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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血痕。后来这些血痕慢慢结了痂,又慢慢落了痂,她却始终不能忘记他曾用这样一双手轻轻拍着自己,柔声哄自己别怕。
“偏哥哥就记得一只睡鸭。”她红着脸嗔了一句,却拿着那簪子越看越喜欢。
他微笑:“谁教那只小鸭子睡得太沉,还教我吃了一惊?”
接着他又正色道:“当时你倒在稻草上睡得那样甜熟,竟像是……像是初生婴孩般天真无邪,从未受过这世间苦痛的侵扰。以为兄如今的境地和能耐,已不能给你本应享的荣华富贵,只好退而求其次,愿上天垂怜,能保我这妹子一世安乐无忧。”
如今她将这只珍而重之的铜簪从匣子里取出,刻意斜插在云鬓上,好将那只鸭子的睡相展向人前。于是他的目光在簪头停留片刻,变得更温柔起来。
“以哥哥看来,你家明珠如何呢?”她笑吟吟问道,只把单手扶着门框,浅绿色的窄袖微微下滑,露出一弯雪样肌肤。
他微微颔首,赞道:“自然是光耀日月。”
“价值几何?”她继续笑道。
“无价之宝。”
可还抵得那三百贯?这个问题在她舌尖盘旋许久,到底没有问出。代替这个问题的,是连声娇笑。突然间,她好像又变回多年前那个娇憨女童,贪心地将桃花插了满头,只听人夸一句颜色好便欢欣不已。
“琉璃。”她听见他低低地唤。
她正朝头上戴幕离。因为平时难得穿戴,所以手法生疏,捏着一角皂纱不知是应该搭前还是撩后。听见他的声音,她急急抬起头,视线却被恼人的皂纱所阻,只能隐约看见他朝自己慢慢摇了摇头,似有无限感慨。
“哎,傻妮子。”他叹息着,伸手替她整了整幕离。真是奇怪,这样隔着藤骨、缯帛以及层叠的皂纱,她犹能感觉到他手指的温度。或许这只是源自回忆的温度。许多年前,在陇西的春风里,他曾经以十指为梳,替她将发间的花瓣草叶细细篦出。
“傻妮子。”他又说了一次,这一次却是笑语朗然。同时他放下双臂倒退开去,让料峭的春寒重新笼罩住她。
真的,分明已是三月中了,午后的太阳又是这样的煨人,走在他的影子里,她却始终暖和不起来。也许只有合悦楼的桂花酒才能略将寒意从她心底逼出。
虽然比不得大名鼎鼎的白矾楼,也比不得宋承恩日常卖酸文的潘楼,坐落于东榆林巷头的合悦楼仍不失为一座体面的中等酒楼。这也是宋承恩几经掂量,终于将相亲地点定在这里的缘故。此间窗明几净,招呼热情,酒菜风味颇佳,还有楼上雅座可以避开流莺,足以表达对女方的尊重;同时无论是羹肴酒水还是按酒的果子,价格都只抵大酒楼的一半,不至于让囊中太过羞涩。
然而在这个宜人的午后,当他们沿着长街缓步走来时,这座体面酒楼门前却正发生上演着一桩不那么体面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