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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华的眼睛确实够毒。
直营店铺中摆设的物品,也就是从阉党那里抄家抄来的。这些东西绝大多数都是新的,可是其中也有少量是曾经使用过。其实要想区别还是很容易的,只要留心就能分辨出来。用过的东西,边缘和表面都会或多或少有些磨损的地方,而新的物品则绝没有这样的损伤。
这也完全符合实情。抄家可不管是不是用过还是没用过,也不管是在妻妾和小姐们的妆奁里还是在库房里,只要是金银玉石等值钱的东西,可不是都要收走嘛。
此前也曾有人对此产生过疑问。可大明的京城人士都知道前段时间发生的抄没阉党家产的事情,再加上这家直营店铺中出售的东西的确便宜,大家因此就都安之若素了。
可任大华是异域人士,此次也是初入京城,对大明朝局的动荡反复当然很是隔膜,因此见不及此也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其实,任大华“原来是销赃的”的判断,从字面儿上看是没有错的。但字儿是那个字儿,可事儿却根本不是那个事儿。
大明王朝皇帝陛下可不是专门安排锦衣卫开设了三家铺面处理查抄阉党所获得的赃物嘛。但是,任大华心里想的这个“赃”,与皇帝陛下安排专人所销的这个“赃”,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区别就在于,前者本来应该是“偷来的锣鼓打不得”,即便要变现,那也是要走“地下渠道”的,怎么敢堂而皇之地摆在闹市的货架上呢?而后者本来就是大张旗鼓得来的,自然也毫不避讳地在闹市中大张旗鼓地进行公然发售的。
外国朋友伊格莱西斯不知道这背后的曲折经过,因此也没有意识到这些区别。
此刻的他,正为自己的这一重大发现而不以为然地摇头叹息呢,“一个销赃的……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公然发卖,可笑啊可笑,这可真是!咦,不对啊……”想到这里,任大华却猛然愣住了,“一个销赃的既然敢将赃物如此公然发卖……那肯定就不是一般销赃的,那……他家里得有多大势力啊!”
任大华由第一个误会引发了第二个误会,而第二个误会得出的结论却与事实有些接近了——那直营调派的背后老板的确是拥有着老大老大的势力。至少在大明王朝,还真找不出比他还要大的官儿。
“自己开始一个劲儿地要与这个年轻人搭讪,不就是因为看上去他的气势不凡而肯定有较深的背景嘛。现在看来,这个店铺的东家才是真正的大能,看来这趟京城没有白来……”
任大华名下是有四条船,几年的航线跑下来,也获得了一些利润。可随着对大明的接触不断加深,对大明腹地货物的行情也越来越了解。
原来自己此前拿到的货物,中间都是经过了几次盘剥。若是能够保证充足的货源,任大华本来也打算忍气吞声。但是,不行,不是这样。谁让大明的海商都是坐地户呢,货物的数量和档次当然是先紧着他们的需求。因此他每次来到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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