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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儿沉不住气,“俗话说一夜夫妻百夜恩,督军大人也太过份了,在小姐面前一点旧情也不念,还让陷害小姐的人复了宠,欺凌到咱们头上!”
“三房复宠的事,我也有所耳闻,只能说,这件事是筹谋已久,正巧在这个当口借了东风,钻了空子。睍莼璩伤”本是七分的话,张咏莲只说了三分,这是她惯以明哲保身的活法,若不多问,她亦不多言。
洛丽知她话中必有玄机,“姐姐这话怎么说?”
“你在爷身边时日也不短了,可知他喜欢什么花么?”
“薄荷?”她记得初见他时,他身上总有薄荷草的清香,夹杂着淡淡烟草味,再重逢,烟草味几乎要将那抹清香掩盖,只有夜半私语时,偶能闻到。
那时她曾问过他为什么喜欢薄荷,他说,自己久经沙场,杀戮太重,需要薄荷来去血腥,宁神定气,以确保再次一击必中。
“不,是百合。爷喜欢百合,他说,这偌大的后宅里,只有枫园配种百合。那座园子是禁地,与主屋一墙之隔,除了一名老花农,就连督军也显少入内,旁人更不敢擅入。而传闻三姨太正是用满苑的百合挽回了爷的心。”
洛丽听她说着,视线渐渐模糊,张咏莲见她出神,只以为她是累了,“瞧我,话匣子一开就收不住了,你好好休息,我改日再来看你。”
心儿送主仆俩出去,回来时见洛丽湿了眼角,脸上挂着笑,“小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刚上过药伤口不舒服?我帮你扇扇。”
她摇摇头,自言自语,“枫园,百合,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
有多久没好好静下来看花了,百合曾是那个叫骆锦枫的姑娘最喜欢的花,闺房小院里,养过各个不同品种的百合,她最爱白色那一种,初见她那一天,她在花市看中了一株罕有的并蒂百合,那时她觉得,那就是缘份。
可时过境迁,现在的洛丽,却喜欢上了玫瑰。她对那个枫园充满了好奇,知道了它的存在,当下所承受的一切痛苦于她来说,都算不得什么了。
“小姐,你在说些什么,别吓我,可别是着了暑气发烧了吧!”
“我没事心儿,让你跟着我受累了,去休息会儿吧。”
只是姑娘经历了这一遭,实在无法做到像她一样平静,督军尚且这样,那世上的男人,负心汉便更多了。想来同吴光新的婚事,多考验些日子,有多么明智。
此时梦中的某人蓦地被一阵喷嚏惊醒,眼皮直跳,“他奶奶的,刚梦见跟老婆抱上娃了就被炸醒,成心不让老子舒坦!”
吴光新一脚踏进军靴起了身,换上正装就往督军府来。
管家见了他也极为恭敬,“三爷来的真早,稀客啊。”
“少说废话,我二哥在哪?”
“回三爷,督军昨夜在主屋歇的晚,这会儿恐还没醒呢,您稍等???”
吴光新只以为风水轮流转,“哟,换地儿啦,不用你,我自己去找他!”
到主屋时,陆良佐正由苏芙服侍着更衣,“爷,三爷来了,我再去厨房盛些鸡粥来。”
“这些事,以后还是让下人们去做,你是姨奶奶,就该有姨奶奶的样子。”
“没事,能亲手为你做这些事,我就很开心了,爷们说话,我在这里,终究是不便。”
吴光新一向心直口快,苏芙一走,他立时岔开两条腿坐下,自顾自舀起粥来,“怎么啦二哥,我就说嘛,这龙肉吃久了也是会腻的,你看你这,还不是偷腥了?这会总算给咱们陆军争脸,不怕那个女人了!”
“吴毛子,说话遮着点,什么偷腥,在自己家里陪自己老婆天经地义,别说的老子不在她屋里就跟摊上大事似的。”
他喝着粥嘀咕,“也不知是谁个把月没同兄弟们出去撒欢了,这会儿倒在我面前振起夫纲了!”
陆良佐撂下碗筷,取过军帽就往堂下走,“还不赶紧去军部开会,别老借故来我府里蹭饭,连个媳妇都没讨上就管起老子的家事了,婆妈!”
他慌忙跟下去,“二哥,别介!我嘴贱!你先去,我这还没吃完呢!这几天还闹肚子???”
陆良佐不耐再同他磨叽下去,撂下句话,“车上等你,快着点!”
“得令!”吴毛子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跟着他的屁股后头出门一转,就往梅苑里来,远远瞧见心儿端着盘子出来,在房门前揉了揉膝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便火烧了眉头,“他的女人,竟然把我的女人折磨成这样,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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