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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起来了,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始终睡不踏实。
只是,萧家的人比她起来的更早。
萧伊朋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姜渔晚则已帮着云姨把早餐准备就绪,而弟弟妹妹已经出去了,不在家妲。
见她下楼,姜渔晚笑着对她道,“睡得好不好?窀”
眼看姜渔晚已经收拾得十分精致,头发一丝不乱,衣服整齐熨帖,连妆容都化得细致入微,真不知道,她是几点起来的……
却见姜渔晚温和一笑,“我们家从前住在院里,早起惯了,没吵着你睡眠就好。”
程荟微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啊,姜姨,我也习惯早起的……”才怪,她历来崇尚睡到自然醒。
姜渔晚听了目色微嗔,“还叫姜姨呢?该改口了吧?”
“……”这是要她叫妈妈的节奏吗?可是,她还真是不习惯,而且很不习惯……
好在,姜渔晚并没有逼她,只笑笑,“行,你得有一阵子才能习惯呢!以后再说吧,赶紧吃早餐,吃完赶飞机去!”
飞机!意大利!
这的确是一个惊喜……
她说不上此刻是怎样的心情,并不排斥,反而有些许期待和欣喜。
跟萧伊朋一起吃完早餐,就辞别姜渔晚,向着机场出发了。
门口,停着萧伊朋的车。
天晴晴朗,可是,温度却很低,她穿得厚厚的,仍然感觉到寒冷异常,往停车处小跑而去,想快点上车取暖,可是,他把行李放进后备箱之后,却迟迟不上车来,他在干什么呢?
她往镜子里一看,看见他正蹲在地上,不知道在干嘛。
好奇心起,下车看个究竟。
结果,居然看见车轮边有只小狗,毛茸茸的,可爱极了。
而他,拿了一只小碗,里面装了吃的,放在小狗面前,小狗正吃得欢畅呢,一边吃,还一边抬抬头,好像在和他做互动,眼睛黑漆漆的,在这样的寒风里,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简直让人无尽爱怜……
“啊……太可爱了……”她很想伸手去摸摸小狗,可是又怕惊了它吃早餐,强忍着这冲动。
他眸中含着柔光,不知这柔光到底因何而起,因这小狗,还是因她?
“喜欢吗?”他问。
“嗯!好可爱!”她用力点头,“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他看着她的眼神里,透着几分狡黠。
她试探着伸出手去,摸了摸小狗绒绒的毛。
小狗最初被惊得微微一缩,她立即更加轻柔了,还轻言细语地安抚它,小狗才慢慢地适应过来,最后,还就着她的手心蹭了蹭,而后继续欢快地吃它的早餐了。
“这是你养的小狗吗?”她从来就没听他说过呀……
“不是。”他的声音,就像暖暖的风,“入冬以后,不知道从哪天起,就有一只小狗躲在我车轮下取暖,第一次,我没注意,差点就压到它了,还好后来我发现了它,不然可就造成大祸了。后来,这小家伙每天都来,我就顺便给它带了早点,再后来,就成了习惯,也算是我和它之间的默契了。”
“那……它是流浪小狗吗?”听着他的话,她心里酸酸的,也暖暖的,一个能善待小动物的男人,一向都能赢得她的好感。而这只小狗,也牵动了她内心某根弦,如果它是流浪小狗,她有收养它的冲动。
他摇摇头,“不是。我也曾经以为他是,把他抱回了家,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就跑了,第二天才会再次出现在我车轮底下,反复几次,我就知道,它并不愿意被收养,它有它自己的世界。”
听了他的话,程荟微觉得有些遗憾,不过,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它的生活方式,尊重它自己的世界,她也不能勉强。
陪着它把早餐吃完,萧伊朋又把一个塑料袋给他叼着,里面很多食物,够这只小狗吃两天了啊……
小狗叼着食物,飞快地跑了。
一直看着小狗消失,他才道,“走吧,上车。”
她仍然在不断回头,甚至挂着心,“可是,我们如果去意大利了,谁来管它呢?”
“放心,我交代云姨了。车子司机也会开回来的,它的按了我不会跑!”他笑道,牵住了她的手。
直到上车以后,他才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笑,“谢谢你喜欢我的朋友。”
朋友?
她也笑了笑,能把动物当朋友的男人,倒的确是个暖男,毫无疑问,他在她心里的分值突然窜高了。
可是,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朋友?!为什么这个词听起来这么奇怪?!
噗……
这就是他说的朋友?那个可爱的小东西?
而她刚才已经说了喜欢了?!
她输了?!!!
她脑子里连续画了三个惊叹号,都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震惊和懊悔……
转身,凶狠的目光对着他,却在他微笑的瞳孔里,看见一抹柔光,就像他刚才看着小狗时的目光一样。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出众的男人,用这般成熟而温润的眼神看着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要想再生气也难……
忽然,她就觉得,这个赌局,她输了也值了!不为别的,就为看到了这样一个对动物都那么温柔的男人。
“愿赌服输!”她爽快地道,“想吃什么我都请你!”
