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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名字,提起包裹就往外走,想要回去再拆开,却不料在门口碰见了刘爱梅。
刘爱梅看到王明阳手上的包裹十分惊喜,竟然无视了王明阳身上的冷气,飞快地夺过他手上的包裹,高兴的说道,“这一定是阿姨给你寄过来的吧,她对你可真好。”
说完之后,飞快的解开了包裹,不料,里面的钞票,粮票,布票之类的东西全都散落了出来,因为太多了,纷纷扬扬散落了一地,令周围的人一阵目瞪口呆反应过来之后,都纷纷围上来去捡,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王明阳就站在边上看他们抢,他现在可以肯定给他寄包裹的人是故意的,这些轻飘飘的东西明明可以再加一个包装,可却偏偏就这么包的随意,仿佛怕他注意不到似的。
大家说是捡,不过那架势跟抢的没有区别,因为人多,掉在地上的票很快就被人给捡完了,有的人捡走之后直接跑了,有的人站在原地拿着手里的票,不知所措,犹豫着要不要还,有的人没犹豫就还了。
刘爱梅惊慌了一瞬,她尴尬地捧着王明阳的包裹,似乎也没想到这些票是这么装的,抿嘴笑了笑:“你放心,那些拿着你的票跑走的人,我刚刚都记住了,一会儿我就去找他们拿走的票要回来。”
王明阳瞥了她一眼,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反正他是没有向别人要回票的意思:那女人给的东西他一点都不稀罕。
包裹里面除了那些票之外,还有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盒子,多余的就没有了。
王明阳拿过那个盒子打开一看,瞬间就抓紧了木盒,目光也在这一刻变得幽暗无比。
盒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只陈旧古朴的钢笔,那是他早年的时候,在大街上游荡给人做跑腿的时候攒钱买下来的二手货,他一直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即便自己不受家里人待见,他依旧很努力的在学习,不管是偷听也好,自学也罢,他都在争分夺秒。
这只钢笔是他最困难的时候的一个坚定的信念,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可以说是这只钢笔给了他前进的动力和对未来的希望,或许没有这支钢笔,也就没有今天的他,有可能还会在哪条街上乞讨呢。
下乡的时候,怕出现什么意外,把这只钢笔给弄坏了,所以就放在家里好好的保存着。然而家里的那个女人竟然进了他的屋子,还把他重要的东西给寄了过来,不用想也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他在出门前耳提面命过,不许任何人进他的屋子,连打扫的佣人都不行。而那女人把钢笔寄过来不就是证明她进过那屋子吗?不就是想要气死他吗?
呵呵。
同一天晚上,王明阳出现在镇长的办公室里。这个年过半百的镇长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为土匪的事情而伤神,这么晚了竟然也没睡,见到王明阳进来还吓了一跳。
等看清王明阳的面容时,原本不悦的脸色立马露出了个和煦的面容来,呵呵笑道:“原来是王小少爷,这么晚了,大驾光临是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吗?”
王明阳把丝绸包裹扔到他面前,冷冷的说道,“告诉那个女人,我的事情她最好少管,不要以为我离家远,我就奈何不了她,信不信我能在半个月之内让她名声扫地,死无葬身之地。”
镇长咽了咽口水,抖着手端起桌面上的热水杯,抿了一口,镇定一下心中有些慌乱的心绪,他心中苦笑,这一家人谁都不好招惹,他不过是一个小喽啰,一个小镇的头头而已,王明阳家里的每一个人,哪怕是一个继母,都不是他这个小人物能够忤逆的,谁都不好得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