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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还愣着干什么?快来!挤一挤。”

    陆忧红了脸:“不用了,我不累。”

    齐云笑骂:“才爬了几步,就至于这样了?我不理你了,我要继续前进。”

    齐云转过身,就听卓美在身后问:“陆忧你呢?你也要接着爬吗?”

    她听见陆忧的声音,迟疑了一下说:“嗯,我还不累,也想接着爬。”

    齐云慢慢地向前走着。边走边听到卓美沮丧的声音:

    “你要爬就爬吧,我是不行了。嗯,包还我吧,你去帮齐云背背包。”

    我才不要他背,齐云一边想着,一边下意识抓紧自己的背包带,还努力地快走了几步。她听见陆忧讷讷地对卓美答了一声:“好。”可是人倒并没追过来。齐云走了一会儿,身后听不到脚步声,装做系鞋带偷偷回头望了一眼也不见陆忧人影,于是直起身来,百无聊赖地放慢了脚步。

    半山的凉亭向上是一片杏子林,杏花刚打了苞,一颗两颗地挂在枝头,地上青石板铺路,齐云蹦蹦跳跳地走在青石板上,林中间或传来一两声鸟鸣,更衬托出山的幽静。

    走着走着,前后都看不见人影了。饶是齐云胆大,心里也不禁嘀咕:这不会突然从哪儿钻出来一个变态吧?这时就听见身后传来重重的、明显属于男性的脚步声。齐云吓了一跳,索性站定了,回过身来,双手紧紧握住一枝她捡来权作登山杖的树枝,审视着脚步传来的方向,打算如果一个不对索性就先下手为强。

    那重重的脚步蹬蹬蹬地走近了,一张面孔映入齐云的眼帘,竟然是陆忧。齐云用登山杖指着他,气愤地说:“没听说过人吓人、吓死人吗?干什么那么偷偷摸摸地跟着人家?”

    陆忧微微皱着眉:“我没有跟着你,但是路只有这一条,大家都是这么走的。”

    齐云哼一声,掉头就向前走。为了向陆忧示威,她故意走得又急又快,可事实让她纳罕:无论她怎么努力,陆忧都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大约三、四丈开外的地方,非但甩不掉,而且身后那个家伙不但面不改色,连大气都没喘一口。

    齐云自己的体力不但在女生中、而且在全体同龄人中也要算做出类拨瘁的,这完全要归功于父亲从小以来对她的严格要求,整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每天一大早被老爸从温暖的被窝里拉出来跑3000米,体力不好都不行。可饶是如此,一连爬了将近1小时的山,现在齐云多少也有点脸红气喘,她偷偷掏出一块细麻质地的小手绢,将小手绢捂在手心里擦汗,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陆忧,

    可还是被那个没眼色的家伙看到了。陆忧跟在齐云后面问:“你的包用不用我帮你背?”

    “什么?你也忒瞧不起本小姐!”齐云大眼睛一瞪,往肩头甩了一下书包又再向山上走去。虽然那个讨厌鬼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可是他说的也没错,上山的路就这一条,他不走这儿走哪儿?既然自己没本事甩掉他,那也只好忽略他的存在,至少在心理上打一场完美的胜仗。

    齐云很快忘记了陆忧的存在,因为山里景色实在太美了。升到半空的太阳明晃晃地照着,各色早开的野花纷纷从路边探出头来,倒像是夹道欢迎着齐云;杏林过去之后是大片的松林,林中的松树都有了些年头,年复一年的松针落到地上,积起一层厚厚的针毯;齐云还有两次看到有小松鼠顽皮地从松树上跳跃下来,又更快地跳着消失在另一棵松树上;偶尔从松林缝隙照进来的阳光金灿灿,带着松脂的香气,像一点一点碎金子在松林里闪烁。

    “真美!”齐云忍不住掏出手机拍照,一边自言自语,大发幽古之情思:“什么时候我能卸甲归田、隐居在这样的桃花源之中,每日弹琴煮酒、不问江湖风雨……”

    齐云平时喜欢乱读些武侠小说。此时兴之所至,不免胡言乱语起来,逗自己开心罢了。谁料到身后一把清醒无比的声音接道:

    “这个季节也只有你们近郊的山才有花开,真正的大山里说不定还在下雪,而且还有狼,我们村去年还被叼走了四条羊羔子。”

    齐云大怒,含恨道:“为什么没把你叼走!”

