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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孩子,每当看着他们温柔的脸庞,我的心仿佛融化一般。——朱哲
暗渠的水哗哗的流,一双沾满淤泥的手浸泡其中,朱哲半蹲着,搓揉掉甲沟里的残渣后,把手抽出水面。从衣袋里掏出一条白帕,朱哲把手掌正反两面的水分吸干。在确定双手没有一点污垢后,他起身,踩着地上的瓦砾堆爬到丘顶。
望向侧面甘山的树林,林间漆黑一团,他打消了继续追击的念头。夜里的甘山潜藏着危机,三个浪人贸然闯入其中,免不了要吃点苦头的。浪人见过青光,能处理掉是最好,但经过精确计算的碎石并没有留住长腿男,这倒是让他感觉到很意外。
从小蓝屋一路到这,约有二十公里的路,长腿男扛着两人跑,速度一直在减慢,他想不明白,那家伙最后哪里掘来的动力。或许是他小看了长腿男——这是最忌讳的,人濒临死亡,往往有超越极限的潜能,毕竟能够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混着的,都不是泛泛之辈。
朱哲转身原路折返,途中经过被踩踏的羊肚菜园地时,他停下脚步,弯腰拾了些散落的,攥在手中打算带回去料理,他自言自语地说:“方才赶路,一时间分神,不小心波及到你们,我道歉!”他在附近一块破旧的木板下面翻出把锄头来,给地松了松土,还用个破桶盛了水,浸湿泥土,好利于菌类的生长。
这地是几年前他出远门时意外寻得的,环境适合菌类,早先只能看到零散的几朵,后来他抽空栽培,才有了如今这么大的一片。他在翻土时注意到右上角的羊肚菜数量明显偏少,地上有被刀割过留下的基部,切割手法娴熟,基部附近的净是些尖顶肉薄、香味不浓郁的品种,看来来者是个行家,不仅仅懂这玩意如何吃,还懂得挑选优质的。
“羊肚菜,个大为优,圆顶为上品。”他嘴里念着的这句话,是三年前他光顾阿土列尔村一家新开的饺子店时,店里的钟老板告知的。钟老板店里所用的饺子馅里便有羊肚菜,入口味道甚好。回来后他学着做给小子吃,味道被赞许。在见到这块宝地的瞬间,他便萌发搞个菜园的想法。如果是另有他人,朱哲耸耸肩,也不介意,地不归他管,地上长的便是野生的,食物不能浪费,有的吃就要吃。
他从裤袋里面掏出一块带金色链条的老旧怀表,翻开表盖,表盖的背面是一张合照,照片里面他和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并肩站在一起。今夜等事情都办妥当,他们便可以一直住在一起了。表盘的时针已经指到数字十二上,朱哲心头一紧,在这耽搁的太久,差点忘记重要的事。他收起怀表,迅速赶回小蓝屋。
等回到屋前,他看到敞开的大门,站在门口,沿走廊望去,转角处工作室的门是开着的,而原本躺在地上的小子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赶忙朝一旁的小白屋跑去,走上三级台阶,那股劝退三个浪人的怪风早已消失不见。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穿过客厅,走廊左侧的书房门没关,里头似乎有人。
朱哲走到门口,一束明亮的月光点亮了昏暗的书房,落在一张毫无戒备的脸庞上,伴随着轻轻的一阵呼吸声,他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喊了两声:“小子?小子?”但小子在地上睡的很沉、很沉,根本不会被吵醒。
他发现在小子的的怀中有本古老的书,在入眼的那一刻,他从书上感觉到一股很强的力量在不断地吸引着自己,他不自觉的伸出手想要拿过来看看,手指还没碰到就被弹开,指尖上的皮都烫掉了一块,这本书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
小子被朱哲抱回到小蓝屋的工作室里,他先前就提醒过不适合在工作的地方睡觉,这里机油味道大,对身体也不好,但小子听不进去,已经习惯找个枕头、裹上被褥躺地上睡。也罢,他揉揉一下小子的卷发,今夜将是两人相处的最后一晚。他尊重小子的选择,拿到这本书,也就意味着小子的离开将成为必然,最好的事情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也发生了。说实话,他希望明天回来给小子做早餐的时,他还在,若真要走,也应该吃上最后一顿。他心有不舍,却也要说离别。
朱哲拿起小子的手,言道:“十年,一晃而过。与你相处的这些年头,哲叔我感到很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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