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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初恋的萌芽
公孙宇轻蹙的双眉舒展开来,因为他听到了一阵缓慢、小心翼翼的脚步声。
凤飞走着走着,看见了一袭白衣,衣袂飘飞的公孙宇,小孩子心思顿起,轻手软脚慢慢的走向公孙宇,这轻功没白练,在她听来,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树上的鸟都没有因她的脚步声而飞走。殊不知,公孙宇何等耳力,方圆两公里的的声音,他都都能辨认出来,并对对方的功力有个大概的了解,这是长期训练的结果。
公孙宇没有转身,目光依然望远方,只是不再冷漠,而是多了一抹温柔。这时,一双软乎乎的小手蒙上了她的双眼,变着噪音说,“猜猜我是谁?”。公孙宇静静的站在那里,感受着那双小手的温柔,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凤飞”。不知何时,公孙宇已不叫李凤飞为凤飞姑娘了,自然而然的叫她为凤飞了,这一点,他们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变化。李凤飞松开了小手,跳到他面前,嘟囔着小嘴:“一点都不好玩,一猜就准。”
公子公孙宇眼神中充满了爱怜,看着她笑道:“这谷中就我们三个人,难道你的声音像虹螺?你感觉好些了吗?”
“哦,躺了快两天了,没啥事了,可以健步如飞了。”李凤飞说就要向前冲去,表演给公孙宇看。
公孙宇一把拉住李凤飞的手,温柔地说道:“别跑,对身体不好。”公孙宇拉着她柔软软的小手向木屋走去。
李凤飞任由着公孙宇拉着她的手,心莫名其妙的好像有小鹿在撞击,剧烈而快速的跳动着,眼睛也有些湿润了,脸火热火热的。
多年后,她回想起来还有些愤愤不平,自已也太不争气了,想当年,跟着同学去跳舞,也是和男生手拉手的,却没这感觉。
她没有看向公孙宇,只是被自己这种身体反应搞得不知所措。
公孙宇的心也在剧烈的跳动着,体内也正在发生着激烈的生理反应,比她来得还要猛烈,还要强烈,只是面无表情。
他们就这样手拉着手,静默无语。他们的脚步很慢很慢。那一刻,公孙宇多希望,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从青丝到白头。
时间是有情的,让他们相遇,相识,时间也是无情的,很快他们到了院门口。公孙宇松开手,看着李凤飞红朴朴的脸,眸光中充满了柔和,轻轻叮嘱道:“我们明早走,多穿些衣裳,晚上好好休息,别贪玩!”
公孙宇突然想到了什么,从靴中抽出一把短刀,递给李凤飞说:“这你拿着,放入靴中以便防身。”李凤飞把刀从刀鞘中抽出,一阵耀眼的光芒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只见靠近刀柄的刀身处刻着两个字“鸣鸿”。
李凤飞不知道这把刀的价值,看着刀眼睛发亮。
公孙宇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对李凤飞说:“刀先给我,我明天早上再给你,好好休息吧。”
“哦”,李凤飞应了一声,回木屋了,这一夜李凤飞睡得好香甜。
晨光熹微,黎明的曙光揭去了夜幕的轻纱,李凤飞起身刚推开房门,就见公孙宇依然是着了一件白衣,只是身后披了件淡蓝色的披风,望向东方,天边已经露出一片红霞,红霞的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红。公孙宇眼中没有喜悦,而是更加深沉,冰冷,他看到的是一抹血色,脑中出现的是江湖中即将掀起一场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地盘争夺战的画面。李凤飞并没有看向公孙宇,两只胳膊抬起,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笑盈盈的说:“早啊!公孙宇。”
公孙宇回过神来,看着李凤飞那充满着阳光的笑脸,眸光中的冷漠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双深邃、饱含温情眼睛。手中的鸿鸣刀递给了李凤飞,说:“这把刀你就叫它凤宇刀吧”。
“风雨刀,风雨潇潇,见刀如见宇,好名字。”李凤飞笑着打趣道。听她这么说,公孙宇笑了笑,也没解释,他相信,有一天她会发现上面的字的。
李凤飞望向公孙宇的脸,看到他一脸疲倦,还有微黑的眼圈,问:“你没睡好吗?是不是要出门了,很兴奋啊?”
李凤飞不知道,昨晚公孙宇回到屋中,望着那把鸿鸣刀,思索着,一旦被人得知这把刀是鸿鸣刀,只怕会给李凤飞带来杀身之祸,怎样才能掩盖住这把刀的真实,让人看到就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最终他用两片薄如头丝的铂纸将“鸿鸣”两字包裹起来,又用水磨轻轻的打磨一番,最终两张铂纸与刀身混为一体,如果不是识刀的专来行家根本是看不来丝毫的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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