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维护名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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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关叶晨抄袭的事,已经盖棺定论!
……
另一边,叶晨正神色古怪的躺在沙发上。
网上的消息,他自然也看到。
一开始爆出抄袭时,叶晨并没有在意,他以为只是四大娱乐公司的炒作手段。
毕竟剧本属于文学作品,在他获得剧本的同时,也拿到了相应的版权。
说他抄袭根本是无稽之谈,就算是,那也是从前世搬来的,跟李七贤有个鸡毛关系。
随意看看后,叶晨也就没有在意,谁知道一顿饭过后,网上几乎是一片骂声。
打开博客无数的私聊,不是问他有没有抄袭,就是问他为什么要抄袭,再不然就是让他道歉的。
而当他看完李七贤发布的博客后,整个人都傻了。
他原以为李七贤真的打算要起诉,可仔细一看才发现,李七贤下面放的图片居然是律师函!
律师函!
不得不说,四大娱乐公司玩的还是花啊!
叶晨看着放在桌子上的版权合同,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
“喜欢玩是吧!那就好好玩,希望你们硬气一点,不要提前退场!”
拿起手机,拍好几张照片后,叶晨又接连打了好几个电话,才在博客上编辑道:
“前段时间碰见一位大师,我问他: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之乎?
大师回答: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小时候我有个朋友,路过的大师,说以后他必将黄袍加身,餐餐大鱼大肉。
后来……他送起了外卖。
从那以后,我对那些大师的话,是一个字不信!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不是一个大度的人,一般习惯有仇当场就报。
听到有人要起诉我抄袭,当时我整个人都很意外,我在想,某人在娱乐圈混这个久,难道不知道剧本属于文学作品,是有版权的吗?
然后我在仔细一看,某人说的义正言辞,我以为已经走诉讼流程,结果下面却是一张律师函!
解释一下律师函的作用,简单来说就是口头警告。
我就不明白,剧本都是我原创的,版权也在我手上,你警告个什么玩意。
还有那几个十八线艺人,也好意思说我抄你们的作品。
我原以为“七年”写出来的剧本很好,可当我了解之后,才后悔莫及!
我花了十分钟的时间,去看了他的剧本,结果不仅浪费了十分钟,甚至要用一生来治愈心里的创伤,我求求你,赶紧找个厂上班,别写剧本了,你写出来的东西,那是人能看的下去的吗?!
还有,那个说我抄袭他音乐的歌手,你的歌我也听了。
我真傻,我居然真的从头到尾对比谱曲,当我听完那首歌以后,我发现我的世界崩塌了。
你唱的很好,以后求你不要再唱了!唱歌真的不适合你!
当然,也很感谢支持我的朋友!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针对网上各种诋毁我名誉的行为,我已经联系律师,下面是诉讼通知函!
最后,八点半左右,我的综艺首秀《向往的田园》就要开播啦!请大家到时观看!”
——来自导演叶晨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