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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子,将信将疑的接过我手上的短刀,胡乱几下便将自己脸上的胡子刮了个干净,露出他原本英武的相貌。
其实能够进入贺家军前锋营的都不是歪瓜裂枣之辈,马大海虽说长的不如达哲英俊,但也算得上是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就是有些不修边幅,稍显邋遢。若是放在平时,他邋遢一些倒也没什么打紧,男人嘛,不拘小节也可以理解,再说又是军人,在穿着打扮上自然没那么多讲究。在贺家军的三个多月,我见了太多五大三粗又脏又臭的男人,早已见怪不怪了。
然而这次却不同。
果然,马大海刚把短刀还给我,前方就传来前锋营统领元吉威严的号令。
“列队!接受将军检阅!”
“是!”一声令下,原本坐在地上的众人条件反射般的站起身来,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快速列好了队形。
我眼观鼻,鼻观心,端正立于原地,耳中只听得马蹄声由远及近。五百人的前锋营逐一检阅过来,不时有人被叫到名字出列。被叫出列的都是一些衣冠不整,胡子拉碴,浑身邋遢之人。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下,发现那几人都是和我同一批进前锋营的新兵。然后我清晰的听到站在旁边的马大海轻轻吁出了一口气。
很快,枣红色骏马便缓缓来到了我面前。我目不斜视,面容肃然,眼前只能看到骏马枣红色的身躯,和他身上银色铠甲的下摆,还有他佩在腰上的佩剑,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冷硬的寒芒。
马蹄在前方嗒嗒而过,马儿喘着粗气,嘴里喷出湿热的气息。他的马是汗血宝马,名字叫赤电,竟然与赤焰只差了一个字,让我觉得很是巧合。
我知道他锐利如刀锋的视线正在缓缓扫向我。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眼眸深邃如汪洋,会让人不自觉的沉溺其中。但是他抬眸看人的时候,眼神又变得肆意张扬,往往让人失去直视的勇气。
我竭力稳定心神,笔直而立,面不改色直视前方,但是握着长枪的手心里却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
但是我相信自己不会露陷。长老曾夸过我的易容术足可以假乱真,千沫也说我的易容术出神入化,已经可以与伪装术相媲美。
我从未曾听过“伪装术”这个词,在千沫的解释下,我才知道,原来易容术改变的只是你的容貌,可是伪装术却远非如此,它还包括了神态、步伐、语气、嗓音等各个方面。
既然千沫对我的易容术评价如此之高,那么我有自信他绝对认不出我来。
现在的我,只是一个相貌普通,平凡无奇的新兵,属于放在人堆里一眨眼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类型,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若不是五官还算端正,身手也还不错,相信也进不了贺家军前锋营。
而我也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我只想安静的做一名他麾下的士兵,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远远的望着他。
这就是我决定陪伴他,追随他的方式。
自告别千沫离开陌城之后,我便来到了北狄,落脚在大定城的那间小屋里。
三日后,他成亲了,但是我却听说那个女人不是以正妻之礼进的贺府,而只是侧室的名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并不意外。因为我知道,他的心里依然还有着千沫的影子。他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
意识到这点,我不由的深深叹了一口气。然而我不知道这叹息是为了那个嫁进贺府的残疾女人,还是为了他顾着家族利益只得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的无奈,又或者是为了……我自己。
没错,他娶的那个女人,双腿残疾,不良于行,她就是图巴族族长的义女——楼新月。
十日后,我化名山风,加入了贺家军。三个月后,我成为了贺家军前锋营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