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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去小说网 www.airizu.com,最快更新七零之辣妈当家最新章节!

nbsp;   这毛刷子不顺手,用拿毛笔的手法不行,像铅笔那样也不行,最后索性就跟拿烧火棍儿写字似的。画了几笔,她觉得不对劲,这刷子不能像笔那样勾勒呀,那得怎么用?

    直接刷墙似的涂抹?

    涂涂抹抹一会儿,她蹙眉,怎么看怎么觉得丑。

    看来自己真的不会,白糟蹋好东西了。

    但是蘸出来的颜料不能浪费,她非常珍惜地都涂抹到本子上,把画笔上的也都蹭下来,一点都不能浪费,再把笔刷涮涮晾着。

    她收拾干净,把那个本子放在窗台上晾着,然后去院子里掐香椿芽,晚上烙饼吃。

    莎莎午睡醒了,一骨碌爬起来,因为梦见爸爸她立刻扭头四处去找那个高大的身影,没看到,便爬到窗台上往外瞅,“爸爸,爸爸!”

    林苏叶忙洗手进屋,“乖宝醒啦,妈妈给你穿衣服。”

    莎莎噘着小嘴巴,“爸爸。”

    爸爸回来了,又走了,不见了。

    她摇摇头,表示不要穿衣服。

    林苏叶以为她难过,就唱歌哄她。

    莎莎却自己拿出小棉裤,摆弄一下,努力地把两条小肉腿往里塞。

    爸爸不在家,莎莎要长大,自己穿衣服,不再累妈妈。

    林苏叶看得很惊讶,惊喜道:“莎莎,自己穿衣服呢?真是了不起。”

    莎莎朝她笑笑,自信地爬起来,吧唧又摔倒在被子上,原来两条腿塞进同一条裤筒里啦。

    林苏叶被逗得直笑,赶紧把她的小棉裤重新扒下来,“还要自己穿吗?”

    莎莎:“嗯嗯。”

    最后她自己把棉裤穿上,让林苏叶帮忙系上背带。

    林苏叶亲亲她,“真是妈妈的小棉袄,爸爸也夸你好宝宝。”

    她发现爸爸带孩子真是不一样,虽然薛明翊挺惯女儿的,女儿嗯嗯一声他什么都递到嘴边,可莎莎显然比以前大方、胆大许多,而且还能自己穿衣服呢。

    以前女儿娇柔得很,又害羞腼腆,胆子还小,有点动静就吓得躲在她身后。

    现在跟着薛明翊出去两次,胆子一下子变大很多,人也开朗舒展起来。

    林苏叶就特别欣慰,以后只要薛明翊回来,就让他带孩子。

    莎莎不但自己穿棉裤,还试图自己穿棉袄,可惜穿倒了,最后也没成功。

    林苏叶怕她把娇嫩的小胳膊崴着,就先帮她穿上,等有时间再慢慢地练习。

    她看莎莎在炕上玩儿,就先去把香椿芽清洗一下。

    穿好衣服,莎莎先把爸妈的结婚证掏出来,分别对着爸爸妈妈亲一口,再放回去。

    她一转身,就看到窗台上的画,已经晾干了,紫的、白的、绿色、蓝的……一下子吸引了莎莎的视线。她把画拿出来,高兴地左看右看,还拿小手指头虚虚地描,然后把本子靠在玻璃窗上,自己下地跑到院子里踮着脚看。

    玻璃窗上有一棵树哎!

    林苏叶把香椿芽放在大盆里,舀水清洗一下。

    莎莎过来拉着林苏叶去看窗户上的树。

    隔着一段距离,林苏叶看过去,惊讶道:“哟,哪里来的画,怪鲜亮的。”随即发现是自己之前涂抹的那副,很是惊讶,这画远着看怪好看的呢。她走近一点,又觉得乱糟糟这是什么呀?

    莎莎却很喜欢,噘着小嘴巴呜呜着,“我要画画,我要爸爸。”

    画个妈妈、爸爸还有莎莎上去。

    林苏叶就拿铅笔给她,颜料太珍贵,她不舍的给孩子祸祸。

    莎莎也不嫌弃,就在林苏叶的画上画一个大歪瓜鞋拔子头,画上两只大牛眼,一条大鼻子,一个小嘴巴,这是爸爸。

    爸爸太大,妈妈和莎莎没地方画了,就跑去够小岭藏着的胭脂,又一通摁。

    胭脂要用油脂混合过才会附着力强,直接这样摁很快就会糊掉,她不懂,只管摁手印,一个是妈妈,一个是莎莎,在手印上拿铅笔戳俩豆豆眼。

    嘿嘿,真俊!

    她拿给林苏叶看,让林苏叶寄给爸爸。

    林苏叶笑道:“爸爸肯定夸莎莎画得好。”

    莎莎高兴得笑出小奶牙。

    说到寄信,林苏叶就想到自己寄给林婉晴的匿名信,也不知道她收到没,有没有触动想还钱的意思?

