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颉利的目光,纵然是不知拟了什么心思,将什么邪恶与所欲,通通都掐死得干干净净,变得异样柔柔地向外投散,却因这道过于出众的柔软而深如一个幽潭,里面柔冥相杂,让人难测莫名,使我不仅太敢举目迎视。只是如蜻蜓点水一般,瞧着他是在面前就对了,心下恻恻然觉得,我在他眼中一定就是一个形状不佳的阴影,说不定,下一瞬他就会扑过来,吃了我。今天是个好日子,而之所以说它是个好日子,就是好在天气晴朗,不会让人太压抑,还会让人将一切都向好处想,想得那样美好。
所以,我颁给自己一个定义,自己是一忠义厚道之人。而历来这样一种的选择,是会让历史与民族都不解的勇敢。都不知道勇气何来得如此霸道。于是,哪怕,他真的是洪水猛兽,流星赶月一样的风流迅快不是在耍活宝,而是在要我的命,我也要铁定一颗心要与他为敌到底。只是因为,我再也不能容忍,自己又像上一次一样随随便便,深陷到一个愧疚里面去,还无力回天。
我这样想时,那些本是路过的风,一下子就钻进了我的心里。其实,我怎么不明白呢,眼下,就算是我舍得一身剐,也不一定果真能够回什么天。即使能回天也一定是个阴天。但是,今天的天气这样好,是个晴天,几乎是上天在向我暗示,要做一个明媚的选择。而且我的心里背得滚瓜烂熟的一个结果是虽死犹荣,死到临头了,才发现自己会这么多成语,真是让人平地生悲。不过,好在还有一点新的安慰,起码今次的选择,由于其宏大的体量。使我总算可以对得起我的心意。要不然,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
我想得又多又乱套,简直是思维混乱啊,一个头都有两个大,最要命的是,就在这个过程中,它还是在不断的放大。
我一边有点瑟瑟发抖,一边觉得,现下要为自己壮壮气势才正理,所以。我跺了一下脚,开始冲着颉利嚷嚷,还嚷嚷得很是大声。没一会儿,声音都嘶哑了,“反正你不怕赔本,那就将我一道射死好了。魏征他救过我的命,我一向知恩图报。是不能眼睁睁瞧着他死的。”之前,见到李安童每发一次脾气都跺一回脚时,我不太明白,以为那就是公主的做派,天性使然,根本就是没有道理的。可是。今天,我亲自试了一脚,觉得这个跺脚。根本就是所谓要表达气势想法里的重中之重,而且人家李安童比我跺的这一脚好多了,情绪和动作的结合点里,一点罅隙都没有。
我再不愿同他多说,还身无长物。提气势这种事情有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谁让我一灵巧起来。比巧妇还要灵巧三分呢,所以,我目光坚定,狠狠瞪着那些雪亮得刺眼的箭镞。到了最后,都有点分不出来它们到底是一个还是一大片。
虽然,我做足了如此的气势,还当了掮客,偷学了人家公主的气势,可颉利大概还是看着我可笑,也差点真的笑出来。暖阳当空,风和气清,我使劲瞪着眼睛找气势,最后,被他不闲不淡的一副样子,瞧得生气。我有点想明白了,他这是在等我自己崩溃呢,因为他早看出来了,我是第一次拿捏这种情绪,比新手还新。现在可不是斗气的时候,我要是自己气晕了头,是断然救不了魏征了。所以,我怒目而视也就是点到为止,大不了,被他射死,被他掐死。兜来转去也就是个死而已。
前两天,李世民还给我讲过《烈女传》,我现在想,他真不应该给我讲那个,我今天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就是因为,想成为让他敬佩的人,可是没想到代价会是生命。如此的贵重。我决定拿李世民的敬佩来安慰自己什么的,想到一半,才想起来,这好像是交锋的现场,如此跑神,就有点儿对不起什么气势之说了。
本来,颉利应是该生气的,脸上是不应该有笑的,可是,今天他真的是出息了,好像是昨天通过了心眼,一会儿的对视下来,他非但没有生气,还似乎是觉得眼前这一出戏,演得叫他赏心悦目了,很是随意地挥了一挥手。他这一挥手,自有人心领神会。
掩在浓阴背后的随侍对颉利的这个动作,明白得通彻,屁颠屁颠跑出来时,给他抬来了一把椅子。
我望着那把崭新的梨木椅子,蓦地觉得,不舒服起来,不知道他这副样子,又在打什么坏主意,总之,他能想出的坏道道儿可多了,而我向来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他这么的心不在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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