    陆忧啼笑皆非,只觉得齐云到底是城里女孩,她心目中的大山,并不是真实的大山。他这样想着,却也不和她斗嘴,只是仍然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

    还好很快玉泉台景区展现在两人面前,打破了他俩之间一触即发的僵持气氛。齐云看到那一片掩映在树荫中的漂亮古建筑群落,身边又没见到比他俩先到的同学,到底是忍不住内心的振奋,举着手,快乐地呼喊着向那被称为玉皇台的建筑物跑去。

    齐云纤细活泼的身影在在阳光下像一头矫健的小鹿。她的身后,陆忧静静地看着这片影子,他觉得好振奋,心跳得好快,有一瞬间他甚至有一点想如果是自己牵着齐云的手一起跑该有多好。可是当然,他自嘲而有点苦涩地笑了,这只能是想想而已。

    齐云在玉皇台里烧了香,还煞有介事地学着几位阿婆拜过了庙中供的玉皇大帝和三清老祖,起来拍拍手,上前奉上了香火钱。一回过身有一位道家打扮的人拦住她,喋喋不休地劝她请签算卦,她微笑着只是摇头。这一路上都没有那个讨厌鬼相跟,齐云不禁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可是刚迈出庙门就又见了那家伙。站在山头直对庙门的那块观景平台上,好整以睱地眺望着风景。齐云看了一眼那观景台,方圆不过十数平米,可却是这山顶上向下观景视野最佳的所在,齐云踌躇了一下,难道要她上去跟那个家伙挤?可是观景台又不是他家的,既然已经上来了,没理由不登上观景台一览秀色,何苦为了他给自己留下遗憾?更何况他站在那里自己便不敢上去,怎么看起来也像是她怕了他的,那怎么成?

    于是,齐云便嘴里念叨着“我气运高,看不见鬼”,一边登上了观景台。陆忧总不算是全然白痴,在齐云攀上最后几节台阶的时候,已经自动站到了观景台一个角落,将比较大的位置让给了她。齐云站在玉皇峰最高点的观景台上,习习的山风吹来,看着脚下雾濛濛的群山和玉带般的小路,想到这些山、这些路都是自己刚才用双脚征服过的,不禁得意地凭栏大笑三声。

    再环顾四周,发现玉泉台所在的位置是这座山峰上的一个小小突起,夹杂在群山之中,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鹦鹉的嘴,既小巧又玲珑。而且除了脚下她刚刚一步一步丈量上来的路之外,其它的三面都是海拨明显高于玉皇台的山峰,那三面的山峰隐在云峦中,姿容秀丽,气势磅礴。

    齐云使劲吸了一口山中清鲜的空气,看了眼腕上的表,时间还早。她的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豪情,想要征服一下比玉皇台更高的山峰。刚才她是第一个登上玉皇台的,可是身后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一个陆忧,只有爬到更高也更苍翠、他那双脚不曾涉足的处女高山时,她才有机会上升到一个心理高度好好地无视他一把。

    齐云一向是行动派。她这么一想,脚下就已经有了动作。陆忧这时一直看着她背在背上那个鼓囊囊的背包,怕也有七八斤之重吧,她一个女孩子,倒是难为了她那么要强。陆忧才这样寻思着,那个书包却已经移动起来,还没等陆忧反应过来,书包已经随着主人的身体一跳一跳的,投向远处苍茫的群山。

    陆忧急着大叫:“齐云,你去哪儿?年级主任严令禁止我们私爬野山,你忘了?”

    齐云回头给了他一个嗤之以鼻的表情,带着从小被当成公主养大的女孩特有的那种傲慢和不屑一顾的劲儿。

    齐云的声音在风里传来:“年级主任严令禁止你吃饭,你是不是就要饿死了?”

    陆忧一怔:“年级主任为什么严令禁止我吃饭?”

