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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王漫妮工作的那一天,林篱见过她的签名,跟眼前的确一模一样。
即便明知自己这样不符合规矩,她终究还是没忍住,小声试探道:“是……易廷让你去给王漫妮送支票的?”
“对,”易廷故作轻描淡写,“她脸上的伤还在愈合期,还挺恐怖的。不过过段时间去首尔整了容,应该会好不少。”
“可就算这样,易廷也还是太为所欲为了,”这的确让林篱意外,她却依旧不能接受,“他以为所有的伤害,都能靠几个臭钱摆平吗?”
易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把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搬了出来:“她脸上的伤不是易总的人造成的。”
“什么?”
“我也是刚知道的,”易廷继续说下去,“你出事之后,易总的确派人去她家找过她。只是想搜集她过往的犯罪证据,把她送警局而已。但她为了保住在圈里的前途,非但殊死反抗,最后还从哪个角落里掏出那瓶浓硫酸,想要袭击易总的人。他们拉扯之间,她不小心把浓硫酸泼自己脸上了。虽然是这样,但易总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了她一笔钱作为赔偿。”
“真的?”林篱当然不信,“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刚刚我是跟当时的保镖一起去,在路上谈及的,”易廷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录音笔,“这只笔里记录了当时的录音,你可以听一下。”
看到这种笔,林篱并不意外——像易氏这种大企业,会很重视规避舆论风险。
保镖执行特殊任务时随身携带录音笔,也属常规操作。
她一打开,里面就传来王漫妮的苦苦哀求:
“这些东西都不能拿走,会彻底毁了我的……你们根本无法想象,我付出了多大代价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你们都给我住手,住手!”
“都别再过来!我手里这可是浓硫酸,再过来一步别怪我不客气!”
“啊,我的脸,啊……”
……
后面那声嘶力竭的鬼吼鬼叫,林篱没心情再听下去,立马关掉录音笔,就听到“赵信”紧接着说:“不过等她彻底好了,该受的牢狱之灾也不可能跑得了。”
林篱听得出来,这录音是真的。
再说易廷没必要造假,“赵信”更不可能骗她。
那这样一来,她倒还错怪易廷了?
他只想让王漫妮接受法律制裁,浓硫酸是她自己掏出来的;而即便只是误伤,他也给了赔偿。
但一码归一码,该受的惩罚还是得受。
似乎还挺担得起一句赏罚分明的?
“可王尽忠死了,”但林篱还是心有余悸地开口,“据说是被从荒郊野外的河里捞上来的,都已经泡上好几天了……易廷他这是在杀人!他这种恶魔,就是视生命为蝼蚁……”
“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尽忠的死跟易氏有关,”易廷连忙说,“而且根据尸检报告,他身上没有任何明显外伤,也没有太多挣扎痕迹,应该是自尽而亡。警方倒是在他家里,发现他猥亵多名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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