“可是,我们今天已经吃了早餐了呀?”他说。
“那明天吧,明天在意大利,我请你吃大餐!”她豪迈地一挥手。
他仍是那样淡淡地笑,“不急。”
是,不用急,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吃早餐啊……
她心中叹道。
一辈子,好奇妙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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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第一站,米兰。
这个城市非但历史悠久,更是时尚之都,可是,程荟微对那些时尚的奢侈品并不感兴趣,她就是冲着斯卡拉而来的,一颗心就铺在了斯卡拉上,连续几天,陶醉在歌剧的世界里如痴如醉,即便白天没有歌剧演出的时候,她也在歌剧博物馆里流连忘返,不愿离去,直到过足了瘾,也才肯挪动步子去别的地方。
可是,也不曾踏足过那些品牌店,只是穿着她的平底鞋,满街地窜着寻觅意大利美食,所以,他想充当脚夫,也没机会了……
她的食量,他在第一次和她相亲的时候就领教过了,可是这一次,再一次见识到了她的潜力。
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穿行在各个美食小店里,用她半生不熟的西班牙语和人家手舞足蹈地对话,完全不需要翻译的样子,自得其乐。
于是,他翻译这份工作就不需要了,压根就是一陪吃……
而且,她喜欢自己去找好吃的,无需他引导,漫无目的地四处晃荡,看见中意的就进去,从不去想自己走到了哪里,也不去想自己是否会迷路……
直到最后,不知道该怎么回酒店的时候,她才想起她身后的跟班儿,迷茫的眼睛看着他,神情就像躲在他车轮下取暖的小狗,让人忍俊不禁。
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她,红唇彩发,破洞金属,如今,她一身简单的休闲冬装,哪里有半分朋克的影子?真不知道,她那些行头从哪里搞来的……
这一趟意大利之行,非但让她尽情享受了她梦寐以求的斯卡拉歌剧盛宴,运气很好的,还让她赶上了狂欢节。
满街穿着夸张搞怪服装的人们,满街的彩色纸屑,液体泡沫,重启塑料棒,都让程荟微兴奋不已。
她太爱这些充满文艺复兴文化气息的城市了,比她留学时待过的没有多少文化历史的国家,让她醉心多了。
很快,她也成为那些疯狂的人群中的一员,用彩色的火鸡羽毛把自己装扮起来,当然,她也没有放过他,给他也戴上了面具,把他打扮起来,一起投身于狂欢节的气氛里。
从来没有参加过狂欢节的她,如此的兴奋,而他却显得淡定多了。
应该说,无论什么事,到他那儿都显得平淡无奇,她已经习惯了,在人群中大声地问他,“你以前是不是在意大利参加过狂欢节啊?”
他点头,表示承认。
也对,他从前来这儿抢歌剧季开幕式,怎么会没参加过狂欢呢?
不过,跟一个永远平淡如水的人在一起狂欢,是不是太没意思?
她很快抛下了他,跟意大利帅哥美女们尽情歌舞,尽情喷洒彩色纸屑了。
前面有个小女巫!穿着紫色的女巫服,带着高高的尖帽子,银色的面具闪闪发光,一头金色的卷发也泛着好看的波浪型光泽,见了她以后便举着泡沫喷洒瓶朝她奔过来。
她以为又是一个意大利姑娘来和自己疯,可是,她手上的彩色纸屑已经洒完了,只有躲的份。
她尖叫着要躲开,这位姑娘却越过她,朝她身后的人喷。
虚惊一场……
她笑着回头,却看见这姑娘喷的人正是萧伊朋——她的未婚夫啊……
而萧伊朋竟然站住了脚步,拿掉了面具,而这姑娘也摘下了银色面具,对着他笑。
这女孩笑起来好美……
她看得呆了。
典型的南欧姑娘长相,金发碧眼,甜美性/感,还十分热情奔放吧,否则,怎么会一见萧伊朋就扑了上去,非但抱住了他,还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这个……亲吻是欧洲礼节虽然不错,可是,一个姑娘主动亲一个男人,还是让人有那么一些不舒服的,就连她这么豪放派的人,都有些接受无能啊……
咦?为什么他还要回抱人家姑娘?而且还在人家背上拍了又拍?
然后两个人开始说意大利语……
是欺负她听不懂吗?!可是,她还是能听懂他们口中叫出来的名字!他叫她瑞贝卡,她叫他费恩……
所以,这两人是旧识?而且是关系不错的旧识?你看看萧伊朋笑成那番色/眯眯的样子,这姑娘不是他女神才怪了!她站在一旁看着,莫名心里有些酸酸的。
这两人明显已经说到忘情了啊,周围狂欢游行的人擦着他们而过,他们也毫无知觉!完全沉浸在了他们自己的回忆里了好吗?她愤愤地看着,心中还默默地数,她倒要看看,她的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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