    在陆忧反应过来齐云这只是一个比喻之前,话的主人已经一蹦一跳地消失在他的视野里。当然,也许并不是消失于他的视野,而是被后山茂密得遮天蔽日的野生林子遮挡了身形。

    齐云手脚并用地从玉皇台后面的山路攀爬而上,上了几十步,竟然发现在浓密得遮挡住阳光的树林里,赫然是一条人脚踏出的小路,齐云眼尖,还看见差不多百米远的上方,有一个一条红布系的记号。

    一开始齐云心里还有些嘀咕,但看见这小路,看见树枝上系着的红布记号,她心里完全释然了。她想什么野山啊?这还不知道多少人爬过呢。看吧,连现成的记号都有,要是迷路那还不是弱智嘛!齐云对自己的智商一向很有信心,所以她无忧无虑地顺着小路攀到了系红布记号的地方,果然又一次在前方50米左右的另一棵树上发现了另一个红布系的记号。

    越往上爬气温越低,树木虽然萧瑟,但空气越发清冽。那天本来不算热,但前面齐云攀了一个多小时山却也出了一头一身的汗,此时那点薄汗也消失了,她便伸手将刚才系在腰上的外套打开了穿在身上,却越来越不觉得累,而是一种充沛的自由和灵性,渐渐盈满她的身心,她的心情愉快起来。

    她问自己:齐云啊齐云,为什么一听说韩小伶分析卓美和陆忧在一起的时候,你会那样的既惊且恼?卓美是齐云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对她关切理所应当,高岗说的什么“好朋友也要有分寸”论调权且当他是放P好了……可是,韩小伶说“求仁得仁、是谓幸福”不是没道理的,就连卓美自己也一向鼓吹“消费男色”,那么她齐云的担忧,是不是真是皇后不急宫女急?

    更何况,以她齐云的性子,如果真的看不上陆忧,大不了把这个事扯到桌面上、掰开揉碎了对卓美好好规犯,就算开罪了陆忧,甚至连卓美也得罪了,那又有什么要紧?她和卓美都不是那种心如针尖小家子气的女生,从小到大吵吵闹闹是家常便饭,连“决裂”的次数十个指头都数不过来,可最后还不是等过几天气消了、谁跟谁搭个讪,或者送一两样别致的小礼物当作媒介、就立即和好如初的吗?

    只是,如果齐云单单只为了卓美爱上穷小子的话,她的心里,为什么有种酸酸麻麻的情绪,让她无法在卓美面前掰开揉碎去规犯什么,甚至所有的话都如鲠在喉却无法言说,只能任凭心被一把钝钝的刀一下一下切割着,感到沉闷的透不过气来甚至疼痛呢?

    又为什么,她会想反驳韩小伶反驳高岗,在齐云的心里陆忧不会是他们说的那种人!他虽然出身贫寒,也敏感内向、孤僻羞涩,可是他绝不是那种想要走岳父路线的男人。如果他是那样的人,他也用不着一来学校以后就拼命地打工,偏还不愿自己的学习成绩落于人后,所以听说他在宿舍熄了灯之后,还打着支手电筒躲在被窝里温书。这样上进的一个男生,会是出卖男色的人?

    齐云甚至不是没感觉,陆忧对卓美根本算不上有好感,帮她背包也只不过尽同学之谊罢了。可是她偏偏就很生气,在她的心里,自从介绍陆忧为苏教授的助手、而又彼此在同学面前不说破这件事后,她和陆忧之间就有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默契,虽然两人表面还是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心底深处却有一根细细的丝线牵系着。陆忧从不爱跟学校的任何女生接近,这是她最感到满意的地方,他对她多么冷淡都无所谓,但她就是接受不了有别的女生和他比自己更接近!没错,就连卓美也不可以。

    可是,又为什么会这样……

    想到这里,齐云突然吓了一跳。她自问一直以来,和陆忧之间的感觉是纯粹不掺杂质的,一开始他不但拂了她的面子,还害她在同学面前大丢其丑,她只是纯粹地讨厌他;至于后来听说了他的勤奋和上进,又眼见他在篮球赛上大大露脸,又不由自主地多少有些钦佩他了,可是,就算是钦佩,也不该这样啊!

