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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啊?!”)
西方,德拉库斯古堡
伴随着钟声,这片丛林中飞起了一大群乌鸦,古堡阴森的大厅里,一个白发的少年坐在一把扶手椅里,他的头发虽然如雪一般苍白,年龄看上去却和残月差不多。他的脸和头发一样,没有一丝血色。他穿着一件中世纪样式华丽的高领风衣,领口镶嵌着两个黄金制作的小骷髅。手上的钻石戒指闪着耀眼的光芒。夕阳正在缓缓落下,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了,但少年却完全没有在意,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一样东西上:他的手里攥着一株美丽的玫瑰花。几千年了,这株美丽的玫瑰花从未凋谢。“我记得。”少年的声音几乎没有任何起伏。冷酷的声音几乎让任何人胆寒。
少年的名字连他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姓氏是德拉库斯。事实上,叫少年是不太合适的。只看外表的话,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皮肤苍白的人已经活了几千了。几千年来,安宁已经洗刷了他的残暴,德拉库斯伯爵已经习惯了依靠吸食动物的血液存活。作为德拉库斯家族的最后一员,他始终记得曾为【亲王】时期的辉煌,被其他家族尊为【长老】的荣耀。他始终记得在家族遭到血洗的那日,那些吸血鬼猎人眼中比血族更加残暴的光芒。他始终记得送给他这株玫瑰的少女死去是看他最后一眼的治愈眼神。他用自己的血浇灌这株玫瑰,使它用不凋零。他躲进了这座血族唯一没有被猎人发现的古堡。他的怒火在千年的禁锢中逐渐变成了悲伤和渴望。他渴望着救赎,渴望着能有一个人来改变着一切。
“又到了狩猎的时间了。”德拉库斯慢慢的从回忆的血池中回过神,太阳已经彻底消失了。他缓缓的站起身,拿起扶手椅旁边小桌上的高脚杯,稍稍泯了一口里面猩红的液体。然后向古堡外走去。他并没有放下那株玫瑰。
森林
“太好了!又打到一只!”一群偷猎者取得了这片森林里有很多珍惜动物的情报于是带着家伙进入了森林,看着无数的动物倒在他们面前他们感到无比的畅快。可就在这时,一束草丛沙沙的响了,一个白发少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株玫瑰,此刻他正把鼻子贴在玫瑰花瓣的边上品味着玫瑰的芳香。“喂,小子!这块地方我们占了,快滚!”偷猎者们大喊着。德拉库斯转过头,依然面无表情:“无知者,你们才该离开。”他毫无起伏的声音让所有盗猎者打了个寒战。看起来是头子的人举起了枪:“臭小子!再不滚老子一枪崩了你!”
德拉库斯没有回话,他做了一件事:他抬手把玫瑰向那群无知的人类抛去,随之而去的,是他皎洁的身影。然而枪声并没有响起,因为那些人根本没有开枪的机会,他们甚至刚刚看到玫瑰离开德拉库斯的手就已经离开的人事。而且他们很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他们的脖子被割破,血液自己喷涌而出。他们自己有也不清楚是怎么知道的……
最后,只剩下头子一个人站在那里,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一双血红的眼睛与他对视。“无知者,你的血液是否可口呢?”德拉库斯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毫无起伏,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但是随后那个头子连疼都没感受到就离开了人间。
“呸,这些家伙真是令人讨厌,连血液都如此令人厌恶。”德拉库斯一边说着,向上捏,那株美丽的玫瑰花在落地之前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