    某军区驻地。

    薛明翊和秦建民他们刚参加了胡成鑫的葬礼,组织为其举办一场追悼会,算是给他生平的肯定和嘉奖。

    薛明翊还要回自己团部,就想跟家属告辞。他大步走到林婉晴跟前,脱帽鞠躬,“节哀顺变。”

    林婉晴头上戴着白孝帽,旁边跟着一双儿女,她眼睛红肿,而色黯然。她示意俩孩子跟她一起给薛明翊鞠躬还礼。

    秦建民也过来,他要和薛明翊一起回去。

    林婉晴:“明翊,成鑫有封信要给你。”

    她示意薛明翊稍等,转身拿了一封信出来,双手递给薛明翊。

    她无声啜泣,“你们是一起入伍的老战友,一起去过战场出生入死的兄弟,他……临终前想见你一而,没有等到。这是他……强撑着身体给你写的信,说等他走后给你。”

    薛明翊伸手接过来,跟林婉晴告辞。

    秦建民也跟着告辞。

    薛明翊开吉普车来的,秦建民跳上副驾驶。

    上了车,秦建民叹了口气,“哎,真是世事无常呀,当年入伍咱们几个一起的,老胡那身体素质比我可好多了。”

    虽然战友去世很难过,可毕竟病了许久,感情上也不会太难接受。

    薛明翊没说话,悲伤盘旋在眉宇间,却不会说出口。

    秦建民看了一眼那封信,“老薛,老胡还给你一封信呢?”

    薛明翊:“没给你?”

    秦建民:“我们做最后告别了,不用信。我估摸着……”他犹豫一下,对薛明翊道:“给你写信和我们说的差不多,希望咱们老战友帮忙照顾一下家属,其实主要是俩孩子。毕竟林婉晴还年轻,那肯定会再婚的对吧。这亲妈一改嫁,再有别的孩子,之前的孩子就难说……”

    薛明翊还沉浸在和胡成鑫、秦建民他们当初参加任务的情形,有一次遇到危险,他们差点没回来。

    要是他死了,那林苏叶会再婚改嫁?

    想到这里,他眉头紧紧蹙起。

    秦建民立刻觉察他的变化,发现自己一说再婚改嫁啥的,薛明翊脸色都变了。

    他是知道林婉晴当初和薛明翊相亲最后却选胡成鑫的事儿,他还劝薛明翊大度些,没成就是缘分不到,自然会有更好的。

    虽然薛明翊说没关系,可秦建民觉得不是自己多心,反正他和胡成鑫的关系似乎比以前疏远不少,有隔阂、客气很多。

    有一次酒后吐真言,秦建民听胡成鑫的意思,是担心薛明翊介意当初他娶了林婉晴,觉得夺人所爱,害怕影响兄弟感情。

    他还劝胡成鑫不必担心,老薛不是那样人。

    这会儿瞧着,老薛对林婉晴……肯定没那个意思!老胡就是瞎担心罢了。

    他试探道:“老薛,你和嫂子感情挺好啊。”

    薛明翊:那还用你说?当然好。

    秦建民:“老薛,你给嫂子买的缝纫机,嫂子满意不?之前你不是说嫂子没手表?我能弄到券,你给嫂子买一块儿。”

    薛明翊抬眸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你干嘛总提我媳妇儿?你什么意思?一口一个嫂子……他顿时觉得不爽。

    他对秦建民道:“认真算起来,你比我大几天。”

    秦建民没跟上他的思路,“嗯?怎么的,你嫌我叫你老薛太老?行啊,老弟!”

    薛明翊:“……不是我,你该叫我媳妇儿弟妹,不是嫂子。”

    嫂子什么的,总是有点暧昧。

    乡下一家子住在一起,小叔子和嫂子那是随意说笑,关系很轻松的,公婆并不会太管,但是大伯兄和弟媳妇之间就会很避嫌、拘谨,透着疏离。

    秦建民可不知道薛明翊这思路,搓搓手笑道:“对,叫弟妹好,亲切。等以后弟妹来了,我可得给她一份丰厚的见而礼。听说弟妹做饭好吃,那我可有口福了。”

    薛明翊:“……”

    山路颠簸得厉害,秦建民抓着扶手,“老薛,我听军部的意思,特别大队是要固定编制,要不咱俩去争取一下,你当队长,我当政委?”

    薛明翊没表态,部队一直有裁军改革的消息,营级以下干部都不必多问,一切听从指挥即可。只有团级干部,上一步就进指挥部,不会被裁掉或者转业,呆在原地很可能就会整体裁掉或者转业去别的单位。

    所以不少团级干部现在都忙着打听消息、活动前途。

    薛明翊和秦建民自然不用操心这个,因为不只是师部首长,就司令部那边他们也是挂号的,裁军也裁不到他们头上。

    不过到时候部队编制、番号等,可能是有变动的。

    薛明翊:“之前不是调你去师部当参谋么?”

    呆两年就能进军部,然后升师长,任一方分军区守备司令。

    秦建民:“我不是舍不得你老弟嘛?回头我去师部当参谋,你跑军部去。过三五年,哦豁,你一下子成我顶头首长,我还能抬起头来吗?”

    薛明翊唇角勾了勾,过几年他进指挥部就能分房子,随军家属就在军区大院,福利待遇也很好。

    那她就不用受苦受累了。

    从薛明翊和秦建民离开以后,林婉晴就有些撑不住,她身体晃了晃忙扶着椅子坐下来。

    这时候有人过来递给她一封信,“婉晴,这里有你一封信,不过有点奇怪,竟然没有寄信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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