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临冬城(三)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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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用少年人的爱情和渴望。
可是我不乐意,我真的不乐意,我不要这样玩弄一个人,我不想攀上龙翼,一飞冲天,那很美,但是,那属于坦格利安,那不属于我,不属于恐怖堡的女儿。
我那么胆小,我那么卑微,我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
于是,我畏缩了。我总是这样,在沙场上杀人不眨眼,一旦脱下铠甲又会变成一个丧气包,就像是多米形容的一样,哥哥说得对,我是丧气包。
我只配呆在恐怖堡,我是个胆小鬼,我只要活得好好的,多米利克也好好的,大家顺顺利利,气死卢斯·波顿就好,我是雪诺,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能巴望什么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小理由,据说坦格利安家族的长子长女长相随其母。另外,若是怀了坦格利安的真龙,听说生产时必然会像丹妮莉丝和琼恩的母亲一样难产而死?所以算了吧,没错,难产而死?绝对不要。
国王来的这天,作为私生女我站在后面,就在琼恩·雪诺的身边,他面无表情,显然是坚定了决心。我们站在东大门外,卢斯·波顿和多米利安波顿站在史塔克一家身边,将与国王及其家人相互问候。
“嘿!橡木脸。”我感觉有个小东西戳我腰,我一把握住,是一只柔软的手,我把手的小主人扯到我面前,是艾莉娅,她脸红扑扑的,戴着一顶卫兵的头盔,不知道从哪搞来的。
“戴着头盔?你这是要去挑战哪位御林铁卫呀。”我打趣儿道,“让我猜猜看,‘无畏的’巴利斯坦?”
“喔,”她摇着脑袋,“我打不过他,”还挺干脆,“我已经想好了,橡木脸,我会组织我自己的伙伴,去伸张正义。”
“嚯,那你要伸张谁的正义,娜梅莉娅的?”这里的娜梅莉亚当然不是那个女王,而是她的小狼。
“你说中了!这可不公平了,你那么喜欢白灵,你都没揉过我的娜梅莉亚。”她伸张正义道,“你就算以后是琼恩的——”
“不,艾莉娅,我不是,”我耐心地说,“我想去很远的地方,你哥哥等不了我,他要去更远的地方。”
“我不信,你们俩像极了。”
琼恩笑嘻嘻地看着,他坏心眼儿地用头盔遮住艾莉娅的眼睛,“我不是她哥哥,莱雅拉,小妹,你该去前边儿。”
艾莉娅说她更喜欢和我们呆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挑战野人,长毛象,还有巨人!”结果不到三秒钟就被茉丹修女给摘了头盔,撵到了最前方。
我们看到宝冠雄鹿旗和红底雄狮旗飘扬,与卢斯·波顿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太多风暴地贵族的旗帜,西境贵族也不多,都是小人物: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我猜是因为国王把他们撇在南方了,或许他根本就不屑于特别大的阵仗。再或许,北地苦寒,谁愿意来?
我看到了胖子国王劳勃,他嗓门很大,一看到艾德就拥抱上去,他们在寒暄,我双眼转向其他人。王后的假笑就连尸鬼都能辨识出,她美得富丽堂皇,从外表看不愧皇后之身。她的金发孩子里,乔佛里英俊帅气,托曼是个有婴儿肥的可爱孩子,至于弥塞菈,是那种让你想抱住不给走的女孩,金色的小卷发看起来十分柔顺。
我认出了御林铁卫,没有几年前在海疆城见过的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有的是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个罗圈腿的扁鼻胖子,异常虚弱,我觉得我可以轻松击败他;还有马林·特兰爵士,面色冷硬,似乎不好惹。
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像是故事里御林铁卫的模样,我当然听说过“弑君者”之名,但是我也知道他并不真的是那样糟糕,说句实在话,这一批御林铁卫里好像只有“弑君者”和“无畏的”巴利斯坦配得上传奇二字。
这群君临来客如此芬芳,本来因为临冬的寒冷,我的嗅觉早已经麻痹,在单调的清冷味儿里鼻子没什么用,不过此刻我却闻到了从河湾及自由贸易城邦而来的奢靡,各种香水,从多恩的椰枣到多斯拉克的野花儿。
他们的衣服华丽,均为天鹅绒与精致的毛皮,我本来带着不比他们差劲的华服,却被勒令不准穿出,那样会有失仪态和尊卑。野种,野种,鄙下如狗。
我看得出劳勃国王不大喜欢卢斯·波顿,我听说过,卢斯·波顿在“簒夺者战争”期间建议劳勃处决“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让直爽的国王非常非常不悦。
所以劳勃表面上与他客气,但是心里大概会认为他很危险,他们拥抱得很短促,倒是多米很得国王的喜爱,国王笑容都真挚了一些。
稍后,国王和公爵离开,他们大概是有话要讲,“看起来,他们去了地下墓窖,”琼恩解释道,“国王可能认识其他史塔克的先人吧,例如罗柏的伯父和爷爷。”或许吧,不过从前世的记忆来看,我觉得他是冲莱安娜·史塔克去的。
波顿的两位在和詹姆·兰尼斯特说话,多米利克看起来矜持极了,不用说,一定是受了骑士思想和传言的毒害,打心眼里看不起弃誓弑君者。
这时候该做什么呢?我看到公爵家属和王室在寒暄,兰尼斯特家的那位小个子提利昂不知道溜达去哪了,根据电视剧的剧情,大概是去避冬市集找姑娘。
“走,我们打架去,没我们什么事了,”我干脆地说道,“我们不够格和王室呆在一起,等我去换下武装衣,不,铠甲。”
“嚯,你要玩真的?”他眉毛皱得很滑稽。
“多着甲,琼恩,这也是要练习的,否则打仗的时候吧,你会发现你的手脚比你平时慢,因为铠甲的重量能成为你的累赘,你这还上长城?你懂个猫猫,琼恩·雪诺。”
“我练过着甲,你才啥都不懂呢。”
比武场只有我们在,因为只有我们是多余的人。我没有用双手剑,而是用的长剑。我用上了河湾地的技法,寓守于攻,防守反击。
琼恩习惯了北境直来直去的直爽招数,一时错招连连,头都被我敲肿了。
“这什么花招?!”
“这不是花招,看好你的剑柄!”我简单地指明,我喜欢这种不用思考的场合,就像是在海疆城一样,没有太多的花哨,只有汗水和钢铁,“交击,你试试,看我示范一遍!”
琼恩学得很快,比我快,他有成为传奇骑士的潜质,我反应不如他,很快就互有胜负了。
我们把长剑转起了风车,我们举起利刃从肩膀之上开始,在防守的同时进攻对方,偏开对方的锋芒,刺劈对方的弱点。
钢铁互撞,鸣响阵阵,比斗总是在一两招之内结束,真实的剑斗就是那么快。有时我们同时击中,“杀死了”彼此。有时我们长剑相交,距离拉近,旗鼓相当,然后尝试把对方摔在地上,剑术从不优雅,我喜爱实用。
“等等,我头发散了,一分钟。”我喘着粗气,重新把发丝纠集系好,在脑后扎成一个小团,免得干扰动作。琼恩在刚才那一轮被我扳在了地上,我发现他直勾勾看向我的身后,“怎么了?”我转身。
卢斯·波顿静静凝视,眼若冰霜。还有国王和艾德公爵也在观望这里,以及他们身后的一票人。我深吸一口气,闯大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