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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
这个念头刚冒出,就被她无情地给否定了。
两人刚交往,她就向他借这么多钱,好像把他当提款机似的,会让他心里有想法吧。
算了,有多少本金就打多少货,一步一步慢慢来。
这个年代的存折不能通存通兑,无法异地取钱,去广州打货只能带现金。
这就意味着林麦要将一千多块钱的现金带在身上。
十元一张的钞票,一千多块钱的现金还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抢匪那么多,那么多钱带在身上风险很大。
周彩云正愁钱怎么带,林麦路上才会安全。
见李明成从外面进来,朝他招手道:“你跑哪里去了,快来一起商量麦子去广州的事。”
李明成也没想出好办法来,支支吾吾道:“还是把我带上吧,好歹我是个男人,面对歹徒总能对付两下。”
林麦直言不讳道:“有勇无谋,然后被歹徒一刀给捅死,我还得给你料理后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头。
周彩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道:“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搞个麻袋,往里头塞些不值钱的旧衣服,把钱放最里面藏起来。”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觉得行。”
“行个毛!”林麦一口否定,“别小看了那些扒手抢匪和骗子,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大热天的带着一大麻袋的旧衣服出门,一看就有鬼!”
周彩云一脸茫然:“那咋办?”
李明成再次自告奋勇:“所以还是要带上我,我可以和麦子一人藏一部分钱在身上。”
林麦依旧摇头:“我敢保证,你会每隔几分钟按一下藏钱的地方。”
李明成沉默不语,他也相信他会这么做。
最后还是林麦自己想出了好主意,大家才洗了睡。
晚上躺在床上,闻着玫瑰花香,林麦辗转难眠,不知道自己和方卓然在一起,会不会有个美好的人生。
唉!就算没有又怎样,缺了男人自己就不能活了?
想通了这点,她总算睡安稳了。
方卓然却是开心得睡不着,真没想到,自己告白一次就成功了。
他已经做好失败了再来的准备。
人逢喜事精神爽,第二天,方卓然一脸春风地去林麦的小吃店吃早餐。
一进门就盯着她看,见她没戴那条金项链,问:“怎么不戴我送给你的定情之物?”
林麦白他一眼:“那么贵重一条金项链戴在身上招摇过市,等着别人来抢啊。”
这倒是实话。
方卓然接过她端上来的小笼包道:“过两天我要去广州开个学术会议,给你买条水晶手链好了,戴水晶手链不会有人抢。”
周彩云正在给客人舀稀饭,闻言,忙道:“好巧,过两天麦子也要去广州,不如你们两个做个伴啊。”
方卓然问林麦:“你去广州干嘛?”
林麦本来不想告诉他的,可是周彩云已经说了,再隐瞒就没必要了。
于是附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去广州进服装倒卖。”
方卓然惊讶地看着她:“你只身前往?”
“现在不是有你了吗?”
方卓然沉默了片刻,问:“非去不可?”
林麦点头:“非去不可!”
方卓然闻言,便没有再阻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