    齐云不敢再往深想下去。还好这时树枝间倏地一声,一个什么东西蹿出来吓了齐云一跳。她忙抬头细看,发现是一只个头儿不小、毛皮油光噌亮的松鼠站在树桠上,瞪着一双黑豆似的眼睛看着她。和下面那片被开发成旅游景点的林子里毛色干涩、一见人就吓得逃之夭夭的小松鼠们不同,这只松鼠大概是没见过多少人类,所以并没显出怕齐云的样子,齐云故意做出张牙舞爪的姿势企图吓唬它,它才迟迟疑疑地蹦跳了两下,然后又回过头来观望。

    齐云童心大发,站住一会儿,调整了呼吸之后,再敏捷如箭一般蹿出去追那松鼠。

    松鼠一直不紧不慢地在齐云前方低矮的枝梢上蹦来蹦去,还一边调皮地回望,好似在故意撩拨,更把齐云搞得心痒难禁。她加快脚力,有几次跳起来手指都触到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了,可是还是让它滑头地溜掉了。

    就这样追逐了有十几分钟,或者更久,小松鼠又回头对齐云做了个鬼脸,方才不紧不慢地攀上了更高的树杈,逐渐向齐云望洋兴叹的方向做位移,最终油亮的大尾巴倏地一扫,消失在绵绵不尽的高山丛林里去了。

    齐云刚有点扫兴,可是这时她发现自己已经穿过了整片树林,而树林这一边是一大片她平生所见过的、最美丽的花丛。

    这片花丛让突然看到它的齐云屏住呼吸足足有十数秒,被这大自然气势磅礴的美景惊艳得头晕目眩。她齐云也不算没见过世面的人了,各个城市的植物园野生植物园走过不少,可真的没见过比一个足球场还大的平地上,长满了一看就是天然野生的齐腰高的植物,开着紫色的花朵,样子有点眼熟,齐云回忆起自己高中时期的植物学课本,想这应该就是苜蓿花吧。

    因为是野生的花朵,没有栽培的人刻意决定花期,所以有的花在吐蕊,有的花已经半开,有的花却正在怒放。花苞打开的程度不同,颜色便有些深深浅浅的差别,却一律被山风微拂着,娇羞摇曳,摇曳成一片动人的紫色海洋。让齐云想起电视风光片上看到的法国南部的薰衣草田,也是这样连绵不绝的紫色花浪。她想这实在是比薰衣草田还美丽的地方啊!因为它们是野花,而且生在高山上,它们终年不为人知的怒放着,只为等待有缘经过的人,为它们惊艳。这种纯净,这种甘于寂寞,不是比那种被培养出来的、整整齐齐、供观赏采集待价而沽的薰衣草田要高贵好多吗?齐云突然觉得这片野花是属她一个人的,不由得眼眶有些潮润,就像拥有了一个美丽潮湿的秘密似的。

    她挑了一个略微平整的地方,在野花丛中四仰八叉地坐下来休憩,还把背包里拿出来的,妈妈为她精心准备的零食和饮料拿出来品尝。一顿大吃大喝之后,她叼着半根草梗,翘起二郎腿用脚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春天午后的阳光暖暖地晒着她的背,她心情舒畅极了,眼神都有几分迷离。她想起陆忧刚才在她身后追赶她、好笑地警告她年级主任不让爬野山——嘁!无限风光在险峰,没胆子冒险的人,永远也领略不到不走寻常路的人生的快乐!

    此刻她晒着太阳,喝着饮料,看着风景,快乐得真好像神仙一样。这时唯一缺的好像就只有身边应该有个人、哪怕是个MP3也行,为她唱上支小曲,那可就美满了。不过这难不倒齐云,配乐嘛,她自己也可以来。她搜刮肠肚,一首歌的旋律蹦到了心里,然后张口就唱了出来,她的嗓音虽然不能说如出谷黄莺,倒也脆生生的动听。再说反正这附近又没有人,喊破喉咙又有什么关系?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

    只要你勇敢跟我来

    爱不用刻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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