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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啾。
精致的木笼子里,羽色鲜丽的绿雉在小树枝上跳来跳去,翅膀偶时张开,却只有小小一片,远不能承载它比鸟大却比鸡小的身子,飞不上天,只能啄食小槽里的米粒,似乎也颇为自得其乐。
这是男人为怕她无聊,送来的小宠物。据说在全世界,唯有东晁才有的一种雉鸟,喜寒,被誉为国鸟。笼子里这只是雄鸟,非常漂亮,堪比她二姐的未婚夫送的那只美洲蓝金刚鹦鹉。
她问过为何不配只雌鸟,仆人说雌鸟毛色灰褐不适玩赏。
哼,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将之囚禁,甚至可能还拆散一对佳偶,这种无聊的趣味只有那只魔鬼干得出。
不过,在她这无心一问的隔日,就送来了一只雌鸟。果如女仆所说,个儿小毛暗毫不起眼,跟雄鸟的华丽相比,简直天差地别。但雄鸟一见新来的姑娘,不到一个时辰就欢喜上了,扑腾着直往雌鸟身上蹭,还把刚放进食槽的新鲜小虫子叼到雌鸟面前,各种讨好谄媚,瞧得女仆们直笑。
可她怎么也乐不起来,只觉得这情景越看越刺眼。
那送鸟人还说,这俩儿要是这会儿能成功配上,一个月左右就能产下不少蛋。
“这绿雉爱吃贝母,肉和蛋都是极好的养伤炖品。小时候,这些鸟到处可见,我们常偷偷掏绿雉蛋,扔茅草堆里烤了吃,味道可鲜嫩了。到时候小姐可以试试,真是相当……”
轻悠脸色愈发难看,女仆立即打断了话,将人带走。
向兰溪端着熬好的药过来,正看到被打发走的送鸟人一脸担忧讨好女仆,女仆塞去几个大银元说以后不用再来了,这完全是那位亲王的行事风格——只要不满意,以后再不用。
只是这样严苛的标准,若到了屋里的小姑娘身上,那是半点儿都不灵了。
“轻悠,吃药了。”
待女孩从鸟笼子收回眼来,向兰溪又从袖兜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后,露出一块块沾着米粉的碧盈盈的糖块。
“冬瓜糖,吃了药这包都是你的。”
纵是如此哄劝,小姑娘还是一副萎靡状,一口喝完药,却没吃糖,而是将纸包收进兜里,又转头看着庭院外的樱花,发呆。
如此模样,已经有几日,小姑娘都按时喝药吃饭没再闹任何别扭了,只是那个以极端手段扭转一切的男人,都没有再出现过一次。
没有人敢在女孩面前提起一句关于那个人的事,向兰溪却很清楚,因为近几日他除了给女孩熬药,还和艾伯特会诊,给距离这屋子不过十米的主屋里的男主人,也要熬上一盅药。
事实上,这几日女孩渐好,男人却在死亡线上又走了一圈儿,才脱离危险。这消息也是全封闭,只有几人知晓。其间明仁帝遣人来探望,着实让十一郎急得焦头烂额,男人竟然硬撑了一刻钟将人送走才倒下,也就这一番折腾让病情又严重了几分。
在向兰溪看来,男人的病如此反复,亦并非伤口反复撕烈,许也有些心病,只是性格刚烈,比女孩更能隐忍罢了。
“轻悠,容向大哥说一句,要是说得不好,你可千万别生气。”
女孩朝他看过来,目光再不若初见时清亮澄澈,变得黯淡萧瑟,仿如一滩死水,这样的眼神出现在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身上,怎不教人心疼。
向兰溪也不管荻宫中的禁制,叹息道,“你我都曾深受诗书礼仪熏陶,以家国天下思想为荣,礼义廉耻做行为准绳。且,细较这下,这个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仍然不公。其实,我想说的是,轻悠你的遭遇并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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