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比武大会-王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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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的时候,我分到了自己的一份牛肉和水果。吟游诗人给我献上的歌是《错误的春天》,很明显,今天的歌手拍劳勃国王的马屁,让王后面色铁青,稍后他一唱《三叉戟之战》,颂吟劳勃当年敲死了雷加的事迹,无趣极了。
倒是小丑月童很带劲儿,把蓝礼喊做摘花浪子,深知洛拉斯和蓝礼内情的我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蓝礼脸皮真厚,依然笑口常开,毫不生气。
这边珊莎已经被打扮整齐的小白脸乔佛里迷住了,洛拉斯爵士被这坏丫头抛在脑后,忘去颤抖海里啦。小指头向我眨了眨眼睛,我们出去谈谈。
“我曾以为你是北地之花,莱雅拉小姐,但是我错了。”他轻佻的嗓音一如之前。
“确实,我姿容不如您的红发美人。”我笑而应道,微风习习,明月高照,夜间的河滩边还是有些凉的,我拢了拢身上的熊皮斗篷。
“红发——”他意味深长地感叹,笑嘻嘻的,“我当初是奔流城公爵的养子,和公爵家的姐妹一起长大,其中一个是珊莎的母亲,我们做过很多事情。我瞧您不是北地之花,是冬雪玫瑰,就像是珊莎,和现在的凯特琳。”他着意瞧了眼我胸前的玫瑰徽章。
“很好看,但您所言的是提利尔,不是波顿,”我回应道,“我也不长在临冬城的温室里。”
他眉毛稍微挑了挑,“那就奇了,国王之手不是有三个女儿?”
“自然不是,只是因为我们都来自北境。”我笑的温柔万分。
培提尔眼神暧昧,“我得说,北方人个个都爱护别人家的孩子。”
我毫无所觉地念道:“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嘛。”正如史塔克所言。
培提尔·贝里席耸了耸肩膀,“好个剥皮人家的美丽小狼,听说你有奔狼之血,名副其实,莱雅拉小姐。”
我唇角勾起,睥睨而叹:“剥皮人为狼所统治,怎能不摆出狼的样子?莫非仿声鸟特立独行,不知谷地之鹰?”他为封君,我为封臣,艾林家的纹章正是月底飞鹰。
培提尔伯爵只是发出轻叹:“仿声鸟唱该唱的歌儿。要我看,剥皮人不去剥狼皮,反倒是教狼怎么对付狮子和雄鹿,这可不像是剥皮人哪。”
“剥皮人只是想剥所有猎物的皮而已,一如仿声鸟会唱所有的歌。”我正视他的双眸答道,他没有我高,稍微仰着点儿头。
“很有野心的猎手,就是手头只有一把小刀。而唱歌,只需要音喉。”他讥讽道。
我笑了,“凛冬将至,天很冷的,要穿暖和,羽毛薄了也是会怕的。”
培提尔嗤言:“那是在北方,您怎么跑到了君临讲北境的道理啦?”
话就等在这里了,我认真地吐露:“我是待嫁之身,由卢斯·波顿大人遣派至此,培提尔伯爵,所以,我只好在黑水河边说老家的道理。”或者说,假装认真地吐露。
他则敷衍道:“君临喜欢你,不过婚姻是大事儿,可得找个中意合适的男人。”
中意一词儿不由让我感叹:“我之前倒觉得,史塔克的小伙子都不错,但是到了君临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绝色,尤其是今天,我之前可都一直在首相塔里。”
我故意传达了一个合理合情但绝非我真正帮奈德的原因,跟他说话真是累,一句都讲不直白。
说句真心话,我是真觉得史塔克的孩子们都不错,过日子省心,脸好看,身材棒,或许会有些不解风情,不过日子嘛,又不是风骚着过的,这没什么。
至于具体看上个谁?那就算了,这年代想活命就少说爱恋,就算未婚少女的身份让我不至于出事儿,说爱也会把情郎给害死,看看罗柏。史塔克家牵扯着整个北境的人命,还是少祸害自己家乡吧。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笑了,“你确实喜欢容颜,但是你喜欢的不止是容颜。”还有权力、地位以及其他,他是否觉得我野心其实很大?
“我不否认,毕竟人终其一生,不能只有家庭和爱情,如果能借助爱情来得到更多,也是一桩美事,这可是七神都会赞许的,所以我苦心找着呢。”对,我是个贪图其他东西的女人,我想嫁得聪明,我希望你这么想,大人。
培提尔轻轻摇晃食指:“在御前会议上搅动爷们儿的小心脏?我赌七神没这种意旨,在权位里寻夫,恐怕不是很妥当。”
“总有人会看中我在会议上的表现的,我想这样的话看中我的人一定不会差。”我轻轻道,。
我其实对婚姻没啥概念,但是在这年代我这年纪已经属于极度晚婚了,连订婚都没有,要知道珊莎这才十一岁就在张罗婚约。
所以,在他面前表现出待嫁难耐的心,是不太会被怀疑的。他可想象不到我前世的世界里女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十七岁那是早恋,那恋爱也成吧,我很憧憬。但是和一个小男孩一起切鸽子派?然后去圣堂里或者心树前结婚!?吓死个人。
我这样的心态,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永远想象不到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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