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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走了几分钟,前面就看到熹微的月光自一个洞口照进来,从洞口出去,发现这原来位处城外一个不高小山的山坳里。
这个山洞看起来并不是很特殊,但如果不明(真是日了广电总局了,这个词怎么回事违禁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啊,这样不是更让人印象深刻吗?)真相的人进入其中就很可能一去不复返。
再想一下的话,在刚才那血池的青铜门,应该是有几千年了吧?
将这个问题问出来,张莹才告诉他们。
原来那个洞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个炼剑池,被暗族大能封印在某个空间道具中,通常的血魔剑只要普通挖个坑刻下魔法阵就能开始,但是阿蒙,作为暗族的最后末裔,他将收集来的数把已经报废了的血魔剑为剑胚,合铸成一把极品的血魔剑,才动用这个道具。这个道具自带的两个出入口,一处是暗族用来休息的场所,一处是共奴隶押送祭品的。
道具一使用就直接嵌套进地下,所以没被任何人发觉。
后者已经被改造成罗天雄他们进入时那布满陷阱的入口,而前者,就是他们走过的地方。
“不对啊,你不是说这个洞窟是入魔人弄出来的吗?”唐雪奇怪道。
“所以才说,入魔人最强大的能力就是侵入与占领其他生命。”张莹说道,“这只受伤的入魔人侵占了一名血族之后,惧怕被人发现而遭追杀,因此才会留下这么一个空间道具,他就以休眠的形式潜藏其中,等到千年之后有人使用,他就会苏醒,然后悄悄的恢复力量。”
“(╮(╯▽╰)╭)不然的话,以暗族这种狂爱混乱、血腥与战斗的家伙怎么会想到和制作出这么不实用的空间道具,要知道,只要是涉及到空间领域至少都是数学博士的层次。”
这时候罗天雄才想起来,举起手中的血魔剑问道:“我这把剑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这么拿着吧?”
张莹却道:“那怎么了?到时候给你配个剑鞘,而且这种造型的剑(半透明的红色剑)没人会当做是真剑,最多当成是某种塑料的玩具罢了。”
罗天雄将自己身上已经破的差不多的上衣扯下来,斜着裹住了血魔剑,没想到血魔剑却嗡嗡一震,竟将包裹它的衣料直接切开。
“我擦勒?!它竟然说不愿意用这种东西包裹它?”罗天雄万分惊讶的指着血魔剑,“这样的家伙竟然还敢挑三拣四?!明明用布包裹厉害的兵器很霸气的好不好?”
唐雪点点头:“我也感觉太中二了。”
“我去!我看你点头还以为是同意我说的呢!”
张莹也说道:“你还是成熟点吧。”
“……”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训斥成熟点,真是让人无力。
还是张华比较靠谱:“名兵通常都有特殊的‘收容’方式,你问问血魔剑不就知道了?”
罗天雄一愣:“还能这样?”
然后他盯着剑看了一阵子,问道:“怎么沟通?”
“……”
……
最后罗天雄还是知道了方法,用血魔剑剑柄末端的一处细小尖锐划开手心,留下一道细细的立刻就被血液凝结的伤口,然后血魔剑后面的剑穗如同细小的触手一样扎到那伤口中,然后伤口扩张变大,而血魔剑则一点一点的融入到罗天雄体内。
当剑身整个融进去之后,伤口也随即愈合,当要血魔剑出现的时候,血魔剑则会刺破外皮再钻出来,就像是金刚狼的爪子一样,不过血魔剑在罗天雄体内的时候是如同血液一样溶解了。
……
钱七是一个普通的快递员,干这行工作有十年了,这几年,他亲眼见证了快递业从最开始普通行业发展成了一个极度热门的行业。
尤其是一到了什么奇怪的“节日”,他们甚至只能在仓库中睡觉,每天运送的快递数量多到让人发指,这不仅是买家的狂欢,还是卖家的狂欢,也是中间商的狂欢。
说真的,他有时候真的很好奇,为什么人们会想着办法的花钱,就好像和钱有仇一样,花一大堆钱买一大堆没什么用的衣服鞋,全都陈列的越来越多的衣柜里,然后每年还要挑出许多从未穿过的衣服拿去捐献——直接捐钱不好吗?
商家想着法哄顾客开心,让他们买更多的东西,而顾客则为了一点不存在的“省钱”花去更多的钱。
每当这时候,就是他们这些快递员痛并快乐地时候,虽然累的要死要活,但是加班费却顶得上一个月的工资,就像某些同事在看到一车车的包裹时所说的:“这群该死的有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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