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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朝食后,林珑在书房练字,前世她左右手皆能书写,得书法大家秦登善真传,行书遒劲自然,草书笔走龙蛇,是全然不受禁锢的飞扬自在。
今生她只写楷书,端端正正的楷书,中规中矩,无一丝出格。
每日朝食过后,林珑都要练一个时辰的字,家人了解她的习惯,从不在这个时候打扰她。其实最开始,林珑想要练字时,林父还预备给她请位先生,结果看了林珑的字后,默默收回了这个想法,得,先生还不如她写得好呢。
在林家,林珑绝对是尤为特殊的存在,林父只是小小六品县令,且为官清正廉洁,所以收入不丰。家中仅有四个下人,只林珑一人就占了俩。
不仅如此,像是吃穿住行,林珑的标准远远高于三个哥哥。
前些年时候,林父还不是县令,家中也没有俸禄职田。加之林父出门在外,常有交际,不能短了银两,林母等人的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最难的时候,连肉都吃不上,家中仅有的两个鸡蛋,也是进入林珑肚中。
那会,林珑有点恶趣味,吃鸡蛋的时候,故意放慢速度,细嚼慢咽,津津有味,馋得两个哥哥趴在食案上直对她流口水。
两个哥哥,二哥比她大四岁,三哥只大两岁,还都是小孩子呢,控制不住馋虫。
练了一会字,林珑搁下笔。
丁香从前院回来,跪坐在书案旁边整理纸张,她跟在林珑身边多年,熏陶之下,对书画之事也颇有通悟。丁香看不出来林珑的字是好是坏,是否进益,只有一种微妙的感觉,觉得这字似乎越来越平常。她把两张纸叠在一起,刚放好,脑中突然闪过什么,跟着顺手把下面那张字拿出来,与上面那张并列。
居然一模一样,两张纸上的字一模一样,大小,笔画轻重丝毫没有差别。
呆了片刻,丁香迅速收回思绪,将纸张放好。转过头,发现娘子又呆呆出神,红唇墨发,美是极美,但却失了人气。尤其是远望出神时,像是一根空有形没有魂的木头人,无端让人心痛怜惜。
于是她挑起一个话题:“娘子,前头传来消息,说是圣人病了。”
林珑不是很感兴趣,淡淡地“哦”了一声。
丁香早习惯娘子的冷淡,不是很在意,继续兴致勃勃道:“据说发了高烧,御医还有大臣都劝说圣人停下休息,但是圣人拒绝了,执意赶路,想赶在七夕前到达凤鸣山。”说到这,丁香叹了口气,“圣人真是痴情啊,明贤皇后真幸运。”话语里不无欣羡。
凤鸣山是明贤皇后埋骨之地,圣人每年七夕都要赶过去祭拜皇后。据说明贤皇后仙去之后,圣人大病一场,烧了三天三夜,神智不清,好了之后,身子亏损,足足将养的三四年才彻底养好。
圣人对明贤皇后的痴情,大周朝上下人尽皆知。
丁香说得津津有味,林珑却仿佛呆了一般,什么都没听进去,目光远望,望到很远,不知在看什么。
幸运,是啊,她可真幸运!
下午,三郎林烨云下了课回来,先跑到林珑的院子,一进来就大呼小叫:“小珑儿,小珑儿,快看看谁来了。”
丁香正在给林珑倒水,闻声,放下茶盏,对林珑笑:“三郎来了。”
林珑抿了抿唇,露出些许笑意,仿佛粉荷初绽,霎时看愣了丁香,心道,娘子笑起来可真好看,娘子应该多笑一笑的。
林烨云一头冲进来,直接拿过丁香刚倒的茶水,仰脖子喝干净,吧嗒吧嗒嘴,把杯子放到丁香跟前:“再来一杯,妹妹这的茶水就是比别处好喝。”
一连喝了三杯,林烨云才算是解了渴,而后对着林珑说起学上的事。
“妹妹,你真有办法,我把丁香做的点心带到学上,那几个总是挑衅我的小混蛋瞬间都乖顺顺,不敢挑事,哈哈哈,都是馋猫啊。”林烨云想起学上那几个混小子对着他摇尾巴讨要点心的样子,就忍不住好笑,“妹妹,你再给我做一些点心,明天我带过去。”
“不做了。”林珑坐在轮椅上,穿着一身宽大襦裙,明明是鹅黄这种活泼鲜嫩的颜色,却让她穿出飘逸出尘,像是天上仙,浑不似人间子。
“为什么?”林烨云纳闷极了,说起来用糕点诱惑这一招还是妹妹想的,怎么用也是她,不用也是她。
林珑淡淡扫来一眼,清冷的视线从面上划过,林烨云只觉头脑一清,瞬间乖溜起来,不敢出声。
“学子而已,无须哥哥费力讨好。”
林烨云听不明白,眨着眼睛巴巴望着林珑。
林珑也瞧着他,半晌伸出一根玉白的食指,用另外一只手点了点该食指指腹下的关节处,“他们挑衅三哥,是因为嫉妒,因为三哥比他们强一点。”说着指尖下移,点了点第二关节处,“当三哥比他们强更多,他们难以望其项背,就只剩下敬仰了。”
林烨云很聪慧,略略明白林珑的意思,不过,有一点还是不解,他问出疑惑之处:“那妹妹为何让我今天带糕点过去。”
“我想让三哥感受一下,别人有求于你的感觉。”林珑一字一句,话语幽幽,却字字重若千斤,“这种感觉很好吧,尝过了是不是想再尝,永远高高仰望。”
林烨云都呆了,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林珑,仿若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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