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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脸。
还没等苏禾做出反应,那个叫铁柱的少年伸出右脚把刘秋菊绊了个趴儿!
这时已经有好心人(看热闹不嫌事大)报了警,所里的同志赶了过来。
把刘秋菊、铁柱和苏禾一起带回了所里。
苏禾其实很想说,我就是个吃瓜群众,捎带我干啥?!
她哪里知道,所里的同志都知道苏禾是记者,而且还是很会写通讯稿那种,当然得把她带着。
说不定她又写篇通讯稿啥的,让他们也风光风光。
刘秋菊这种人欺软怕硬,到了所里,很快就把事情交代了。
房子确实是铁柱爸妈的,当初因为要去外地工作,就把房子借给了刘秋菊夫妇居住。
最离谱的是,刘秋菊的丈夫田万春根本不是铁柱的亲叔叔,不过是隔了好几层的远房堂叔。
当初他们怕把铁柱送到福利院,房子的事情会败露,所以才收养了铁柱。
他们怕铁柱大了和他们争房产,就不停的抹黑铁柱,然后光明正大的把他赶出家门……
这时,田万春听到消息赶来了。
他比刘秋菊可聪明多了,诡称他们是因为铁柱还未成年,所以才会替他保管房产,等到他成年就会把房子还给他。
至于虐待,那也是恨铁不成钢。
所里的同志有些为难,虽然明知道田万春是在胡说八道,但是现在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他们两口子,还真没办法给他们定罪。
苏禾心里也清楚这一点,现在还没有未成年保护法,而且在这个年代人的眼里,家长打孩子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最后,所里的同志对田万春两口子说道:
“在铁柱未成年之前,你们可以暂住在房子里,但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不能再虐待他。
等到他成年,你们就得把房子还给他。”
田万春当即起誓发愿:“我以后一定拿铁柱当亲生儿子看待,不会再让他受半点委屈……”
铁柱猛然打断了他的话,看向所里的同志:
“是不是只有我的监护人才有资格住我的房子?
如果我让别人当我的监护人,他们是不是就得搬出去?”
所里的同志一愣,然后点头:“是这样,但是你还能找到其他人当你的监护人吗?”
铁柱伸手指向苏禾:“我想让她当我的监护人!”
苏禾:“……”
我只是吃个瓜啊!
再说,我还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我给你当监护人,合适吗?!
苏禾正要拒绝,铁柱对她说道:“给我当监护人,我成年之后把那套房子送给你!
我可以给你写字据!”
苏禾:“……”
这么说的话,倒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