李琅看了眼腰间的武器,又摸了摸身后背着的长枪,不满地哼哼。无力地灌了杯酒下去,她已经知道大多数的人都已经接受了骠骑大将军是虎背熊腰铜铃眼,声似洪钟气丹田的设定了,她的名声说出去绝对能止小儿夜啼……
“老王啊,你这说的已经是狼王将军活撕的第十个人了,换一个,换一个说啊。”酒馆里有人起哄。
李琅额上青筋跳起,果然那个被喊作老王的说书人一拍醒木就给她的对手换了个死法:
“且说那乌洛已死,敌方又冲出一个黑面大汉,大将军一招打飞他的兵器,猿臂一舒就把人擒到手上,一口咬上那大汉的脖颈,活生生咬下一块肉来,这大汉连名字都没报就死在大将军手下……”
“大将军为什么要用咬的啊?”
“大将军是谁,东都之狼,狼王!她咬断了那人的喉口,还喝了敌将的血呢。这就叫什么,饥餐渴饮胡虏血!”
李琅深呼吸,恶狠狠地捶桌,她才不爱吃人肉喝人血啊混蛋,东都之狼,东都之狼那也不是真的变身狼人了好不好!狼王神马的安在她这个琅华公主身上真的好吗,她果然是嫁不出去了……难怪每次她班师回朝就有大批的官家子弟定亲……
“那大将军不是个女子?她还是公主啊。”李琅觉得自己有必要挽回一下自己的形象。
老王大概是觉得自己身为一名说书人的专业素养遭到了质疑,他斩钉截铁义正言辞地说道:“从没人见到过琅华公主,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浴血奋战的大将军,所以……”
所以现在是连她的性别都受到了质疑?你妹!李琅的牙齿磨得咯吱作响,有时候成为传闻中的人物并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哪怕是后来听到陆小凤夜御十女,剑神西门吹雪可以用眼神杀人的说法也不能挽救她的心情。
在这个世界里,江湖里的麻烦基本都是围绕陆小凤来的,而且很多事都让朝廷颜面扫地,李琅一点也不希望自家弟弟被打脸,所以她在考虑着趁着有空闲还是把这些麻烦迅速解决了的好。
说曹操曹操到,李琅听见街上一片嘈杂,探出头往外一看就见一架华丽的马车飞驰而过,发亮的马车上缀着缤纷的鲜花,而系统的地图上,赫然显示了一些很有趣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头一次写综穿文啊。握拳,要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