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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东隅,破败巷陌。颓坏墙垣下,散落着碎裂的瓷片,一片瓦砾上妖氛弥漫,独独少了人烟。一座孤零零的酒肆,刺眼地矗立在这片废墟中,暗红色酒旗在檐角下招摇。
关大石将这名叫柳晓暮的女童送到,便翻身上马,往北边去了。柳晓暮回头看看,笑容中却有几分戏谑。仿佛是缩地成寸的法术,三五步之间,她便走到酒肆檐下,身量已从十岁上下的女童,陡然长成十五六岁的少女,卓然之姿,傲人之色,却更胜之前。这时,两个似是卖酒的伙计看到她,纷纷停下手中活计,齐声问候了一句:“姑姑!”
柳晓暮不以为意,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径直进了酒肆当中,酒肆中桌凳一应俱全,有的桌上“酒胡子”尚未收起。靠内墙处摆着一溜酒瓮,酒瓮尽头是一扇小门,通往后院。院子里既供饭食、亦供休息,柳晓暮便进了这小门,往里间院落中走进。
战乱初平,城中有些毁损之处,尚未来得及重建,酒肆生意自然十分惨淡。院落两侧的客房中,并无旅人栖宿,静谧得落针可闻。柳晓暮轻轻吸了吸鼻子,踏着莲步轻盈向前,未发出半点声响。将至尽头的正房时,一个浑浊的男声自房中传出:“小妹!多日不见,怎么想起来三哥这里了?这么大的姑娘,还跟个小狐狸似的,作什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柳晓暮鼓了鼓两腮,轻哼了一声:“无趣!”然后便进了正房,只见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躺在木床上,一只手上抓着只毛未褪尽的野兔,正大快朵颐。那野兔尚未死透,蹬直的后腿还在微微抽搐着。柳晓暮看罢、皱了皱眉头,“三哥也忒不斯文了些!好不容易修成人形,却还似往日一般活剥生吞。让前面的伙计烹煮一番,又能费几多功夫?”
“这兔子是我那会儿去城外庄里买粮,顺手抓的,前面的伙计并不知晓。你不要吃些么?”大汉把头偏过来些,不以为然地说道。
“既是笃定了修道一途,便该改了从前山野间的这些习性!似阿哥这般修行六百多年,最后却为着‘绵延子嗣’的荒唐之说,生生破了先天阳元,日后的成就便也有限了。”柳晓暮却有些鸡同鸭讲的感觉,语气中颇多责怪。
“我便只是族里安置这边的一名驿丞,又能有什么成就?不如这般吃肉喝酒,反得自在痛快!修道之人,难道还要图些功名利禄吗?”大汉嘿嘿一笑,便扭过身去。一只野兔已经被嚼得只剩下头颅,大汉咬了几口,便扔在地上,自语道,“真难啃!还没几两肉,过几日再去抓些来。”
柳晓暮无言以对,半晌方吐出一句:“无可救药!”兄妹二人沉默了一会,柳晓暮才说道,“那人族的‘天选之子’,我又找到一个,只是如今年岁尚小。况且,我自身道法也还未至大成,虽然可喜,倒也不急在这一时。”
大汉倒也收起了方才的惫懒之态:“这百余年以来,你多在人族中厮混,‘天选之子’倒也找了好些。可是人族贪图虚名浮利,相交时又是道貌岸然。远一些的,譬如那李淳风、袁天罡,一个好占星,一个好相面,都是急功近利之人。近一些的,那个叫李长源的小道士,倒是不看重功名,却在官家和山林间反复出入,半官半隐。似这般人族,既便是‘天选之子’,又修行出什么成就了?”
柳晓暮被戳中了痛处,顿时羞怒难当:“那我也决计不嫁给那虎族的什么‘天选之子’!我修道五百多年,便要因妖族联姻,而尽弃前功吗?”
大汉听罢,也是无奈:“说来说去,总是这句!不是阿哥不体谅你,爹爹虽然自来专断,但大事上的主意,还是拿捏得蛮准。万丈红尘,凡尘俗世,人族和妖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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