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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高顺那边则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受命于秦羽,高顺进攻城阳郡,在历史上,它有着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平原郡。
刘大耳朵曾担任过平原相。
高顺,忠心耿耿,擅长练兵、带兵,无不良嗜好。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完美军人,更击败过关羽、张飞、夏侯惇等名将。
可,这位完美军人却从未单独领过兵。
归于秦羽麾下,第一次便是率领三万大军,任凭高顺内心坚硬如铁,仍然起了波澜。
生逢乱世无奈从军,谁又不想金戈铁马率万军驰骋呢?
庸人尚且期待,何况高顺一腔热血,满腹韬略?
高顺很清楚,若无秦羽,他已身首异处。
高顺做的也很靠谱。
在祝阿城外,排练了新的战法。
要清楚,高顺祖籍并州,属边郡地带,也是天下强军之一。
面对着不算高的祝阿城墙,他没有选择强攻,双方都清楚,按照高顺的兵力,进攻必然碾压祝阿。
高顺不愿意士兵损伤,下令在城外堆积沙包,一直堆积到城墙高低。
而后就是高顺的强项了,下令士兵向城内投掷长矛。
准确不高,但人员密集程度太高,防守的人有点扛不住了。
高顺的策略还不仅如此,一边猛烈进攻正门,一边派遣士兵伪装成袁谭的士兵出现在后门。
气势很强硬,“快给老子开门,老子是过来支援的,耽误了老子的事,老子砍了他。”
“快点他妈给老子开门。”
把守后门的只是一个曲长,哪有胆量质疑?
下令开城门时都是哆哆嗦嗦的,这年头的士兵都是**,莫说县城的守备军,就是同营士兵,都经常斗殴。
曲长内心忐忑的迎接着援军,努力挤出笑脸。
只是,没有任何卵用,两人见面之时,“援军”头目挥出了冰冷的战刀。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曲长的随从皆是吓得面色发白,一个个低着头老实的站着。
领头的人是方铁,没有丝毫的犹豫,下令灭掉这些人,而后去进攻前门。
半个时辰之后,高顺进了祝阿城。
人在县衙之中,高顺想到了吕布,面色冷峻,“他,在受苦吧?”
这世间,唯一让他惦记的,便是吕布了吧。
高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的神色,他是愿意陪着吕布一起死的。
他的忠心就是如此深沉。
什么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
什么识时务者为俊杰?
什么聪明人?
若这等人为聪明人,他宁愿当一个傻子。
在他眼中,为臣者,当纠正主公过错,纵使不能让主公变得更好,也当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高顺走到了镜子前,看了看胡子拉碴的脸,拔出配剑,挥刀断臂。
额头上汗水涔涔,高顺却一声不吭,缓缓走出门,叫了一个士兵,顺手把左臂递给了士兵,“找一个盒子,把这条胳膊送到许昌,交给吕布,我用这条手臂去追随他。”
士兵愣住了,停顿了数秒之后,大叫了一声,“大夫,快叫军医来,快给大人包扎。”
世人只记得关二爷千里走单骑,却无人知高顺的生死相依。
不过千百年来,吕布被立成了反面典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