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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希觉得自己八成真遇上变态了。

    他有点儿后悔,要是那天在酒吧发生冲突时收敛些,可能就不会惹上麻烦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大庭广众下被人又是摸脸又是拉手的已经够恶心了,他实在不能容忍对方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举动。

    凌希来里岛两年了,陆陆续续唱过好几间酒吧,各式各样恶劣的行径也看到过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状况差不多每天都有发生,只是情节轻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卫生间墙上强吻的画面他也不是没撞见过。对于某些雄性动物来说,深夜和白天简直是两个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随时都可能发情,且不分对象不分场合,找性伴侣出去开房比坐在街边喝杯咖啡还要简单。

    好在凌希平时都很低调,大多是戴着棒球帽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到时间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东西回家,所以至今没中过招,即便偶尔遇到女客人开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着年纪小装傻充愣就混过去了。

    说起来那天也是倒霉,候场的时候旁边有人把番茄酱滴在了他裤子上,他想去洗手间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湿,就脱下来随手搁在了外头一张空沙发上。等出来时他看到有个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还把他的衣服压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几次没扯动,结果就惹出了后来的乱子。

    本以为事情过就过了,谁知第二天从酒吧出来又遇见了那个男人,也不对,确切说那人应该就是冲着他来的。如果真被教训一顿倒也没什么,凌希最怕对方会去酒吧里捣乱。现在每晚驻唱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下来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种杂费几乎所剩无几,要是这份工作丢了,他恐怕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了。

    为了不被跟踪,凌希特意绕远路横穿过夜市回的家,进门后又立刻把两道锁都扣了起来,总之对付不正常的家伙还是小心为妙。到家后顾不上处理手掌的伤口,凌希第一时间检查起了自己的吉他。万一不留神受了潮,导致琴体膨胀,连带得音色下降手感变差,损失可就大了。幸亏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没漏进去。

    毫不夸张地说,那把琴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那是十八岁生日外公送他的礼物,价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个教音乐的老师,会弹钢琴,会拉手风琴,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凌希继承了来自外公和母亲的音乐天赋,自幼喜欢唱歌,念书的时候参加比赛也拿过好些奖项。从很早以前外公就许诺过,说到他十八岁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师的薪水不算太低,应付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是足够的,只是没多少积蓄。外公带他去琴行选琴那天,凌希本来在心里偷偷给自己限定了一个不算太高的价格额度,可当他抱起那把吉他,弹出第一个音符,瞬间就爱不释手了。看到他喜欢,外公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一个人跑到院子后头的水塘边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后来外公也披着衣服出来了,凌希就自弹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欢的老歌——红红的花开满了木棉道,长长的街好象在燃烧……外公一边听一边跟随旋律轻打着拍子,满脸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问外公:“好不好听?”

    外公像个小歌迷一样大力鼓着掌:“好听,唱得有味道,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犹不满足:“那和妈妈比呢?你不是说她以前很喜欢唱这首歌,我们两个谁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认真地哄着他:“当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如你,而且她不会弹吉他。”

    这回凌希得意了,弯着嘴角笑出一颗大大的酒窝:“我就知道。”

    提起母亲,外公忽然间变得沉默了。母亲是凌希出生后不久离开家的,一转眼十八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封报平安的信,之后再没了消息。

    头顶上月亮又圆又大,祖孙俩相互依偎在皎洁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样揽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着:“别急别急,总有一天呢,我会成为最当红的歌手,会拿金曲奖,会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然后全世界去开巡回演唱会……等她看到了我,听见我的名字,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外公惆怅地叹着气:“可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凌希轻拍了拍外公肩头:“相信我,不会的。都说母子连心,她出事我怎么会没有感觉?”

    外公静静看了凌希一会儿,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说的。总之你只管好好唱歌,无论有什么需要外公都会全力支持你,就当是弥补当年对你妈妈的亏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听见你的名字,真的会回来找我们——毕竟这名字是她亲自帮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独自去了里岛念书,一年多以后外公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过世了。直到过世后三天才有邻居发现异样报了警,警察撬开门进去的时候外公安详仰靠在沙发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旁边音响里还在循环播放着翻录的旧碟片,那是凌希妈妈从前唱过的歌。都说人生无常,当时随口的一句鼓励,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愿望……

