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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外面的人想翻墙进来,里面的人想翻墙出去。然后啊,某个翻墙出去的人碰到了翻墙进来的人,撞上了,于是产生了婚外情,不幸一点的,爬上了围墙又摔下去了,摔胳膊摔腿的,图的就是个刺激。”
“哈,确实新鲜,怎么着?你进了围城以后准备怎么表现?”
“我?看我家孙贱人的表现呗,他要是安生些,我就翘着二郎腿看人家摔胳膊摔腿,再顺便嘲笑一下他们的自作自受,反正幸福这种事吧,也就自己能掂量,他要好好表现,我就一辈子待围城里伺候他。一辈子为他心甘情愿做贱人,然后生同衾死用穴。哈哈。”
姚佳佳在电话那头笑得没心没肺,一口一个贱人,结果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在电话里含糊嚷嚷:“老婆,我要看球赛,帮我把洗脚水倒了。”
姚佳佳也丝毫不客气,也不怕蓝瑾伊听到,尖着嗓子嚷开了:“喊一声‘我是贱人’我就给你倒。”
“我是贱人,我是我老婆的小贱人。”
那头的男声开始娇嗔耍宝起来,姚佳佳哈哈大笑,哄孩子似的连连说:“好乖好乖。”
蓝瑾伊被这对欢喜冤家逗得捧腹大笑,一扫这几天压在心头的阴霾,真心认识到这世上总有一种人拥有奇异的治愈力量,也许源于天生的乐天性格,是冬夜里的一把火,让人想汲取她身上温暖的力量。
挂了电话,手插着兜懒懒倚在门边,头靠在门框上,悠然地望着窗外白灿灿的雪花世界,皑皑白雪,几个裹得像小粽子的小孩子戴手套双手捧着雪花使劲地堆雪人,隔得很远似乎能听到他们的笑声,蓝瑾伊也吃吃地笑。
乡村的世界平淡如水,雪在这里下得比市区还大厉害,并不宽敞的道路上有清洁阿姨在扫雪。因为是早上,沉睡的老街笼罩在一片静谧的祥和安然之中。
既然经过老街,蓝瑾伊先去看了看陈叔和小良,给他们各带去了羽绒服。上次的那个恐吓斗殴事件在警方的介入调查之下已经早在一个月之前就解决了,这次警察叔叔果断的解决手段倒是让蓝瑾伊刮目相看。
原来事情的根源在于陈叔,为了给小良筹集出国留学的资金,他每天晚上瞒着小良在夜市上摆摊卖些海产干货,这里经常有些市里的商家会来低价收购。不知是怎的,有天晚上见一群恶霸欺负一个未成年的贫困少女,陈叔看不过眼就跟他们多说了两句,于是麻烦就这么找上门了。
陈叔拿着蓝瑾伊买来的羽绒服,十分难为情,说:“小堇啊,你不用总是买东西过来的,这些衣服看起来就是名牌很贵的,实在太破费了。平时也总是麻烦你,现在你还……陈叔老了,不在乎这些外在东西的。”
蓝瑾伊笑笑,让他们穿上试试合不合身,“不贵的,我有会员卡,这些都打折的。嗯,还好,尺码刚刚好。”
临走前,蓝瑾伊再三叮嘱陈叔不要再去夜市摆摊,小良的学费她来想办法,为了说服他们,她说:“我也是高薪职员,又是孤家寡人一个,平时钱也花不了多少,要是能节制点也能省下不少钱的。如果你们介意,那这钱就当是借给你们的,等小良将来有出息了再还我也行。”
陈叔见她信誓旦旦,遍也接受她的意见。
离开了陈叔家她就开车往何叔研究室的方向驶去。
镇上一家小饭馆开张营业,请何叔题诗装饰门面,何叔也挺高兴,等那人拿了他老人家的墨宝欢喜离开,也起了挥毫泼墨的兴致,蓝瑾伊到研究室时就看见他正奋笔疾书。她在旁边伺候磨墨,然后趁着日光晴朗,在院子里洗洗弄弄,自有一番乐趣。
这次见了何叔,倒觉得他像是久违的亲人般,不禁跟他聊了好几个钟头,但谈天说地但唯独不说黎靖宇。何叔的一生是个传奇,家世堪称显赫,好像他父亲的父亲曾经是个半生戎马战场的北方军阀,一生杀人无数,最后却死于手下的叛变。到了何叔父亲这一代,已经变了天,老人家本来就是家中异类,见军阀父亲杀戮太重,手上沾染太多血腥,不知道是不是想代父赎罪,平时爱读读佛经,行为举止儒雅斯文,书卷气浓,完全不像一代军阀的后代。
再后来,何叔父亲去了北京大学当教授,当时已经长长青葱少年郎的何叔也跟随父亲考去了北大读书,做了个真正舞文弄墨却时刻带着手术刀的书生,后来研究了许多科研项目,何叔带着一身壮志未酬的铿锵热血下乡闯荡人生,来到这个清净的郊外山村投入到他轰轰烈烈的生物研究事业。
蓝瑾伊听完何叔带着传奇色彩的大半生,颇有感触,想何叔的前半生可谓是身世离奇,智慧超群啊!她扫扫何叔研究室的那些奇怪恐怖的人体标本,竟觉得并不可怕了。
笑了笑,从后面进来,拿着才想进厨房起锅烧饭了。
洗了锅转身出来,身子一侧眼睛一瞟,就清楚地看见站在玻璃外的白色世界里的男人,他一身黑色衣服,手插在口袋里,目光深邃幽远地看着她。
蓝瑾伊动了动手指,瞧着外面的人,低头看了眼手里的锅,她很想做一件事,那只传说中的狼常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