    -

    简单保养过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后受伤的手腕变得又红又肿,足足比另一边胖出两圈儿,放着不动倒还好,只是胀胀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转一下就疼得钻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没料到状况会这么严重,在他的认知里头,手脚扭伤就像感冒发烧一样,喝饱了热水蒙在被子里睡一觉,隔天自己就会好的。对着手腕发了一会儿呆,凌希决定还是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敷了药会好得快些。毕竟手伤会耽误酒吧的工作,少开工一天就会损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户头里可并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机响了,电话号码看着有些眼熟。凌希接起来一听,是跟他在同一间酒吧驻唱的歌手瑶瑶。

    瑶瑶就是遇到麻烦那天出面替他说公道话的短发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虽然两人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但绝对算不上朋友,起码在凌希的认知里不算。

    大约半年多前有个辉途唱片的制作人带着朋友到凌希当时打工的酒吧去玩,无意间听到凌希唱歌,当即表示对他很感兴趣。那人姓吴,四十多岁,凌希一直礼貌地称他为吴老师。接触几次之后,吴老师对于凌希在音乐上的许多想法和理念都十分认同,觉得他形象好,声音辨识度也高,正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潜力新星,所以主动向凌希提出了想签他做歌手的意向。

    辉途是家中等规模的唱片公司,名气虽然不算特别响,早年间倒也捧出了不少实力派唱将,只是最近几年歌手青黄不接,才会在业内渐渐失去了竞争力。无论如何,能被辉途这样的公司相中,对于只有十九岁的凌希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大好机会。

    凌希深思熟虑了两周时间,最终决定签给吴老师。一方面辉途更看重实力,里头还有几个他很仰慕的歌坛前辈,另一方面,外公去世后他在财务上捉襟见肘,往后的学费还不知该去哪里筹措,与其每天忙着打工赚钱耽误课业,不如干脆暂时休学。当然,即使是签了约也不是立刻就能赚大钱,一穷二白的小新人哪有资格开条件,刚开始要学的东西很多,公司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费用而已,之后还要先从幕后做起,等各方面条件都允许了才有机会真正出道做歌手。

    瑶瑶就是在得知凌希签约之后开始接近他的,先是不厌其烦地跟他搭话,后来找各种借口跟他黏在一起,但凡他需要帮助总会适时出手,不管他态度如何冷淡,都表现得一如既往热情诚恳。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瑶瑶这样倒让他想嫌弃都不好意思了。

    凌希有自知之明,并没蠢到真以为瑶瑶是想跟他做朋友的,他是慢热型,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朋友。他也不是情商低不会做交流,而是干脆懒得交流,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波段,频道对得上自然就能凑到一起。因为独特的生活背景,他渐渐养成了一种内敛而骄傲的矛盾性格,很擅于察颜观色,却又固执地坚守着原则,他总能努力寻找出一个自己与外面世界之间的平衡点,不妥协,不对立,不刻意迎合别人,也不轻易改变自己。

    在瑶瑶坚持不懈讨好了他大半个月之后,凌希开诚布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女孩倒也直率,并没用什么友谊、好感之类的漂亮话来掩盖真实意图,她说她很羡慕凌希的好运气,想拜托凌希也帮忙自己引荐引荐,她也是从小一路唱歌练舞熬过来的,家庭条件又很普通,真的很需要一次机会。

    凌希必然是帮不上忙的,他自己还是前途未卜的新丁一枚,又哪有面子再推荐别人。可跟瑶瑶讲明白之后,那女孩依旧不肯放弃,该做什么反而加倍花心思,搞得酒吧同事都以为她是老牛吃嫩草在倒追凌希。一来二去,凌希对瑶瑶的态度也从抵触变成了接纳,反正活泼爱笑的女生到哪儿都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就算凌希这种拒人千里的也不例外。

    偶然一次听见吴老师说公司打算策划个青春美少女组合,凌希思前想后,硬着头皮提起了瑶瑶的事。吴老师很欣赏凌希的才华,对他也颇为照顾,看他难得开一次口,便破例答应了找时间见一见瑶瑶。

    那天凌希带着瑶瑶过去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吴老师还有另外几个男人,貌似在谈什么正经事,其中一个凌希认得,是老板的亲侄子,在公司担任副总裁,众人私底下都称他为小老板。趁着午餐时间,吴老师抽空和瑶瑶聊了一阵,看过她自己录制的视频,又让她现场表演了几段才艺。整个过程中吴老师都看得非常认真,脸上也没多少表情变化,反倒是与此无关的小老板一直面带微笑不住点头,似乎对瑶瑶颇为欣赏的样子。

    表演结束,吴老师委婉地拒绝了瑶瑶。他很肯定瑶瑶的唱功和舞技,只是遗憾技巧性的东西太多,换言之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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